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不要太難看
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01
說一件今天剛發生的事:
考慮到今天已經周三,再過兩天就要周末了,又正好是春天,我就計劃着這周末去幹點啥。
女兒提議說想去體驗古筝,考慮到我此前剛剛在大衆點評上中了一個關于古筝類的免費試體驗課程,我就趕緊打開看看,把這個中的單子發給古筝店的老闆,想跟老闆約個周末的時間去上課。
起初約的是周六,但老闆說周六不合适,最後幾番溝通下來,調整到周日中午。
溝通的最後,我跟老闆确認了上課時間、時長以及細節,老闆告訴我,體驗課試課隻有30分鐘。
我當時很納悶兒:免費試規則說明上寫的是兩節課總共80分鐘,怎麼現在隻有30分鐘了?
當我把這個疑問問出去的時候,對方回:那是幾個科目一起的時間。
我更納悶兒了,上面寫的是古筝、架子鼓和吉他。隻可能是兩種情況,一種是三選一,一個項目體驗80分鐘;一種是三個科目一起每個體驗一下,一共體驗80分鐘,但一般都會是前者。
于是乎,我問出了這個疑問。聽我這一說,老闆立馬說:“那是針對新學員的活動,您孩子已經來免費體驗過一次了。”
我立馬回:“我們此前确實來過一次,但那一次,是孩子有興趣,我自己花錢夠買的你們的團課試課。這一次是大衆點評中的免費試,難道不算嗎?”
老闆立馬回:“不好意思,這個活動不能疊加使用。”
可問題是,免費試上并沒有寫這個規則。
最後一番你來我往的溝通下來,對方表達的意思是,他專門找老闆申請了,這個課後面可以上,但是要等團課,要一對二,要換老師,等等。反正總歸就是在我的尋根究底之下,非常不情願的敷衍了一番。
就這樣溝通下來,最後還能不能體驗我也不确定了。
但這番溝通完,我第一時間想說的一句話是:做生意,吃相不要太難看。
02
這話怎麼說呢?
本質上對我來說,之所以兩周前去上體驗課,是因為女兒在學校聽了有古筝社團,但無奈報名的人太多沒有機會去。我就想着找個能學古筝的地方去試試課,如果女兒确實有興趣的話,可以去學一學。
于是乎,我就在網上下了一單體驗課,并跟這個老闆約好了體驗的時間,去上了。
總體來說一般,因為半小時的體驗課,她上了不到二十分鐘就結束了。
不過老闆倒是不斷地在給我推課,強烈建議我報名之類的。但因為考慮到女兒目前學業挺多,作業任務重,對于報名與否,我有些猶豫。
正在這節骨眼兒,大衆點評推給我一個消息,我被抽中的免費試,正好是家的體驗課的霸王餐。
既然有了這個機會,課程也有80分鐘,可以好好體驗一下,再決定是否報課。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跟老闆再次約課,但沒成想老闆卻是這樣一副吃相。着實讓我挺驚訝。
03
其實這件事不管是怎麼講,老闆因為我體驗了一次課,而不願意接受下一次的體驗,還找出所謂的兩個優惠不能同時享用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為什麼?
因為這兩次本質上是分開的。
第一次體驗是我自己花錢買的體驗課,體驗結束,意味着我買的服務結束。
第二次約的體驗,是因為是大衆點評抽中我的霸王餐,我約了去體驗理所當然。商家沒有理由拒絕。
可現在的問題是,這家店的老闆,因為我第一次去體驗了沒有報課,就不願意做第二次接待的體驗,是非常不合理,也非常短視的行為。
因為站在商家的角度,它隻看到了我體驗了一次,接着又要去體驗第二次,它并沒有想到,我為什麼要去體驗兩次,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倘若他們稍微用點心,就可以發現我這兩次體驗的原因以及背後的訴求。
原因是兩次體驗途徑和方式完全不同,隐身出來的訴求就是,我這個客戶有極大的意向想要報課,否則,誰願意去花那個時間去一次又一次呢。
但事實确實,因為他們極其功利的想法,最後弄的我這個客戶對于他們琴行非常失望。
但他們老闆上次跟我介紹的時候還口口聲聲在說:我們是做長期主義,做一對一對精品培訓。
可事實上,就這一番試課的溝通下來就發現,并不是那麼回事。
由此可見,長期主義有多不容易。
尤其放在做生意、做培訓這件事上,當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不停的賣課、推銷、賺錢上,自然而然就會忽視客戶真正的需求,就會用力過猛,結果自然就會越心酸。
試問,這樣的生意怎麼可能長期持續得下去?别人又怎麼放心把孩子交給你培養呢?
所以做生意啊,千萬不要吃相太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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