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标兵”不再隻是榮譽稱号
本文系原創非首發,首發于《淮安日報》2005年6月6日。
日前,淮陰師範學院開展了“教學标兵”評選活動,通過樹立教學典型的方式,旨在不斷培養教師對教學的責任感。該院評選出的“教學标兵”不再隻是榮譽稱号,而且享受教學津貼。
參評“教學标兵”的條件是具有講師及其以上職稱,或碩士及其以上學位,主講某一門課程三輪以上或主講某兩門課程兩輪以上,備有較為完善的某門課程整體的教學改革方案,近三年沒有出現過教學事故等。該院成立了以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為主體,院領導、教務處、人事處、教學視導組有關同志參與的院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對系部推薦的人選以投票的方式确定“教學标兵”評選跟蹤對象。該院規定,在一年的跟蹤期内,評選委員會成員對每位跟蹤對象聽課不少于2次,學生測評次數不少于2次。在跟蹤聽課、學生測評之後,對相關教師的教學檔案進行量化打分。院評選委員會根據各項量化打分情況,最後通過投票方式确定“教學标兵”推薦人選,“教學标兵”分院、系兩級。凡被确定為“教學标兵”的人選都張榜公示,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以保證“教學标兵”的權威性和先進性。
5月30日,該院共評選出院、系兩級“教學标兵”11人,院級“教學标兵”由學院發給教學津貼每個學年8000元,系級“教學标兵”由學院發給教學津貼每個學年3000元。(韓同友 張同剛 王德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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