李碧華《霸王别姬》:人間,隻是抹去了脂粉的臉

第一次讀李碧華,還是在上大學的時候。

那個年紀,稀裡糊塗地讀了很多小說,但李碧華的故事從來不曾和其他混在一起,可見辨識度之高。

過了這麼多年後,還是忍不住收了一整套。再讀雖然感受、理解又完全不同了,但仍然還是很喜歡。

内容可能并不極度深刻、具有啟示性,但絕對屬于“讀後不會覺得浪費了時間”的那一類。

...

1. 這是更好的李碧華。

這本書并不厚,讀的時候一直覺得,才華可真是個好東西啊。有了它,随便做什麼都比其他人做得好。

二百多頁的小說,也講完了半個世紀的故事。幹淨利落,寫盡世事變遷、百轉愁腸。

該感人的地方感人;該揪心的地方揪心;該撕心裂肺的時候撕心裂肺。

有種什麼都沒在怕的樣子,文字都有一種豁出去的勁兒。

小說這樣開篇:

“婊子無情,

戲子無義。

婊子合該在床上有情,

戲子,隻能在台上有義。

每一個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臍帶,孩子依附娘親,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隻在床上,離開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隻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一般的,面目模糊的個體,雖則生命相騙太多,含恨地不如意,胡塗一點,也就過去了。生命也是一出戲吧。”

一開頭就讓讀者知道了,這部小說感情主角的身份是“婊子”和“戲子”。但全書把二者塑造成最最有情有義的人。

(至于文革期間被批鬥時互相揭發那段,真的算不得數的。在那種環境下說的話,而且也都算實話,真的再正常不過了。不信去看看餘華的《兄弟》上半部,才能明白人可以狠毒瘋狂到什麼程度。)

時間跨度從一九二九年寫到一九八四年,蕩氣回腸的史詩感有些出來了。

有時覺得,好的作家就如同文字的魔術師。

據說魔術的基本招式就那幾種,但一位好的魔術師會各種排列組合,運用創意去設計自己的魔術展示方式,以達到最震撼的舞台效果。

文字也是如此。

同樣的文字,經過作者之手排列組合後,不僅有了顔色,還有了味道。上一個用文字讓我有這種感覺的作家,是張愛玲。

這樣的李碧華更好。比《餃子》那篇裡,寫到香港戶口什麼的要好。

不是說小說不能寫政治,李碧華這麼聰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怎樣的文字是好的。也不可能認為讀者傻到看不出來。

作者如果總想着在好好的作品裡,夾雜生硬的政治隐喻什麼的,讀者會出戲,影響的是作品本身的精緻。

事情不做到極緻,還不如不做。

這篇寫了很多包括文革在内的政治事件,我覺得很順,不刻意也不偏袒,既克制也完全寫出了瘋狂分裂感。

分寸感拿捏得非常好,既點到為止,又不會敷衍。

不知道這和寫于97年之前是否有關系。

2. 他真的愛他麼?

表面上看這是一本描寫同性苦戀的故事,但從頭到尾讀下來倒并不覺得具有代表性。

因為這并不是一個成年人,在自由意志選擇下的結果。

總體看下來,“虞姬”程蝶衣苦戀霸王“段小樓”,應該主要是下面兩個原因造成的:

一個是童年的經曆。

九歲敏感執拗的小豆子(程蝶衣),被“暗門子”(妓女)媽媽交給戲班子走了,手上的“六指兒”又剛剛被剁掉。

老實說,我在大學的時候讀到這段,覺得慘,但更多的是看熱鬧的心态,情節當然越激烈越好。

但現在重讀這段,自己也有了孩子,真的是能哭出來。因為雙方的感受都體會得到。

媽媽剁了孩子的手指,隻為了送進戲班這個她認為的“更好的出路”,轉身就走不敢回頭。生活要絕望成什麼樣,才能在和骨肉分離時連流淚都變成一種奢侈。

尤其要說的是孩子的恐懼。

可能普遍觀點認為小孩子是無憂無慮的,其實不是的。

當你有了孩子,有機會近距離觀察一個生命的成長時,會發現孩子的眼神中經常會因為周圍環境、人員、甚至大人表情的變化,流露出一種不确定和讨好的感覺。

這可能是一種生存的本能。

因為一個生命的成長,要通過依附成年人多達十幾年才能完成。成長其實是一件很艱難的事,不如通常描繪得那般輕松。

而如果生在亂世,又孤苦無依,真的是難上加難。

這時候的小豆子,身體疼痛,心裡恐懼,又身處一堆欺負他的陌生人中。真的是看得心疼的不行。

當媽的如果不是實在沒能力保護他了,又怎麼可能走這一步。

這時,師兄小石頭(段小樓)出現了,讓他看到了僅有的一點溫暖。

從此以後,他成了他新的保護神,進而産生了占為己有的依賴。

第二個原因是京劇曲目中角色的設定。

師兄小石頭會唱戲,可他戲和人生分得清,隻是戲裡的“霸王”。

但小豆子可能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覺得戲裡戲外的他都是“虞姬”,達到了“心中有戲,目中無人”的人戲合一的境界。

所以才導緻了半個世紀的癡纏。

可以說他是更好的“角兒”,或者說他隻能這樣。

一生身不由己,這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人總需要個理由活下去不是麼?

所以,他愛的未必是他,不過是心中一個拼命想要抓住的幻影罷了。

不然,不會在戒大煙萬般痛苦時抱着情敵菊仙喊“娘”;

同樣,也不會在文革後,按照組織安排娶妻。

看得出,與其說他需要一個情人,不如說他太需要一個疼他的親人了。一點點溫暖,就足夠他奮不顧身地撲上去抓住,管它是愛情還是親情都不重要了。

可能他一生都是迷惑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誰。

不知道為什麼,雖然說李碧華寫的是癡男怨女,但總感覺,裡面的女性角色,哪怕是舞台上扮成女性的男性,都更加的勇敢些,對于愛情更加豁得出去。

可能作者認定,愛情在男人的世界裡注定不會是全部。

整本書都覺得文字特别好,開篇尤其好,因為開篇很難,全書的基調就靠它。

寥寥幾筆,就把老北京天橋的表面繁華喧鬧、百姓實則飄搖無依的狀态勾勒出來了。連帶把男主如何被媽媽送進戲班,認識了糾纏一生的師兄的情景也全介紹完了。

所以說,文字真的不是寫得越多越好。就如同感情中,不是付出越多,就一定回報越多一樣。

之前一篇寫過,看《1Q84》時,作者寫了那麼多,我也沒感受到青豆的慘和她與男主間的愛。

除非特别深刻的主題,如果沒有特别需要,作者總是講道理的話,讓人覺得他對自己和對讀者都缺乏信任。

不相信自己能寫清,也不相信讀者能讀懂。

3. 電影與小說都是好的。

李碧華的作品,都是極好的影視素材。文字自帶一種濃墨重彩之感。

這種題材加上電影畫面的唯美和凄絕,自然是錦上添花。

如果先看了電影,再來看小說,可能會覺得沖擊力不強。

因為看小說時,總是會不自覺地代入電影中的演員形象。當然也是演員诠釋角色太到位的原因。

但小說有小說的好處。特别是沒看過電影時。

我上大學時,愛古龍愛到不行,大半是因為古龍描寫美女描寫得實在太好了。

真的就是仙女本仙。每次看完他的描寫,我都忍不住去想,到底得美成什麼樣啊?某某和某某,到底誰更美一些呢?

可是後來看了電視劇,不管裡面的女演員用誰,都覺得不是那個樣子了,很失望的感覺。

畢竟女演員再美也是人,和仙還是有距離的。

小說的優勢就是這個,給了讀者很大的自由想象空間。

不管是這本小說本身,還是改編的電影,都很出色,兩種藝術表現形式,就不放在一起比較了。

4. 李碧華的好,年紀越大越知道。

小說的結局和電影完全不同。

電影雖是悲劇結局,但有一種出氣了的感覺;而小說的結局,更是往内走的憋悶感。

雖然會讓人不舒服,但真的很佩服,也很喜歡。

覺得作者是懂人生的,懂活着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

這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人生的苦不全是瓊瑤劇中橫沖直撞的嘶吼、與全世界為敵也在所不惜的激烈、一言不合便言生死的決絕。

真實人生的苦往往是目标不明确的敵人、壓抑到不知道該恨誰的陰郁、拼盡全力也無法得償所願、痛徹心扉也無人能懂的麻木感。

最終,時間抹平了一切:你愛的、你恨的、你想得得不到的、你不想接受卻不得不接受的……

所有的不甘和愛恨徹骨都會變遲變鈍,最後全部化為想說又說不出的一聲歎息。

這種洞察世事和人心的李碧華才是我所愛和佩服的。

也是十幾歲時的我無論如何也讀不出哪裡好的。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諸位聽得不少。那些情情義義,恩恩愛愛,卿卿我我,都瑰麗莫名。根本不是人間顔色。

人間,隻是抹去了脂粉的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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