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途:Think like a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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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對不幸的鴛鴦中的一位坐到你的辦公桌前,向你述說他(她)在婚姻中的種種遭遇時,你當如何處理? 對于這樣的糾紛,什麼才是“think like a lawyer”?

這個不幸的婚姻的釀成以及是否必須解除,不是你的責任你也沒有權利去決定。調解雙方當事人,是在你獲得委托之後的工作,你其實不一定要去做那些和你職責沒有關聯的事情。你要做的是,幫當事人分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

(1)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是否符合必須解除的法定條件?

(2)導緻婚姻出現破裂的原因何在?

(3)誰應當承擔婚姻破裂的責任或者主要責任?

(4)當事人提出對方應當承擔婚姻破裂的過錯責任,有無證據支持或者證據是否可以收集?

(5)人民法院判決本案件離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6)家庭的财産構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财産的構成?

(7)證明共同财産的證據何在或者是否可以收集?

(8)共同财産的分割方案以及與當事人可以接受方案的區别?

(9)當事人要求撫養小孩的要求能否得到滿足,有無障礙?

(10)共同債務和一方債務的構成?

(11)根據當地的社會人均收入,小孩的撫養費提出多高的要求H較妥當也能獲得支持?

(12)當事人允許或者可以接受的小孩探望的時間限度和地點要求?

(1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事宜上達成調解的可能性有多大?

(14)案件在何處起訴,起訴的請求是什麼,可能要繳納的訴訟費用以及案件的可能耗時,最壞的結果以及應對措施?(15)當事人能夠接受的律師的代理費要求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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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涉及婚姻法以及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諸多條款,對于陷入婚姻危機的當事人、當事人的親戚朋友、居委會的大媽以及事兒媽、社會學家們,是不可能理順得清楚的。這就是你作為律師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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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think like a lawyer”是指:分析問題的本質而不停留在花哨的表面;從法律專業人員角度分析問題,而不是當自己是個茶館裡扯閑談的票友;分析出問題的症結所在的同時,還要能夠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而不能隻是一個理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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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不必緊張到每一個事情都拿着去分析,看到一個漂亮的車子就會去聯想它的所有權問題或者技術秘密問題。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也搶着“ think like a lawyer”這個口訣,平時你叫老婆為“親愛的”你不能看了我這個短文後,立馬改口稱老婆為“配偶”,那樣你老婆不發狂才怪。

随筆/恒之馨(圖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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