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證光明的是光明,見證黑暗的也是光明,光明如同擁有照見白天和黑夜一樣本質的東西。

        原本我們便是那光,隻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們看不見光明。我們誤以為所見的白天以及太陽是光明,我們誤以為所見的黑夜是黑暗,我們把所見物當成了光暗(或本身),卻未知那能見的才是光明本身。

        當一個人挑剔成性,我們誤以為他太負面太黑暗,卻不知唯有在黑暗走過的人才能有一雙更加明亮的雙眼來提醒我們未知的風險。看見黑暗是本是光明慧眼的結果,他的本質是光明。

        我們誤以為看見美德是才是一種光明的能力,我們誤以為看見垃圾就代表負面,卻不知看見本身并不是錯誤,如何面對才凸顯出生命智慧。

        不論我見到什麼,我彰顯什麼,我成為什麼,都不能改變我光明的本質,我的存在隻不過是外界環境施加我作用力映射的結果,同時,我有自主權選擇以怎樣的角度與方式來回應宇宙之聲響,并且湊響我屬于我見之生命音符。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