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學生一起觀影《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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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作文課,我帶領孩子們一起觀看了今年口碑最好的一部電影《第二十條》。雖然這部電影我已經看過一遍,但再次和孩子們一起觀看,仍舊笑中帶淚,内心難以平靜。

《第二十條》的劇情圍繞着檢察官韓明的生活和職業生涯展開。電影中的三個故事都與韓明有着密不可分的聯系,展現了法律、正義、道德和人性之間的複雜關系。

首先,公交車司機張貴生為了阻止車上的流氓行為,使用滅火器打傷流氓,結果自己被判入獄三年。當看到韓明拿着手機,指着視頻告訴張貴生他的行為已經造成了“故意傷害罪”時,孩子們各個義憤填膺地喊道“憑什麼?”是啊,到底什麼是正當防衛?什麼是防衛過當?什麼又是故意傷害呢?這個“度”,孩子們應該了解和知曉。

其次,韓明的兒子韓雨辰為了制止校園霸淩,打傷了校領導張主任的兒子,從而引發了一系列家庭和社會的沖突。韓雨辰見義勇為卻被要求當面道歉,拒絕道歉後面又臨着被行政拘留的命運。如今校園霸淩事件屢見不鮮,有能力的孩子遇見這種事到底該不該出手?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最後,王永強和啞妻郝秀萍生了一個女兒,女兒也是啞巴。醫院說他女兒可以治好。王永強為了籌集手術費,找村霸劉文經借了高利貸。劉文經以讨債為名,欺負了郝秀萍,并長期霸淩,強制占有了郝秀萍。最終,王永強在極度恐慌之下用剪刀刺了劉文經26刀,幾天之後劉文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涉嫌故意傷害緻死案件正處于審查起訴階段,韓明需要在法律與正義之間做出艱難的抉擇。

在當時那個“誰傷誰有理,誰傷重誰有理、誰死亡誰有理”的年代,多少無辜之人受到了法律的裁決,連韓明都在質問呂玲玲:“同樣的案子都是這樣判的,有什麼錯?”這也讓我想到了社會上的“誰弱誰有理”,行人或電動車闖紅燈,結果被正常行駛的汽車撞到,都是汽車負全責,理由就是“我是受害者,我弱我有理”。如今在法律面前,已不再是“誰弱我有理”,而是“誰違規誰擔責”。

法律存在的意義不正是如此嗎?就是要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就是要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什麼是法律?是天理,是國法,是人情。公平正義對老百姓多麼重要,因為每一個案子,都是别人的人生!正如韓明最後喊出的那句振聾發聩的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這部電影值得每個大人和孩子觀看。我發現,孩子們在看電影的時候非常投入,看到郝秀萍被逼着簽字時,他們會在座位上急切地提醒“不能簽,不能簽啊!”;看到不公不平會握拳咬牙,憤憤不平;看到張貴生被大貨車撞擊身亡,會遺憾歎息;看到最後韓明的義正辭嚴,全班陷入了嚴肅的沉默之中。我知道,孩子們在思考,在等待,這一刻觸動了他們的心靈。到最後,張貴生和王永強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時,是感動,是欣慰,也是對法律的認可!這一刻,正義的種子已然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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