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賈母不動聲色,暗中四次提醒寶钗——不要觊觎黛玉的位置

誰是賈母内定的孫子媳婦兒?

按照我們之前的研究,林黛玉之所以進賈府,其實是和林家有約定,而且極有可能是在賈敏活着的時候就定好了。

林如海年逾半百卻沒有子嗣,作為正妻的賈敏肯定是很着急的,因為即便林如海不追究她的不生養,但不能生兒子也是在“七出”之條的,她少不了會有心理負擔。

所以,不管是林如海還是賈敏,在這種年紀,肯定要為子嗣的問題擔憂,而五十歲生兒子顯然是不太現實的。

這種情況之下,常規的做法有兩種,一種是從族内其它子弟中過繼,另一種是招贅一個上門女婿。

但是,以上無論哪一種,都不是林如海夫婦的最優解。

原因很簡單,《紅樓夢》開篇的時候,林黛玉剛剛五歲,而林如海和賈敏身體都不好,搞不好哪天就會撒手而去。

因為林家人丁單薄,林如海夫婦去世以後,林黛玉就成了沒人照顧的孤兒。這種情況下,不管是過繼還是招贅,林家的财産都會落到外人手中,到時候根本沒人能保障林黛玉的利益。

對于賈府來說,這同樣也是不能接受的,因為賈敏出嫁的時候,正值賈府最鼎盛的時候,她帶走的嫁妝恐怕至少也得幾萬兩銀子,這部分錢是屬于賈敏的私産。

如果林家過繼或招贅,那麼這部分财産就會被繼承,也同樣會落到外姓人手中。

基于以上的考慮,賈敏選擇了第三條路,即和自己的娘家賈府聯姻。《紅樓夢》創作的時代背景,是在清朝乾隆年間,曆史上正是在乾隆年間出現了“兼祧”的繼承制度——即讓一個家庭兼祧兩門香火。

所以,賈敏的計劃是,讓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然後他們兩人所生的孩子,選出一個來承繼林家的香火,同時繼承林家巨大的家産。

這樣一來至少有三個好處:

第一,賈府是自己的娘家,而且賈政和賈敏的關系應該很好,賈敏又是賈母最心疼的女兒,這樣可以保證林黛玉有人照顧,不至于一個人孤苦伶仃。

第二,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為林家的繼承人,從血脈上來說,是和林家最親近的。

第三,如果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繼承人,那麼林家和賈家的财産就不會落到外姓人手中,而是順理成章留給了林黛玉和賈寶玉。

這樣的選擇,林如海自然是支持的,所以甲戌本第三回标題為:“榮國府收養林黛玉”,“收養”二字就透露了林黛玉并非一般的投親。相關的證據有很多,我們前面的文章已經論證過,這裡就不再贅述。

本來一切都很順利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生活在一起,一直都是非常的融洽,而賈母也在有意的讓她們兩人親近。可是,薛寶钗一家的到來,打破了這種融洽的關系。

薛寶钗上京選秀女,後來選秀女失敗,薛姨媽便打起了寶玉的主意,而且炮制出了“金玉良緣”的說法。

賈母自然不會支持“金玉良緣”的說法,一來有和林家的約定在先,二來薛家和賈府的門第也不般配。

小說中,賈母似乎從來也沒有明确的對玉钗配表示反對,但實際上,文中至少有四次,賈母委婉的表示了對薛寶钗的拒絕。

第1次

第一次是在第三十五回,在寶玉挨打以後,薛姨媽前往探望。賈母說道:

“提起姊妹,不是我當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全不如寶丫頭。”

這話初看是在贊揚寶钗,可如果仔細想想就會發現不對,榮國府的四個女孩,指的自然是元、迎、探、惜四春。

可此時的元春已經是皇帝的寵妃,賈母這麼老成的人,不可能拿她跟寶钗比較,更不會說元春比不上寶钗,這是大逆不道的言論,聰明睿智的賈母不可能不知道。

賈母的這句話,一共提到了五個女孩兒,分别是“我們家四個”和寶钗,而榮國府總共就五個女孩兒。除了榮國府的迎春、探春、惜春以外,就剩下了林黛玉和薛寶钗。

所以,賈母口中“我們家四個女孩兒”,指的隻能是三春和林黛玉,這樣一來賈母的意思就很明确了,她其實是在告訴薛姨媽:

黛玉才是我們家的人,寶钗終究是外人,不要再作他想。

這樣的表達方式,非常符合賈母這種貴族夫人的氣質。所以這個話是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誇贊寶钗,第二層是否定了寶钗作為孫子媳婦的人選,否定了薛姨媽聯姻的想法。

薛姨媽聽到這話後,忙笑着回應道:

“這話是老太太說偏了。”

所謂“說話聽聲,鑼鼓聽音”,薛姨媽顯然聽懂了賈母說話的含義,所以她的回應其實也包含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表示自謙,說寶钗沒有那麼優秀;第二層,表示質疑,說賈母這樣說話有些偏心。

接着,王夫人趕忙在一旁打起了圓場,笑道:

“老太太時常背地裡和我說寶丫頭好,這倒不是假話。”

按照賈母的性格,以及她和王夫人婆媳之間的關系,她當然不可能時常在背地裡說寶钗好,畢竟婆媳之間背地裡說誰好,就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未來誰是寶玉的媳婦。

所以,王夫人的這句話,很明顯是順着老太太的話說的,是在為薛姨媽打圓場,解除尴尬。

第2次

第二次是清虛觀打醮,賈元春要求賈府在清虛觀打三天平安醮,同時賞給了衆姐妹們禮物,其中隻有寶钗和寶玉的是一樣的,暗示着元春對寶玉婚姻大事的态度。

對于元春的态度,賈母、寶玉和寶钗都不高興,寶钗不高興的原因有二:第一,和賈寶玉結婚并非她所願,按照個人的品性來說,她非常看不上不求上進的賈寶玉,隻不過為了家族的利益才勉為其難的接受。

第二,寶钗知道寶黛之間的關系,也知道賈母對她們兩人的支持,所以知道這條路并不是那麼好走的。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全家人去清虛觀的時候,觀主張道士就出面替一位十五歲的小姐求親。而賈母明明已經在心裡把黛玉許給寶玉,嘴上卻說道:

“上回有個孩子說了,這孩子命裡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再定罷。你可如今也打聽着,不管她根基富貴,隻要模樣配得上就罷了,來告訴我。”

仔細琢磨賈母這番話,其實大有深意,因為此時寶玉剛十三歲,寶钗比寶玉大兩歲,也就是和張道士求親的那位小姐同歲。而且,根據很多學者的研究,寶钗有隐瞞實際年齡的嫌疑,也就是說她實際年齡要大于十五歲。

也就是說,寶钗應該已經到了适婚年齡,古代女子十四歲就可以結婚,如果再過兩年的話,寶钗就成了十足的大齡剩女。

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元春剛剛表示自己的态度,又是當着薛姨媽的面,賈母卻說出這樣的話,顯然是在用拖延計——寶黛拖得起,寶钗拖不起。

而且,賈母口口聲聲不在乎根基富貴,又強調“模樣配得上”,而沒有強調性情,字句之間似乎指的就是林黛玉。

第3次

第三次是在大觀園起詩社以後,史湘雲到賈府來玩,因為是初次入社,所以就提出來要做個東道。可晚上回到寶钗房間以後,寶钗便說自己手裡有螃蟹,提出來由她替湘雲張羅螃蟹宴。

第二天,便由湘雲出面請賈母赴宴賞桂花,賈母來了以後,誇湘雲布置的很周到全面。可得知是寶钗代為操辦的以後,賈母說道:

“我說這個孩子細緻,凡事想的妥當。”

賈母這句話是言不由衷的,因為前面剛剛說了布置得好,所以不好再接着反口。再加上薛姨媽就在一旁,賈母才說了這麼一句不鹹不淡的話。

而後面說的話,則暴露了賈母的真實态度,她說道:

“那東西雖好吃,不是什麼好的,吃多了肚子疼。”

這裡是因為賈母聽說螃蟹宴是寶钗置辦的,而賈母不願與寶钗有什麼交集,所以才借物諷人,委婉表達自己的态度。

所以,本來乘興而來的賈母,待了一會兒之後就離開了。

第4次

第四次,是劉姥姥第二次進賈府,賈母帶着她到園子裡逛,當來到寶钗的房間時,看到:

“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無,案上隻有一個土定瓶中,供着數枝菊花,并兩部書,茶奁、茶杯而已。”

賈母看後說道:

“這孫女太老實了, 你沒有陳設,何妨和你姨媽要些。我也不理論,也沒想到,你們的東西自然在家裡沒帶來。”

這是小說中,賈母唯一一次表示對寶钗的不滿,當然按照賈母的一貫風格,依然是以關心的語氣說出來的。

但寶钗的品性和素淨,是既不符合賈母品味的,根據小說對賈敏、黛玉的描寫,以及賈母對待晴雯等丫頭的态度,可知賈母喜歡的是黛玉這種相貌靈巧、性格跳脫的人,她與寶钗的性情可以說是格格不入。

所以,即便不從感情親疏的層面來考慮,寶钗的性情也不符合賈母的喜好。

結語

《紅樓夢》中,寶钗的出場頻率和黛玉差不多,但是她和賈母之間的交流卻屈指可數,賈母對她也并沒有表現出太多的關心。

而且,不管出于個人好惡還是親疏關系,賈母都更應該支持黛玉而不是寶钗,更何況賈母和林如海夫婦另有約定。

但是,賈母的約定元春是不知道的,對于元春的态度,賈母不好直接違背,所以就采用了冷落和拖延的方式,來保護黛玉孫子媳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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