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時曾早戀的父母,是不是更能容忍自己孩子的早戀行為

對于這個問題,能夠說出自己體會的人不多。

因為它暗含了三個要求,一是自己上學時有過早戀,二是已經為人父母,三是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有早戀行為。

不過每一個結婚有了孩子的人,都可能會遇到這個問題。

所以曾經上學時就早戀的你,也不妨思考一下,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自己會不會更能容忍孩子的早戀行為?

...

大多數父母反對自己孩子的早戀行為,是因為他們認為早戀會影響孩子的成績。

對這個原因的認識,可能源于他們對自己經曆的認識,也可能是“大家都這麼認為”。

然而,這些原因忽視了,有些孩子早戀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他們情感發展所需要的必然手段。

在學校,我們隻注重孩子的智力發展和學習成績,而忽視了孩子的道德發展和情感發展,盡管都在強調素質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大環境決定了它并不難占據主要或者與智力教育平等的地位。

對于情感發展,親情、友情和愛情,像是三足鼎立,但唯獨愛情卻緩緩來遲。

整體來說,愛情不必來的太早,因為愛情所給我們的感覺即強烈又短暫,如果過早的體會到了,那麼在人生最有可能開花結果的年紀卻沒有那麼美好的體驗了。

但是這不能否定有些孩子對男女關系的好奇與觸動,無論是那種原因,他們是真切的體會到了愛情的滋味。

而我們用早戀這個詞暗含它的不合時宜,以至于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對。

...

事實上,我們不必談虎色變。正如我已經說過的,愛情是情感發展的手段之一,如果真的發生了,重要的不是抵制,而是引導。

于我來說,如果自己的孩子真的有早戀行為,我隻需要讓他弄清楚兩個問題就好了。

一是喜歡對方什麼?

這并不是一個功利性的問題,而是在尋求一個有意識的理由,無論是對方長得好看,還是學習成績好,或者性格好,但一定要有一個明顯的意識。

即使長相不能長久,成績可能會變差,性格也可能不是一直那樣好,但是當孩子感覺“不喜歡”的時候,總有一個與當初比較的理由,而不是糊裡糊塗的從“我感覺我喜歡他”變成“我感覺我不喜歡他了”。

清楚的知道喜歡對方什麼,可以幫助孩子在愛情中保持理智。

如果喜歡對方的長相,那麼會不會遇到一個更好看的人而喜歡上别人,等待問題,在意識到原因之後,都會隐隐約約的走進孩子的意識,就像連鎖反應一樣,一旦開始,就很難結束。

...

二是讓孩子思考在一起後,能不能一起成長。

成長的範圍很廣泛,可以量化的包括學習成績,不可以量化的包括是否同時處理好其他關系和事情,或者為了長久的未來激勵彼此的上進心……

如果這兩方面孩子都清楚的知道,至于早戀并不是什麼大的問題。

當然,這并非是一種提倡,隻是說,如果出現了這個問題,事實上它并不是什麼無可厚非的問題。

不要過于驚訝和全盤否定,每個孩子的情況都不一樣,教育在有些方面就是要差異化對待。因為你的孩子是人,而不是機器,不可能一模一樣。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