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道德經》之六十八

原文: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争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譯文:善于帶兵的将帥,不一味依賴武力;善于打仗的人,不輕易動怒;善于戰勝敵人的人,不一定非要和敵人交戰;善于用人的人,總是謙讓别人、禮賢下士。這就是為而不争的品德,這也是讓别人為己所用的能力,這更是順應自然,永遠成功的道理。


“不武”、“不怒”、“不與”、“為之下”,這就是“不争”的最好诠釋。不争,即是遵循道、順應道。因其不争,故為之用,故成其事!

“為而不争”,是老子用一生去踐行的最重要的一條行為準則,也值得我們每個人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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