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中的親密關系,是典型的共生關系

近期,《以家人之名》熱播,李尖尖被兩個哥哥寵溺撒糖,屏幕前的少女們直呼“太甜了”,好想有這樣兩個哥哥!

李尖尖從小和兩個哥哥“三小無猜”,不是親兄妹,沒有血緣關系,但由于各自原生家庭的問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成為一家人,相互關愛,相互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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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6歲時,淩霄和子秋由于各自原生家庭的原因,被迫出國留學,他們分離了9年。

在她25歲時,兩個哥哥回國了,都開始追求她,想要和她結婚組建家庭,遷到一個戶口本上,成為真正的家人。

淩霄和子秋追求李尖尖,想和她戀愛結婚的動機不難理解,想要報答李爸,想要一輩子照顧李爸和李尖尖。

他們在18歲時迫于無奈出國留學,與“家人”分離,内心其實是充滿愧疚的,有一種補償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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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霄和子秋追求李尖尖,想和她建立的這種親密關系,是典型的共生關系。

共生,最早源于一種生物學概念,指的是兩種生物體之間相互依賴又抑制的關系。在心理學上,多指父母和孩子的關系,尤其是母親和孩子。

早期的共生是人類必然經曆的一個階段,嬰兒會認為自己和媽媽是一體的,在嬰兒的想象中,母親作為自己身體的延伸,滿足自己“起心轉念”的所有需求。

尤其是對于一個盡職盡責的母親而言,她和孩子之間似乎有“心電感應”,能敏銳地覺察到孩子的需求。這個時候,這種“共生”,是孩子需要的,也是滿足的。

随着孩子的成長,和父母的關系從“一元共生關系”進化成“二元關系”到“三元關系”,孩子有獨立成長和自我發展的需求,就會逐步打破“共生關系”。

青春期叛逆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是孩子獨立人格形成的重要時期,也是打破“共生關系”的關鍵時期。

成年後某個時期可能會進入“共生關系”模式,例如熱戀期,會再次回到“連體嬰兒”一般的一體化共生關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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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淩霄和子秋想和李尖尖建立的親密關系是共生關系?

以子秋為例,在18歲出國留學前,就表示畢業後就回來,要全心全意的照顧李爸和李尖尖。李爸說:“你們以後都要各自結婚,組建自己家庭的”。子秋就不能接受,說“李尖尖以後不能結婚,受欺負了怎麼辦,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會像哥哥一樣對她這麼好了”

包括出國留學時,就一心隻想着回來,未來的規劃裡隻有李尖尖,沒有其他人。這些超越了正常家人親密關系的想法和行為,都是想要發展“共生關系”的表現。

“共生關系”怎麼來的,及積極作用

這種共生關系,其實是在淩霄和子秋幼年被媽媽抛棄後,寄養在李爸家,在新的家庭中發展出來的一種親密關系。

對于他們而言,這種關系對于之前被遺棄的創傷,是起到療愈作用的,帶給他們積極健康的心理能量,能讓他們“活下來”或是活的更好。

“共生關系”的弊端

“共生關系”有個特點:依賴又抑制。

因為太過緊密,所以會依賴彼此,也會壓抑彼此的成長和拓展。

比如,在一段過度共生沒有邊界的關系中,作為孩子,他的個性會被嚴重壓抑,得不到發展;

再比如,既然分離意味着背叛,那麼,無法和母親實現分離,也因為這種緊密,無法去體驗新的關系模式。很多“媽寶”在成年後無法處理好自己的婚姻家庭,就是因為在和父母的“共生關系”中,無法劃清這個邊界。

如果把一段戀愛或婚姻親密關系發展成共生關系,有以下幾個弊端:

某種程度上會抑制雙方的個性和發展

關系中缺乏獨立的空間,健康的親密關系中,既需要親密,也需要彼此獨立的空間,來透透氣,否則太壓迫

共生關系中,一般有一方是照顧者,例如子秋,會付出很多;一方是被照顧者,處于被動位置上。久而久之照顧者一味付出,會覺得力不從心,甚至會有怨言;而被照顧者則形成依賴慣性,能力處于被動壓抑的狀态。

健康的家庭婚姻親密關系中,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義務,彼此支持協作,絕非共生關系中固化的照顧者和被照顧者角色。

共生關系中,照顧者角色付出很多,對于另一方其實是有期待和要求的,例如忠于這段關系。

如果關系破裂,對于共生關系中的雙方都是毀滅性的打擊,是不能接受的。共生共生,即在一起才能生,才能活,分離則意味着“死亡”。這樣的關系過于沉重,雙方心理壓力都比較大,不是一段輕松的關系,缺乏彈性。

寫在最後

淩霄和子秋想和李尖尖建立“共生關系”,情有可原。

但在一段相對健康的親密關系中,建議大家盡量規避“共生關系”。

一個是父母盡量不要和孩子尤其是成年後的子女建立“共生關系”,這個常見于單親家庭或者夫妻關系不太好的家庭,或者控制欲望非常強烈的父母身上。

另一個是,在戀愛婚姻,以及和朋友的親密關系中,盡量不要建立“共生關系”,而去努力發展更健康的親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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