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筆記|初唐四傑之後的詩歌創作(一)(1)
一、沈佺期、宋之問與律詩的确立
在初唐四傑之後,沈佺期和宋之問進一步把已經趨于成熟的律詩形式肯定下來,确立了律詩的規範,成為一種新的題材。
沈佺期是河南人,宋之問是山西汾陽人,兩個人合稱“沈宋”。
他們同是高中上元二年的進士,是同榜進士。又同時侍奉權貴張易之——武則天的男寵,因此,他們經常出入宮廷。跟宮廷走得很近,那就得會寫一些應和的詩作,就像李白一樣。于是他們就寫了很多應制詩。
後來由于張易之失勢,沈佺期和宋之問受到牽連被流放或者被貶。這樣他們就從政治的高塔走向了民間老百姓的生活當中,去體驗了底層社會的生活。由于走向普羅大衆,内心的那種湧動就激發了詩歌創作,所以他們會寫一些有真情實感的詩,從而确立了律詩的體制。
律詩和古體詩是相對的。古體詩是在漢朝時期的來自民間的創作,有《詩經》的影響在裡面,後來才發展成了樂府詩。唐代的律詩是相對于古體詩來說的,相對于古體,那它就是一個近體,所以律詩又稱作“近體詩”。
唐朝律詩的形成由很多朝代和很多詩人的發展探索而來,它不是一蹴而就的。
比如,從建安開始,散文、辭賦、詩歌的創作都走向了骈偶化(句子兩兩對舉,也被稱為對稱句)的傾向。
而發展到了齊梁時期,詩壇又形成了一種“永明體”(要求聲韻格律)。
在此基礎之上,經過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初唐已有一批符合規範的五言律詩。律詩在字句、押韻、平仄、對仗等各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如楊炯的《從軍行》:“牙璋辭鳳阙”與“鐵騎繞龍城”,我們從讀音上面就能感受到這種詞性的相對。還有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的“城阙輔三秦,風煙望五津”,對仗平仄特别得貼切。所以在唐初的時候,初唐四傑已經完成了比較有規範的律詩,這個時候的五言律詩已經比較成熟了。
七言律詩的成熟稍微往後一點。比如在太宗和高宗兩朝時期有一些七言和八言的句子,雖然注意了對仗,但是平仄不是很貼合,說明七律還沒有完全成熟。
而到了沈佺期和宋之問這個時候,他們把已經成熟的形式肯定下來,使律詩篇章确定化,平仄、對仗規範化。這是他們最大的一個貢獻。
王世貞在《藝苑卮言》說:“五言自沈宋始可稱律。律為音律法律,天下無嚴于是者。知虛實平仄不得任情,而法度明矣。”
就是說,五言律詩在“沈宋”兩人的手下才可以稱為律。律就是法律,金科玉律,它是沒有辦法改變的,詩的聲韻格調平仄就得按照這樣來寫。從這個時候開始就嚴格要求了。
所以,律詩是從“沈宋”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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