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為什麼不立“英果類我”的吳王李恪?
貞觀十七年十一月,唐太宗在立了李治為太子後過了大半年的時間,覺得年僅15歲的李治有些年幼,而國賴長君,于是想到了改立年長李治9歲的李恪。然而換儲一事最終以失敗告終,有人因此認定是長孫無忌的阻撓,又或是李恪的生母是隋炀帝女的緣故才導緻他沒能當上太子——其實不然,李恪之所以當不上太子,是因為唐太宗根本沒有真心想過要立他為太子。
你問什麼?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各本史書上到底是怎麼記載的。
《資治通鑒》:
(貞觀十七年十一月)敕選良家女以實東宮;癸巳(十七日),太子遣左庶子于志甯辭之。.....上疑太子仁弱,密謂長孫無忌曰:“.......吳王恪英果類我,我欲立之,何如?”.....上乃止。十二月,壬子(初六),上謂吳王恪曰:“父子雖至親,及其有罪,則天下之法不可私也。漢已立昭帝,燕王旦不服,陰圖不軌,霍光折簡誅之。為人臣子,不要不戒!”
《冊府元龜》◎帝王部·誡勵:
(貞觀十七年)十二月,帝謂吳王曰:“父之於子,恩愛是常。子能仁孝不骞,父亦恩情自重。若不順其親,數有罪惡,刑戮将及,何愛之有?昔漢武立昭帝,燕王旦嚣張不服,霍光遣一折簡至,身死國除。為人臣不得不慎。”
《舊唐書·禇遂良列傳》:
(貞觀)二十三年,太宗寝疾,召遂良及長孫無忌入卧内,謂之曰:“卿等忠烈,簡在朕心。昔漢武寄霍光,劉備托葛亮,朕之後事,一以委卿。太子仁孝,卿之所悉,必須盡誠輔佐,永保宗社。”又顧謂太子曰:“無忌、遂良在,國家之事,汝無憂矣。”仍命遂良草诏。
《冊府元龜》◎刑法部 守法正直:
帝因泣謂侍臣曰:朕兄弟不多,荊王是朕長叔,吳王是朕兄,雖犯國經,欲就公等乞叔及兄姊等命。敦禮進曰:昔周公誅管蔡,漢景夷七國,至於孝昭之時,燕王蓋主謀逆,皆正刑典,此乃前事不遠,陛下豈可屈法申恩?乃從之。
貞觀十七年四月皇太子李承乾謀反事洩,唐太宗在廢除李承乾的太子之位後,為了同時能夠保全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第二天果斷立了李治為皇太子。
唐太宗立李治時的這一系列動作可謂是雷厲風行,甚至不惜在一幹重臣面前以秀自殺為要挾,而反觀唐太宗已經立定李治後又過了大半年時間,心血來潮之下欲立李恪時,竟然隻對一個最不可能贊成的人随口說了一句。而且從《資治通鑒》的史料上看,就算李治十一月十七日拒絕納妾,唐太宗疑其仁弱并立馬想到了李恪,但短短的十幾天,十二月初六,唐太宗卻反過來警告李恪不要學燕王劉旦,并說我已經幫你做準好了霍光。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唐太宗居然在臨終前還對着長孫無忌提到了霍光,這其中的奧妙,有些人是永遠不願去想,也不敢去深究的。所以唐高宗在處置李恪等人時為什麼會有大臣特意提及燕王劉旦一事,也就很好理解了,因為他們不過是在遵從唐太宗的旨意辦事。
當然,也有人聲稱唐太宗用燕王旦警告李恪是在“保護”李恪,在為李恪“好”,讓李恪自己謹慎小心一些,不過這真的是唐太宗在為李恪好嗎?
李恪作為親王,無論生活在什麼時期,他的命都不掌握在他自己手裡,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裡。何況以李恪提名太子未果這件事,以及他敏感的庶長子身份,新皇登基後會發生什麼事,以唐太宗的政治智慧不可能想不到。所以唐太宗要是真的在保護李恪,真的為李恪好,就不該是告誡李恪自己要謹言慎行一些,而是應該明确告訴未來的皇帝李治你要善待李恪。
也正因為明白這樣淺顯易懂的道理,漢高祖劉邦在改立劉如意失敗後,特意留了封手诏給太子劉盈,告訴他一定要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晉文帝司馬昭病重時用陳思王曹植的例子來告誡太子司馬炎,讓他日後不要為難自己的弟弟司馬攸;太後王元姬直到臨終也不忘含淚叮囑長子司馬炎,要他記住自己的囑托,千萬不可對司馬攸不利;唐太宗也反複強調過立李治就是為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能夠同時活着——唐太宗既然能明确向自己的接班人李治表示日後一定要善待李承乾、李泰這兩個哥哥,為什麼不同樣強調一下也要善待李恪呢?
所以唐太宗警告李恪,隻是警告而已,和所謂的保護李恪無關,更不是在為李恪好。唐太宗若是真的為李恪好,就該告訴未來的皇帝一定要善待李恪。
還有人說警告雲雲也有記載是在貞觀十一年的,但《資治通鑒》是編年體,在沒有确切時間記載的事,司馬光通常是很統筒把事情記載在一個大事件後面,而警告别學燕旦,《資治通鑒》裡明确記載了是“十七年,十二月,壬子”。司馬光與李恪無冤無仇,沒理由去捏造一個日期來使得立李恪為太子變得可笑與不真實,所以這個日子就是唐太宗告誡李恪日子,何況《冊府元龜》上也同樣記載了此事發生在貞觀十七年十二月。
綜合對比一下上述史料,唐太宗為什麼要提名李恪為太子也就一目了然了,就是為了讓大家把目光從李治的同胞兄弟身上轉移到李恪這個庶長子上(唐太宗第二子李寬早夭,第三子李恪就是實際意義上的庶長子)。畢竟各處史書上記載得非常明确,貞觀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謀反失敗後,唐太宗的最高指導思想就是如何能夠同時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至于這三個兒子之外的其他皇子,都不在唐太宗擔心的範圍之内。
《舊唐書·李泰列傳》: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
《新唐書·李泰列傳》:
使泰也立,承乾、治俱死;治也立,泰、承乾可無它。
《冊府元龜◎帝王部?英斷》: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冊府元龜◎宗室部?譴讓》: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資治通鑒卷一百九十七》:
且泰立,則承乾與治皆不全;治立,則承乾與泰皆無恙矣。
不要覺得唐太宗偏心,要知道人心天生是偏左的,想要一碗水端平本來就是難事,唐太宗也不是陽光普照大地的聖人聖父,就隻是個普通人,會對自己鐘愛的兒子有所偏心偏愛再正常不過。這一點看看唐太宗平時是如何對待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的,又是如何對待李恪這些兒子的,就再清楚不過了。
首先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恪最遲貞觀7年便去了封地,而與李恪同齡的李泰不僅沒去封地,唐太宗甚至還想過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武德殿是極為靠近東宮的宮室,齊王李元吉曾住在武德殿與太子李建成互通有無,唐玄宗即位之初也曾在武德殿聽政),最後還是被魏征力谏勸止。李治更是自長孫皇後去世後就一直由唐太宗親自撫養,甚至在被封為太子後,仍讓唐太宗不惜公然違反禮制也要繼續留在身邊,這便導緻了褚遂良劉洎等人分别在貞觀18年、20年相繼上疏懇請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邊一味溺愛,放其回東宮。
其次貞觀7年李恪赴任齊州都督時,唐太宗對李恪說:“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可見讓諸王之藩是因為“家國事殊”,更是為了絕諸皇子的“觊觎之心”。但這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實際上更适合身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李治而不是庶出的李恪,畢竟作為太子同母弟,李泰對儲位的威脅才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國事殊”面前卻出于私心,不僅不讓李泰之藩,甚至還想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說了,唐太宗一直将這個兒子親自帶在身邊撫養,絕口不提之藩的事,貞觀16年甚至幹脆直接讓他上朝參政了,卻偏偏将沒什麼威脅的李恪打發到封地上去。
再者貞觀12年唐太宗給李恪寫的這封信,若隻注意到“汝方違膝下,凄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這麼一句,自然會覺得其間是飽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題目卻是《誡吳王恪書》。誡者,告誡、警告之意,齊王李祐在封地上屢屢犯錯時,唐太宗也曾寫信“诰誡之”。所以這封信也不是什麼訴說離别後的思念之情的,而是唐太宗寫信來警告李恪要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為了。
而且就在唐太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為借口而不肯多給他财物,結果在面對李承乾與李泰時,唐太宗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态度。唐太宗賞賜李泰時不僅“賜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于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幹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庫物的限制。
至于唐太宗會如何在書信中表達自己的愛子之情,不妨看一看唐太宗出征高句麗時給李治寫的一封信,簡直堪稱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對李恪的諄諄告誡之意,或許唐太宗給李治的這封信才更似尋常間的父子之情吧。
《兩度帖》原文:
兩度得大内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恒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後,但頭風發,信便即報。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耶耶,敕。
譯文:
兩次收到大内送來的文書,卻還不見稚奴你的書信。爸爸我擔心的要死。剛才忽然得到稚奴你的親筆手書,說娘子生病了,我的擔心害怕頓時消失了,就好像死而複生一樣。從今以後,隻要你的頭風病發作,就立刻寫信告訴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會一一寫信告訴你。今天得到遼東(戰場)消息,抄錄一份給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去,要說的就這些。爸爸,敕。
事實上李恪在大唐王朝就是一個普通的皇子,隻不過是近年來的一些電視劇與小說将曆史篡改戲說得太厲害了,以至于誤導了很大一部分觀衆,認為李恪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兒子。但凡願意認真讀一讀正史的,看看史書上所記載的唐太宗是如何寵愛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的,就可以知道真正的唐太宗愛子應該是什麼樣子。
相比李承乾、李泰、李治數不勝數的得寵事迹,僅憑唐太宗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類己”(在立太子這種情況下,不說類己難道要說這個兒子不類己?),便要妄圖證明李恪的受寵,顯然是不成立的。
何況《舊唐書》中是“太宗常稱其類己”,《唐會要》記載為“太宗嘗稱其類己”,可見這裡的常是通假字,通嘗,意思是唐太宗曾經說過李恪類己,而不是經常說李恪類己——如果唐太宗經常說李恪類己卻又不給他任何保護措施,那麼此舉無疑是将李恪推上火架烤,根本不是在愛李恪而是在害李恪。
至于李恪不能當上皇帝是因為具有前朝血統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李恪的兩朝血統并不是什麼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之事,早在南北朝時就有許多兩朝一脈的皇位繼承人,比如後趙石虎的太子石世,生母就是前趙的安定公主;比如北周闵帝宇文覺的生母就是北魏馮翊公主。就連隋炀帝楊廣的太子楊昭也是兩朝一脈——楊昭的生母蕭皇後,即西梁孝明帝蕭巋的女兒。
再說如果前朝血統真的是問題,是忌諱,那唐太宗為何在明知李恪具有隋朝血統的情況下,還想立其為太子?長孫無忌又為什麼不用這麼好的理由來反對唐太宗立李恪呢?就像唐玄宗欲立武惠妃為後,大臣首先就用武家與李唐皇室有仇為由勸阻唐玄宗,而李恪這裡卻壓根沒人提及所謂的血統這一點。所以李恪與儲位無緣,和他的生母楊妃是隋炀帝的女兒沒有任何關系,而是因為李恪與楊妃均不得寵于唐太宗的緣故。
特别是貞觀2年李恪與李泰同時受封,卻明顯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隻有8州,李泰卻不僅是揚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達22州!
且先不說單就數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幾乎是李恪的兩倍。而李恪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帶,在唐朝時可絕對不是什麼香饽饽,“揚一益二”的說法還得等到安史之亂以後。蜀地自古地勢天險,古時候交通又不發達,想想當初唐高祖李淵私下許諾唐太宗要改立他為太子時就曾說過,要将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蜀地“地既僻小易制。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見蜀地在唐初時候人們的心中是怎樣一種存在了。而揚州的富庶則不必多言,更何況封地裡還包括了蘇杭一帶。
更不用說李恪受封的不過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樣都是大都督。根據《唐會要》的記載,益州的大都督府于“貞觀二年二月二十日,去‘大’字”,直到唐高宗龍朔2年才由都督府升級為大都督府——就在李恪受封前三個月,唐太宗就将益州由大都督府降級為了都督府。所以貞觀二年五月李恪與李泰雖然同時受封,但是李恪隻被封為了益州都督——不僅都督府的規模遠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後來李恪在貞觀11年的時候,不過是因為打獵時踩壞了莊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職為安州刺史,還被削戶300(當時親王實封隻有800戶)。看上去封地還是在一個地方,但實際上所管轄的地方卻大大減少了,因為作為都督時,李恪可以“督安、隋、溫、沔、複五州”軍事,然而作為刺史就隻能管轄安州這一州之地。後來李恪又因為和乳母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官,削戶300,自此一直到貞觀23年共12年的時間裡,李恪再也沒有官複原職過。這樣嚴厲的懲罰,除了李恪,也就隻有他那個被唐太宗斥為“不如禽獸鐵石”的胞弟李愔同樣享有了。
唐太宗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在面對自己的愛子時,仍舊隻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尋常人家是怎麼疼愛兒子的,唐太宗就是怎麼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謀逆這等殺頭大罪,唐太宗也要想方設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奪嫡失敗後,唐太宗仍舊說他是“朕之愛子,實所鐘心”,甚至被貶後不到四年的時間就又重新晉封為濮王;所以李治雖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劉洎為了這事上谏過多少次,也沒見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理由,把李治打發出宮去住。
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些愛子們寵溺至極,以至于一次又一次招來了魏征這些朝臣的上疏與進谏,偏偏對李恪這些兒子該罰的罰,該殺的殺,一個都沒手軟。唐太宗的偏心偏愛,實在再明顯不過了。
不過光有李治當太子并不能讓唐太宗徹底放下心來,畢竟新皇登基後,他的同母兄弟處境是最危險的,西晉的齊王司馬攸、隋朝的楊勇楊秀等人正是前車之鑒,所以唐太宗臨終前為了以防萬一,堅決不讓李泰回京奔喪,以免被人趁機找借口加以處置。更甚至為了轉移大家的視線,唐太宗還特地把自己的庶長子、宗室中排行僅次于荊王李元景的吳王李恪推出來當做擋箭牌——庶長子的名分竟有多少分量,看看唐高祖的庶長子荊王李元景(李智雲早夭,李元景即實際意義上的庶長子)就知道了。
《唐會要卷第九十食實封數》:
荊王元景。二千五百戶。武德九年十月八日敕。
《舊唐書·高祖諸子列傳》:
荊王元景……貞觀初,曆遷雍州牧、右骁衛大将軍。
唐太宗登基時李元景才幾歲,對大唐更沒有任何功勞可言,就這樣,唐太宗一下子就給了他實封2500戶的超高待遇(當時親王實封一般600戶到800戶),後來又是雍州牧又是右骁衛大将軍,就是因為李元景這個唐高祖的庶長子、宗室頭号親王的頭銜太過紮眼,唐太宗必須予以一定的安撫。
也正因為這個原因,唐高宗登基後,又進一步加封了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這兩個宗室排前兩号的人物分别為司徒與司空,雖然三公的頭銜不過是個虛職,但也象征了唐高宗對宗室的安撫。
所以永徽四年高陽公主等人謀反時,為什麼要推舉荊王李元景上台,就是因為他這個唐高祖庶長子的身份是宗室之首,占了名分的先機,不然按照遠近親疏甚至才望來看,韓王李元嘉的王妃是高陽公主的驸馬房遺愛的嫡親姐妹,而且在宗室中更是才名遠播比李元景好多了。高陽公主卻壓根沒搭理跟自己關系同樣親近且有着賢王之名的李元嘉,而是直接推了宗室之首的李元景上台,庶長子的名分有多重要,也由此可見一斑。
當然,唐高宗也沒有辜負父親的這番苦心安排,于是永徽四年的時候出現了這樣一幕:年輕的新皇唐高宗李治為了震懾宗室中那群輩分高而又蠢蠢欲動的皇叔皇兄,在高陽公主、房遺愛等人謀反事洩後幹脆借題發揮,将宗室的兩個大頭李元景與李恪一網打盡。不過也有人認為想要除掉李元景、李恪的是長孫無忌,而不是唐高宗,但通觀整件事的始末,就可以知道唐高宗才是真正的主使者。
《冊府元龜》上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細節,唐高宗曾召見房遺愛,并責備他:“你身為皇親國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的行為罪該萬死,但請陛下看在我告發了吳王李恪的份上饒恕我一命。”唐高宗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現在才告發李恪,不是太晚了嗎?”
随後唐高宗又在朝中裝模作樣地為李元景、高陽公主等人求情,被崔敦禮義正言辭地駁了回來。唐高宗對此不僅沒生氣,反而将打斷自己“憐憫”之情的崔敦禮各種加官進爵,又是提拔為宰相,又是封其為固安縣公。
甚至就在李恪等人被賜死後沒過幾天,唐高宗就在觀德殿裡将這幫謀逆之人的财物分成五垛陳列出來,令諸位親王大臣們舉行射禮,然後又将剛空出來的司徒、司空的頭銜分别封給了徐王李元禮(李元景、李恪死後宗室中輩分最高者)與功臣李績,以此給宗室立威。
而李恪被冤殺後史書中又言“以絕衆望,海内冤之”,看似評價很高,然而想想唐玄宗時臭名昭著的奸臣李林甫被楊國忠構陷後,史官也用了“天下以為冤”這類詞。可見所謂的“以絕衆望,海内冤之”不過是史官的慣用語罷了,實際水分大得很。而且當時的人真的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嗎?我們可以來看看唐人在提及此事時是怎樣的态度。
睦州刺史夏侯絢的墓志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謀反案時就明确寫道“荊吳構逆”,認為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樣的态度與史官所說的“海内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絢的身份,夏侯絢曾是蜀王李愔的長史,而李愔不是别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謀反被殺後,李愔也因此被廢為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絢這樣的身份,在提及頂頭上司的胞兄被誣陷謀反時理應是為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構逆”。連原本最該為李恪喊冤的人都認為李恪就是謀反,當時能有多少人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而且雖然有後世的史官拼命地為李恪掙同情分,又是說他“地親望高,中外所向”,又是說他的死“以絕衆望,海内冤之”,但就史實而言卻并非如此。
李恪曾在安州一地擔任了十多年的最高長官,結果就在李恪被誣陷謀反後,且不說同樣出身安州的許圉師與郝處俊這兩位朝中重臣對此是未發一言;也不說安州境内著名的富商彭志筠,明明富有到都能夠為朝廷的軍隊捐助大量的絹布了,卻沒想到要為自己“海内冤之”的父母官上表求情或出資減罪;單說事過境遷多少年後,朝中根本沒有一人想過要請求皇帝将李恪被流放的兒子和幽禁的女兒給赦免了。
從民間地方到朝廷中央,都不見有人為這位“中外所向”“海内冤之”的吳王求過什麼情,更沒有人打着李恪的名号揭竿而起——就在李恪被殺的這一年,民間有位陳碩貞起義,卻壓根提都沒提要為冤死的吳王李恪複仇;而章懷太子李賢死後,徐敬業舉兵時就特地打出了李賢的旗号。
通觀史書的記載便可知道,唐太宗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的鐘愛之情是李恪望塵莫及的,所以唐太宗對庶長子李恪有這麼一次口頭上的提名,根本不是真心實意地想立其為太子,而是為了給自己心愛的兒子李泰擋箭,也就很好理解了。
- 上一篇 七絕·萬裡長城60首之45小河口長城
- 下一篇 在心裡永遠有一個人的位置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