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裡吃肉的情況下,如何教育孩子愛護動物?

為什麼要教育孩子愛護動物?

因為這不僅僅是“萬物生而平等”的宏大願望,更是因為傷害動物意味着殘忍,殘忍就是不仁慈,不仁慈意味着不善良,不善良就是惡毒。

而所有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個仁慈善良的人。

所以即使是屠夫,也要竭盡全力教育自己的孩子愛護動物。

這其中并不存在什麼矛盾。

一方面可殺或可吃的動物和需要愛護的動物,往往并沒有交集,另一方面,愛護動物依賴具體的情境所産生的情感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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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常見,所以習慣,習慣就會麻木。

這個規律不僅僅适應于娶回仙女當老婆,也适用于既要吃動物的肉,也要愛護動物的皮。

家庭裡吃的禽畜往往都是我們常見的動物。曆史叠代,使我們潛意識裡就認為這些動物的存在就是為了滿足我麼你的口腹之欲的。

因此在殺害這些動物,比如雞鴨魚肉時,我們并沒有覺得自己殘忍而産生罪惡感。

并且,在相關規定中,我們可以用來吃的動物和一般需要保護的動物都沒有什麼交集。

也就是說我們吃的動物往往隻限于常見的家禽家畜,而我們保護的動物往往卻并不常見。

這也符合生态平衡的規律,如果某一動物常見,那繁殖能力肯定較好,适應環境能力也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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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無論是常見的家禽家畜,還是不常見的其他動物,我們真正愛護動物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情感和理性。

對于孵化沒多久的小雞,沒有人一看到它,就想吃它的肉。

它的弱小和可愛,跟我們生命最初的樣子并無差别,所以我們也會格外喜歡它。

這種喜歡就是我們向往美好事物傾向的體現,是人類情感的自然表達。

所以我們對活着的再我們眼前的小豬、小魚等等我們經常吃的動物都有一種特别的感情,一旦到了餐桌,食欲的本能占據上風,那種弱小和可愛的特征消失不見,我們也就不會有什麼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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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那些不常見而需要我們愛護的動物。

如果具備我們向往美好事物的特征,比如熊貓,那我們愛護它們依舊是情感主導的;

而對于那些外觀缺乏魅力的“珍惜動物”,則是我們理性主導的。

所以我們不必擔心,家裡經常吃肉與教育孩子愛護動物相矛盾。

隻要沒有以虐待為手段,快樂為目的的情況,大可以該吃肉的時候吃肉,該保護的時候保護(我們都是凡夫俗子)。

我們的本能,比如食欲;我們的習慣,比如常見;我們的情感,比如喜歡美好的事物,我們的理性,比如那是保護動物,傷害就是犯罪。

每個因素都會促進我們形成愛護動物和愛護何種動物的觀念和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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