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人欺負也不說,怪誰?你正努力培養的就是“受欺負”的孩子
有兩個事件讓我心裡堵得慌,一個是4個男生侵害13歲女孩,一個是西安女孩被媽媽用自行車撞扇耳光。
第一個事件讓人憋氣,4個男孩都不滿14歲,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相關報道也越來越少,隻是女孩受到的傷害很難消失不見。這也讓人意識到,對孩子疏于管教,太過放縱就會導緻這樣那樣的問題。
第二個事件,西安女孩被媽媽在馬路上打,這倒不存在放縱不管教的問題,但打成這樣又太過火,看着讓人心疼。
孩子必須得管,不管就會闖禍,但管到什麼程度,用什麼方式管,管成什麼樣,就成為擺在每個家長面前的問題。
教育孩子,就要給孩子立界線
說起對教育的重視程度,這屆家長是最上心的,空氣中随處可見教育的焦慮。課外班興趣班輔導班上個不停,給自己買雙十塊錢的拖鞋覺得浪費,給孩子報兩三萬的課是毫不手軟,不報就覺得對不起孩子。
但教育絕不是舍得花錢就夠了。提供好的學習環境是教育的一部分,孩子需要學會技能,具備生存的能力,這是錢可以解決的。但孩子更需要的學會的,是什麼是原則,什麼是正确的價值觀,這才是為人處世的根本。
原則和價值觀,聽起來有點空泛,實際上是每個人對是非對錯的判斷依據,是生而為人的界線。
舉個簡單的例子,有的孩子喜歡用尖叫表達情緒,有事沒事扯一嗓子。大聲喊是舒緩情緒的方式,電視劇裡也經常看到主人公在海邊,在大山深處吼一吼,吼完就壓力全無的感覺。
但尖叫也有問題,可能會影響别人,會形成噪音。所以需要有人告訴孩子,什麼時候可以叫,什麼時候不可以叫,這就是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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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闊天空》裡有句歌詞是這樣唱的,“原諒我一生放蕩不羁愛自由”。人人都愛自由,沒有人喜歡限制,但自由是需要用限制來保障的。
孩子也一樣,孩子喜歡無拘無束沒有限制的生活,但這是不現實的。那4個男孩是自由了,結果卻是女孩受傷害。孩子需要父母設立界線,讓他們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當他們把界線内化成自己的思想之後,才會成為有擔當有責任感的人。
文章開頭的兩個事件裡,家庭教育都沒有給孩子立好界線。4個男孩沒有基本的是非觀念,連法律的底線都沒守住。西安事件,看起來媽媽是在教育孩子,可這種方式隻會讓孩子體會到羞辱和暴力,根本無法讓孩子清楚界線的存在,也無法讓孩子明白是非對錯。
給孩子立界線的障礙:過度認同
父母有意無意的行為,都是在給孩子立界線。比如,孩子在家裡大喊大叫,父母毫無反應,孩子就會覺得這樣沒關系,他會繼續喊叫。如果父母制止,不能這麼大喊大叫,會影響到别人,孩子就會知道不影響别人是行動的界線。
給孩子立界線最大的障礙是父母過度認同孩子。過度認同孩子,會讓界線形同虛設。
比如,孩子想吃棒棒糖,可明明剛吃完,孩子的牙齒狀況也不樂觀,離齲齒不遠了。可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神,又不忍心拒絕孩子,孩子就這麼點兒要求,想吃糖吃不到多可憐。又似乎從孩子的影子裡看到小時候被拒絕傷心不已的自己,于是無底線地答應孩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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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家長眼裡,孩子做什麼都是對的,都是天真無邪的表現。為了滿足孩子的願望,傷害别人也沒關系。遊樂場裡,兩個孩子為玩滑梯發生沖突,為了安撫孩子受傷的心,有的家長直接大打出手,把其他的孩子推到一邊,讓自家孩子玩。
過于在意孩子的感受,無底線的滿足孩子,隻會讓孩子越來越沒有底線,為實現自己的目标不擇手段。孩子沒意識到,家長沒意識到,等有一天孩子犯衆怒家長還覺得虧,他還隻是個孩子啊。
确實,做父母需要體貼孩子的痛苦、害怕和孤單,因為孩子的内心被認同了,才會得到滿足,才會學會處理情緒和表達情緒。但這并不意味着做父母不能拒絕孩子的要求,不能對孩子提出要求。
在《為孩子立界線》裡,執業心理醫師亨利·克勞德博士 指出,很多時候父母總是把自己痛苦的感覺和孩子的感覺想混,認為孩子比真實的情形還糟。他們把自己的問題投射在孩子身上,以為幼兒的不愉快是母親帶給他的創傷,青少年的焦慮是父親的驚慌引起的。其實這一切都是因為父母自己的問題尚未解決。
如果孩子的生活範圍隻限于家庭,那我們可以一直用“媽媽視角”對待孩子,但孩子總有一天要長大,要走向社會,有自己的朋友圈。父母對孩子的盲目認同,隻會讓孩子步入社會後舉步維艱。别讓盲目認同毀了孩子,就要及時給孩子立界線。
給孩子立界線,越早開始越好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給孩子們立界線自然離不開父母的言傳身教和以身作則。很多家長會教育孩子說,你不能欺負别人,也不能讓别人欺負你。可很多時候,我們正在培養的,就是“受欺負”的孩子。因為很多時候,父母就是用“欺負”孩子的方式來教育他的。
尊重孩子,孩子才會尊重别人
還記得《少年的你》裡的魏萊嗎?天使般的臉孔,蛇蠍般的心腸。她對胡小蝶對陳念是惡狠狠的霸淩,但她同樣也是冷暴力的受害者。因為高考失利,爸爸半年不跟她說話,她被冷暴力,她是受害者,她就用同樣的暴力對待他人。因為她不知道什麼是尊重,她在家裡沒有得到過,自然也不可能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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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媽媽體罰的女兒,媽媽的管教似乎是“愛之深責之切”,卻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孩子在家裡得不到尊重,她可能會覺得強者對弱者就是這樣,自尊可以被随意踐踏。她可以被強者欺負,她也可以欺負弱者,媽媽就做了最好的示範。
就像《少年的你》裡跟魏萊一起欺負别人的羅婷,家長到學校後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對着羅婷一頓打,你打我,我打别人,這就是“言傳身教”的力量。
簡單粗暴的家庭教育,就是強者欺負弱者,沒有尊重可言。孩子從小看到的學到的都是“弱肉強食”,他會把家庭法則帶出去,他會認為被别人欺負是正常的,因為在家裡被欺負慣了。
被尊重過的人,才是最有機會學會尊重的人,你不能要求孩子表現那些他從沒有過的東西。我們要尊重孩子,孩子才能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界線。比如,不傷害别人;尊重别人說“不”的權利,而不粗暴地對付他們。
分年齡段,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
當一個人的行為導緻他必須面對現實的結果,如痛苦、損失時間、金錢、财務、喜愛的東西,看重的人時,他才會有真正的改變。
讓孩子有責任感,有界限感,就要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這個自然後果,不是故意惡意的懲罰,而是孩子做某些事情自然而然的後果。比如,熱水燙手,不寫作業被批評。
0-12個月:建立基本信任
從孩子出生到一歲以前,對孩子要有足夠的細心、耐心和愛心,重點是和孩子建立聯系,保護他養育他并滿足他舒服和被愛的需要。
1-3歲:讓孩子體驗結果
孩子一歲以後活動範圍變大,好奇心也越來越重,他可能會經常闖禍,比如扔個東西摸摸熱水。我們要告訴孩子應該怎樣做,不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但一味講道理不會起到好的效果,必要的時候可以讓孩子親身體驗後果。
比如,讓孩子摸摸熱水體會到什麼叫燙,這樣他就能理解被開水燙到手之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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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讓孩子體會因果
3歲以後孩子有了更強的理解能力,這也是給孩子樹立界線感的最佳時期。
我們可以讓孩子了解為什麼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給孩子設定遊戲規則 ,一起談論如何遵守規則,如何有禮貌地表達不同意見。
當孩子不遵守約定,表現不好時,讓孩子自己承擔後果,比如暫停遊戲、沒收玩具、不準看電視、不能出去玩等等。
6-11歲:讓孩子選擇和承擔後果
孩子6歲後将會有更多時間在家庭外,比如學校、活動場所、朋友家等。孩子需要選擇和平衡很多問題,是待在家裡還是找同學玩,寫作業還是玩遊戲,每個選擇和平衡就對應着一種後果。
家長可以給孩子更多的選擇機會,也讓孩子自己承擔後果,比如約束他與朋友的關系,約束自由活動的時間以及在家裡享有的權利。通過選擇和後果的承擔,讓孩子明白因果關系,他就會明白,自己的行為要自己承擔責任,他就會三思而後行了。
12-18歲:影響孩子
青少年有了更多的自主意識,這時候父母不要嘗試去控制孩子,而是要影響孩子。父母可以在人際關系、價值觀、時間安排、長遠目标等問題上幫助他們,讓他們知道這些事自然而然的後果是什麼 。例如,沒有零用錢,失去獎學金等。
正如亨利·克勞德博士所言,問題兒童從來不是憑空出現的,每個問題兒童一般都是從有問題的生活環境出來的,受健康約束的孩子,不會無中生有地出問題。作為父母,要能敏銳地察覺孩子的内心世界,在孩子有問題時及時解決。别等到問題擴大到無法解決了再望天長歎,好好的孩子,怎麼會變成這樣?
作為父母我們要明白,孩子不會在18歲那天突然長大,他所有的成長,所有的經曆都是循序漸進日積月累的過程。我們也要讓孩子明白,你有多大的能力,能承擔多大責任,才會擁有多大限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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