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放鞭炮闖禍,這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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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堕。這是古人總結出來的訓示。我想這放鞭炮炸化糞池的熊孩子的家長一定很後悔買鞭炮給孩子玩,從而付出高昂的代價,幸好隻是損壞了幾輛小車,沒有人員傷亡,否則,刑責是難以逃脫的。

現在的家長很沒責任心,帶孩子和朋友聚會,為了不讓孩子亂跑或者幹擾他們談話,就給他們看手機,結果幾歲的孩子已經近視要戴眼鏡了,這不是害孩子嗎?本來好好的眼睛被弄成近視眼,父母真沒反思自己的行為嗎?

這次熊孩子以一己之力撬父母的财力,這孩子不是以為家裡有礦可以為所欲為吧?放鞭炮本來就有危險性,為什麼沒家長從旁看管,萬一傷到了小孩的手或眼睛,再來後悔嗎?

是不是要經過一個大大的教訓,家長才會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呢?作為家長,如果要讓孩子放鞭炮,首先要告訴他們正确的放鞭炮方法,另外哪些地方可以放鞭炮,哪些不可以,更重要是遠離行人,車輛和易燃物品。而最關鍵的是家長要在旁看着,有什麼可以及時糾正。這是家長應有的态度。

别從小放任和縱容孩子,當朽木不可雕時,第一個受罪的可能是父母,因為是你們把孩子培養成小霸王,一切苦果都是自己種自己承受,怨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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