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想太多

近來常常分不清現實和夢裡的事情熟真熟假,明明是真實的,卻難免懷疑該事情的某個瞬間是不是夢裡的。生活的虛虛實實也是無聊的一部分我感覺。如果來世投胎,我願做一個顆精子,告訴身邊的同伴,活着也沒多大意思,都歇歇散散吧,回去吧。

我是個學藝術的,說是學藝術的,其實對藝術并不那麼醇熟的了解,無非是一知半解。有人常常問我某某畫是什麼意思、什麼畫法,我支支吾吾回答不出來也是常有的事情。雖然是學畫畫的,但不太喜歡畫畫,要麼堅持畫下去的畫今天也是個青年畫家了,畢竟曾經畫技差不多的同學今天都是青年畫家了。

我喜歡什麼,不僅有人如此問我,我也經常這樣問自己。目前來說,最接近有“喜歡”這一情緒的東西還是讀書吧。但我的讀書主要是打發時間,無所謂讀了什麼,記住多少,有什麼感想,哪怕是囫囵吞棗、渾渾噩噩地讀下去我也不介意。打發時間嘛,我覺得閱讀這個方式是最好的方式。偶爾再寫點東西,那就是錦上添花了,根本不會癡心妄想在寫作這條路上能開出什麼藝術的奇葩(沒有諷刺的意思)來。

有一回夏天,和一個朋友(男)坐在咖啡館的室外小院裡看街上來往的人,邊抽煙,也在邊看路過的姑娘。偶有一個外形長相出衆的姑娘,朋友開玩笑地問,你說她幹着舒服麼?我加入一點嚴肅就像在一片白色丙烯裡加入一點黑色,咱倆看姑娘的區别是,我隻是看看,絲毫不想和這個姑娘有任何的瓜葛。朋友說,那你可比我混蛋多了,落葉不沾身(他沒這個文采,這句是我後加的)。我也不知道人生是怎麼區分紳士和混蛋人生的,它們分别都該是怎樣的,我想到了雷鋒,也想到了一本讀過的名叫《長夜漫漫的旅程》,但其中的主人公也不好說就是混蛋。有一絲哲學基礎的我對任何定義都很謹慎。

開始讀毛姆的《尋歡作樂》了。作為毒蛇作家,毛姆是可以的,不遜色于王爾德,且針砭時弊。以前我還挺認真嚴謹的,隻有讀完一本書再簡單寫寫讀後感,現在第一次開始看就要先說一說了......不過想一想,反正也無所謂,不必給自己加過多條框,看到了什麼随時寫,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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