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統圖書局發行王逸注《楚辭·國殇》
謂死于國事者,《小爾雅》曰:“無主之鬼謂之殇”。
操吳戈兮被犀甲,(戈,戟也。甲,铠也。言國殇始從軍之時,手持吳戈,身被犀甲而行也。或曰:“操吾科”。吾科,楯之名也。
補曰:操,持也。《說文》雲:“戈,平頭戟也。”《考工記》曰:“吳粵之劍,又曰吳粵之金錫。”《爾雅》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考工記》曰:“犀甲壽百年。”荀子曰:“楚人鲛革犀兕以為甲,鞈如金石。”鞈,堅貌,音夾。)
楯,同盾。說“吾科”是盾名,唯見于此處。兕,音四,犀牛。鞈,音gé,看來此字宋時讀音與現在不同。
車錯彀兮短兵接。(錯,交也。短兵,刀劍也。言戎車相迫,輪毂交錯,長兵不施,故用刀劍,以相接擊也。
補曰:錯,倉各切。《詩傳》雲:“東西為交,邪行為錯。”《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長以衛短,短以救長。”)
《司馬法》即《司馬穰苴兵法》,是戰國時齊威王使人收集前人兵法而成的軍事著作。司馬穰苴是春秋時齊景公時的重臣。殳,音書。殳與矛皆為長兵器。
旌蔽日兮敵若雲,(言兵士竟路趣敵,旌旗蔽天,敵多人衆,來若雲也。)
矢交墜兮士争先。(墜,墮也。言兩軍相射,流矢交墮,壯夫奮怒,争先在前也。墜,一作墜。
補曰:墜與墜同。)
淩餘陣兮躐餘行,(淩,犯也。躐,踐也。言敵衆來,侵淩我屯陣,踐躐我行伍也。躐,一作(足葛)(此字查不到)。
補曰:顔之推雲:“《六韬》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左傳》有魚麗之陳。行陳之義,取于陳列耳。俗作阜傍車,非也。”躐、(足葛)并音獵,行,胡岡切。)
行,音航,行列之行。躐,音列,踐踏,亦可解釋為超越。在此處為踐踏。
左骖殪兮右刃傷。(殪,死也。言己所乘,左骖馬死,右騑馬被刃創也。
補曰:殪,壹計切。骖,見《遠遊》。創,初良切。)
創,音chuāng,傷口。殪,音亦,殺死。駕車的兩馬,左馬被殺,右馬受創,說明戰鬥激烈。
霾兩輪兮絷四馬,(絷,絆也。《詩》曰:“絷之維之”。言己馬雖死傷,更霾車兩輪,絆四馬,終不反顧,示必死也。霾,一作埋。
補曰:霾,讀若埋。絷,陟立切。)
絷,音執,拴住馬腳。霾,在這裡通假埋。
援玉枹兮擊鳴鼓。(言己愈自厲怒,勢氣益盛。援,一作搖。枹,一作桴。
補曰:援,音爰,引也。《左傳》:“郤克傷于矢,左并辔,右援枹而鼓。”)
屈原贊頌楚軍為國而戰,奮不顧身,誓死不退的壯舉。枹,同桴,音浮,鼓槌。
天時墜兮威靈怒,(墜,落也。言己戰鬥,适遭天時,命當堕落,雖身死亡,而威神怒健,不畏憚也。墜,一作墜。《文苑》作“怼”。)
嚴殺盡兮棄原壄。(嚴,壯也。殺,死也。言壯士盡其死命,則骸骨棄于原壄,而不土葬也。
補曰:壄,古“野”字,又葉韻。)
出不入兮往不反,(言壯士出鬥,不複顧入,一往必死,不複反也。)
平原忽兮路超遠。(言身棄平原山壄之中,去家道甚遠也。一雲“平原路兮忽超遠”。)
帶長劍兮挾秦弓,(言身雖死,猶帶劍持弓,示不舍武也。
補曰:《漢書·地理志》雲:“秦地迫近戎狄,以射獵為先。”又“秦有南山檀柘,可為弓幹。”)
柘,音這,落葉灌木或喬木,材質堅硬緻密。南山,當指終南山。
首身離兮心不懲。(懲,㣻也。言己雖死,頭足分離,而心終不懲㣻。身,一作雖。
補曰:懲,音澄。㣻,音乂。)
㣻,音義,懲罰,處罰。
誠既勇兮又以武,終剛強兮不可淩。(言國殇之性,誠以勇猛剛強之氣,不可淩犯也。)
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言國殇既死之後,精神強壯,魂魄武毅,長為百鬼之雄傑也。一雲“䰟魄毅”,一雲“子魄毅。”
補曰:《左傳》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疏雲:“人禀五常以生,感陰陽以以靈。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噓吸之動,謂之為氣。氣之靈者曰魄,既生魄矣,其内自有陽氣也,氣之神者曰魂。魂魄,神靈之名,本從形氣而有。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為聲,此則魄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魄在于前,魂在後,魄識少而魂識多。人之生也,魄盛魂強。及其死也,形銷氣滅。聖人緣生以事死,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合鬼與神,教之至也。魂附于氣,氣又附形。形強則氣強,形弱則氣弱。魂以氣強,魄以形強。”《淮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注雲:“魂,人陽神;魄,人陰神也。”)
楚軍将士為國捐軀,死亦為鬼雄。䰟,魂的異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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