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晉-39】那年那月的幾件小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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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步入“帳篷校園”時,到處可見“大喇叭褲”“長發”或“尖頂軍帽”形态的“玩鬧青年——那時一般都這樣稱呼,頗有點見之發怵的心理,畢竟班裡的同學多是來自小城鎮的,對于這樣一種大油田的“港派生态”是為陌生的,所以開始的幾周時間裡都呆得比較老實,就是宿舍——教室——食堂這樣的點線生活,甚至連串宿舍的都比較少。慢慢熟悉之後,身心也就放松了,腿腳亦活動開來了,校園生活的小趣事随之即有了。

一、打大鉗

校園南面正門的東邊,聳立着一部大慶型号的鑽機井架,為校内教學實習所用。對于我們這些學鑽井專業的來說,經79級學長傳授,第一本領是看能不能“打好大鉗”。故而,同學們入學後的第一次“活動手腳”,便是登上那井架下的鑽台,比試一下“打大鉗”。記得好像是一個晚飯後,路繼林同學招呼我和任常青、田立軍、劉傑、楊振東等,“走,咱們也去打大鉗,别的宿舍同學都去過了。”這樣,我們便結伴而行,走到實習井場,登上鑽台,一個人執“内鉗”,一個人操“外鉗”,配合着操練了一把。劉傑同學蠻有力氣,打得不錯,繼林同學也很過關,立軍同學說“這玩意還要點力氣!”我是力量最單薄的一個,振東同學說“沒問題,當鑽工肯定是合格的了。”

二、逛商場

那年那月,是隻有禮拜天不上課而休息的,除了洗洗衣服,就是逛商場了。那時的“華北石油商場”還是一個半工字形的紅磚平房建築,但已經感到是非常寬敞明亮而闊氣了,售貨員也多是年輕漂亮的美女,顧客更是90%以上的青少年男女,尤以我們技校的男女學生居多。可以說,那時也正是“油田的青年時代”。都買了什麼呢?其實,也沒什麼可買的,窮學生除了買個文具,就是“瞎逛”了,欣賞美女的成分似乎更多些。我就特别記住了文具櫃台的那個大眼睛售貨員了。前幾年為單位采購辦公家具時,就碰到了她在賣家具,我對她說:“你以前在老商場是賣文具的吧?”“你怎麼知道?”“當年上技校時,在你櫃台上買過鋼筆,所以有印象。”“你的記性真好!”“你那時是美女一個,眉清目秀,很容易讓人記住的。”她很開心地笑了起來。

三、去縣城

當年,周日結伴去任邱縣城逛逛,可謂技校學生的一個風尚,更是一大景觀。一隊隊四、五個人結夥由校園北門走出去,一排排五、六個人結伴由縣城向南走回來,青春的身影真是一種絡繹不絕,不像今天到處都是老大媽老大爺。

記得一個周日,我們要去縣城了,李亞同學正在帳篷外洗衣服,我們招呼他一塊去,恰好毛立東同學從帳篷裡出來了,他說:“縣城有什麼好看的,還不如就在這路邊看風景呢!”我們都笑了。他們的帳篷宿舍正好靠近路邊,确實可以不費腳力而方便地觀賞南來北往的美女學生。

那次我和哪幾個同學一起去的縣城,記不太清了,隐約中好像有蔣新兵同學,還是一起吃的餃子,用大碗喝的啤酒,當然是在一個小飯館了,可不是宴春樓——當年任邱縣城最著名的飯店,它可不是我們這些窮學生敢擡腿進去的。

四、手抄小說

記得是1981年的春季學期,似乎是在帳篷宿舍中都挂上蚊帳了。幾天當中,我總感到楊振東同學有點神神秘秘的,就問田立軍同學:“他在忙什麼呢?”“傳閱小說呢。”“什麼小說?”立軍同學笑而不言。後來終于向振東同學問明白了,是在傳抄一本小說《少女》。再後來,幾乎所有同學觀覽了一遍,是為青春期的一種特别“性”普及教育了。

五、“懶漢鞋”

也是在1981年春季學期的“帳篷宿舍”時,同學們的穿着開始“微變化”了。“沒鞋窮半截”——“微變化”該是從腳上的鞋開始的。記得那時流行一種“懶漢鞋”:一個樣式是白底黑布面松緊口的,另一個樣式是白底黑布面穿孔系鞋帶的。我記憶中首先穿出來的是402宿舍的李亞、田振江同學,穿在腳上确實好看。接着,我們宿舍的路繼林同學也買了一雙,那時繼林同學很是注重穿着的,更講帥氣。後來,我也買了一雙,感覺很美!總的來說,當年的“懶漢鞋”似乎是“青春美”的“标配”了。女同學似乎都是“方口系帶”的樣式,高跟鞋尚未風行起來,學生一般也買不起。

六、港衫與馬筒

穿“港衫”是在1981年夏季的,彭慶國、劉朝晖、畢小華幾位同學在班裡是開啟這風尚之先的。後來,同學們陸續都有一件了。“馬筒”這個肩上的行囊,記憶中是在1980年底吧?反正是寒假放假時都用它裝給家裡買的過年的年貨。到新校區時,這兩件東西該也是“标配”了。

七、糧票換花生

記得到新校區後,到食堂打飯時,除了那每月17.5元的定量外,還可自己加餐了,因而,家裡都會給寄些錢和糧票來。錢麼,不用多說,給個10-15元就足夠了。糧票則是有“河北糧票”與“全國糧票”之分的,金貴的是“全國糧票”,張家口地區的同學路過北京,非用“全國糧票”不可。記得我就與蔣新兵同學兌過“全國糧票”。用不完的糧票,就與老鄉換花生、瓜子吃了,這在新校區是常有的,特别是宿舍集體小酌時,還要換些煮花生,增加一個味道。今天,誰還用糧票呢?倘若有糧票,不作文物,也可市場交易了。世事滄桑啊!

八、“改飯票”

這是在“帳篷校園”時,窮學生為了“飽肚子”而實施的“美工作為”,頗為“技能”的。還記得嗎?

那時的“17.5元”是每月發為一大張餐券的,按每日“早餐,午餐,晚餐”分别印制,到月底即由生活委員蔣新兵同學為大家按人頭領發。發到個人手裡後,再由自己按天裁剪而保存用之。特别的是每月的餐卷顔色不一樣,有白色的,粉紅色的,黃色的等。誤餐之後,一頓飯的餐券便作廢了。為了“廢而還能換飯吃”,就要“改餐券”了——實質是“做手腳”,比如,把“11月8日晚餐券”改為“11月9日晚餐券”,這“8”改為“9”就要來一番“能工巧匠”了。關鍵是,還要由一位同學去打雙份飯作“隐蔽”——真的放上面,“改的-僞的”壓在下面,如果食堂的大師傅粗心,這事兒即成功了,倘若其細心,那就隻有一份飯,“僞券”即被“沉沒”了。老同學們,好好想想那時這件事的“成功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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