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公理,難行公義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說各有理。認可、容忍這種說法的人,本身認知就充滿偏窄、狹隘,但他們卻認為他們說的是“獨家之言、真知灼見”。

他們講的是私理,可能在小圈子裡、小範圍裡有市場,但放之于大衆、行之于四海,恐怕就講不通、做不得了。

“私欲謀之私理,公義求之公理”的公私之道,不可計以千裡之差,真是一道不用破解的人心課題。

所以,我們不要聽有人标榜的“多角度看問題”、“各抒己見”。他們的實際行為,是撇開大多數人的公理—公義,行一己之私、獲獨得之利。

看清了這些,我們就不會原諒他們的“謬論專利”——所謂的“探索錯訛”,要以事實、行動“苛責刻求”他們,使他們明白“公理即公義”的不移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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