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兩種保持幸福的方法——通過滿足欲望與通過消除欲望
雙十一,給婆婆買了護手霜,給女兒買個面膜,給自己買了羽絨服和紅參茶,還買了一些日常消耗品(地闆濕巾等)。
把購物車的商品清空完,已是午夜12點半。入睡很快,淩晨4點醒來,不想再睡。拿起擱置一周的《自由論》繼續讀起來,我在心裡對自己說争取兩個小時讀完。
其實,兩個小時根本不夠,即便我沒用心讀,也不是不想用心讀,就是讀不進去,隻想着趕緊結束這本書的閱讀,仿佛極需完成一項任務。
下午帶老爸去醫院門診做理療後,返回家已經是下午4點,利用吃晚飯前這段時間,囫囵吞棗讀完伯林的這本書《自由論》。
以賽亞·伯林是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他的《自由論》是讀書營的共讀書目。一周前讀了幾頁,實在讀不下去。如果是自己選書,我是絕對不會選這種哲學思辨社科類的書來讀。
在讀書營,大家一起讨論讀書心得,發現多數人都對這本書無感,都覺得難讀難懂。
面對讀不懂的書,我一貫的原則是快速翻看到最後一頁,就算對自己有了交代,對這本書也有了交代。
第312頁,有句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有兩種保持幸福的方法——通過滿足欲望與通過消除欲望。”
這句話不難理解,幸福本來就是一種感覺。欲望得到滿足會有幸福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難在通過消除欲望獲得幸福感,這就需要極大的控制力,控制自己欲望,甚至消除欲望,以便讓幸福感持久。
我在這段文字中,看到“伊壁鸠魯”四個字,不解其意,網絡做了功課,知道是古希臘哲學家。雖然沒讀懂《自由論》,不影響間接獲取知識點。
雖然沒讀懂《自由論》,但不妨礙我對書中有些句段劃線,摘選如下:
1.狼的自由往往是羊的末日。
2.“自由”這個詞的“積極”含義源于個體成為他自己的主人的願望。我希望我的生活與決定取決于我自己,而不是取決于随便哪種外在的強制力。
3.原則上說,一個人做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對别人形成傷害;沒有人是孤島;社會的與個人信息方面在實踐上往往難以截然分開。
4.盡你所能地使生命處于昏暗狀态。不被注意就不會受傷害。公共生活提供的獎賞僅僅是痛苦的幻覺。要像個演員。僅僅扮演分配給你的角色,而不要把自己與角色混為一談。
5.正義本身并無價值;正義僅僅是一種減少與别人摩擦、和諧相處的手段。正義的理由就在于它的功用:所有社會都建立在社會契約之上,從而使人們不要有太多的彼此妨礙。
6.财富本身不值得追求,因為它導緻恐懼與沖突,但如果它是你偶爾碰上的,那麼拒絕它也屬不智。智者應能适應粗茶淡飯,但是若奢飾品與自己不期而遇又何不笑納?
也許是讀《自由論》這本書的時機不對,先把《自由論》放到書架上吃灰,或許時機對了再重讀,或許送人再也不讀。書是好書,可惜沒遇到對的人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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