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婆婆嫌棄帶過去的禮物不夠檔次”,有些婆家,真的要離遠點

我是後來确實因為未來婆家的原因而分手的時候,才徹底明白,我父母的堅持沒有錯。其實我也知道,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而結婚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了,我也一直這麼嚷嚷。事實上,我戀愛後,也覺得這句話是對的。但我一直認為,一個人要是講道理拎得清,那他的家教應該也不會差到哪裡去。文|胡小乖,圖|網絡

換句話說,他爸媽應該不會很難相處。但我爸媽不這麼認為,他們說,一個人慢慢長大,離開家鄉後,多多少少都會為了融入一個環境,而磨平自己的棱角。也就是說,會為了生活改變自己,有些是真的改變,而有些隻是暫時僞裝,一旦涉及到利益,或者一旦回到原來他能做主的環境中,就會露出原來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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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楠是大學同學,我在大學有兩段戀情,他是在我被前男友抛棄後,走到我身邊的。他的出現,讓我慢慢從這段感情陰影中走了出來。我和他也越走越近,随着相處時間增加,我對他感動之餘,漸漸生出好感。後來我倆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兩年戀愛,感情一直不錯,我早早就準備好和他畢業後結婚。

兩年戀愛中,他沒提過帶我去他家,見見他家人。我倒是主動提出要過去,他雖然猶豫,但也是答應的。不過後來因為各種巧合,最後也沒去,就這樣到了畢業。他當時的猶豫,其實我沒太往心裡去,因為他的理由是,我們還在念書,感覺會不會不太好。他的話,聽上去都是在為我着想,所以我也就樂呵呵相信了。

後來回想,可能他是知道他爸媽為人,不提前碰面,是為了我感情深了以後,會因為感情,隐忍了。畢業後,我帶他回了我的家鄉,其實我們兩家隔壁城市,也算不上遠嫁。當時說好,結婚我去他的家鄉發展,但在結婚前,希望能一起在我的家鄉住一段時間。

其實也是因為我爸媽要求,因為不知根知底,我爸媽擔心我将來受委屈。這樣相處一段時間,他們好給我把關,反正我堅持不要嫁家裡介紹的相親對象。後來小半年之後,我爸媽的意思是,他們對他本人沒多大意見,雖然沒有我說的對我這麼好,但還算可以。說既然要結婚,那肯定要兩家一起坐下來談婚論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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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我爸媽希望我去見見他爸媽,我說反正不用多久,就要過來一起吃飯見面。為啥現在還要單獨見一次?以後我們也不一起住,我們在城裡,他們在村裡,遠香近臭,沒啥大問題的。但我爸媽堅持,我媽媽說,談婚論嫁這個事情是走進婚姻的最後一步了,想要有個好結果,其實在這之前,私下要先把事情談妥。

我媽後來還和我說,你戀愛好幾年了,都沒見過未來婆家的人。你要去看看他們家的氛圍,看看他爸媽相處的模式,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很大程度上李楠就是什麼樣的人。我說我媽想太多,說,李楠是什麼樣的人呢,你不知道嗎,這都相處小半年了,你不是也覺得他不錯嗎。難不成,這也能裝出來。我媽笑着說,有可能的。

好說歹說,最後我同意先去見見面了,畢竟我也不想因為這個事情,和爸媽鬧不愉快,我知道他們是為我好。要見未來公婆,自然要準備禮物了,我問李楠,他爸媽喜歡啥,他笑着說沒啥講究的,都喜歡。後來沒辦法,我隻好自己來準備了。但我買的高檔禮物,在出發前一天被我媽媽換掉了,換成了相對便宜一點,但也不算拿不出手的。

我不知道原因,但時間來不及,我也就拿着禮物出發了。我後來體會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禮物不算很高檔,但也不差,這樣既不會顯得不重視這次見面。也不會過于貴重,而讓對方掩飾了真實的想法。我就這麼帶着禮物,高高興興去了未來婆家。可沒想到,最後我笑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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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到他家,拿出禮物的時候,本來臉上就沒多少笑臉的未來婆婆,臉色更不好了。準婆婆接一個禮物,嘟囔一句,最後和我說,你家太小氣了吧。就提這些來未來婆家,這都什麼東西啊,我們都是送金銀首飾的。最差也會是高檔煙酒,你再看看你拿的,怎麼比。

我目瞪口呆,現在見未來婆婆,都要送金銀首飾了?中檔的禮物也看不上眼了?但不管怎麼說,即使心裡再不滿,也不應該當我面說呀。這直接就表示不滿意我這個未來兒媳婦了吧。我很不開心,想說點什麼,但李楠開始勸他爸媽了,說這些禮物是人家爸媽親自挑的,很不錯呀。不要拿我們這邊的風俗來要求别人。

效果有沒有不知道,反正後來他媽媽沒再說,一起吃了一頓午飯後,他爸媽也不搭理我。尴尬之餘,我提出去他們城市的風景點看看,我之前就聽說挺好玩,但一直沒去過。但他媽媽拒絕了,說,以後有機會再去吧,現在門票貴,不劃算。後來我是去洗手間,聽到李楠壓低聲音和自己媽媽在說話。我才知道,準婆婆各種拖着我,不讓我出門,是為了盡可能不讓更多鄰居看到我。

他爸媽壓根就是嫌棄我。這時,我媽媽給我回了消息,讓我找理由回家,既然不合适,就早點離開。我找了理由,帶着不愉快從他家離開了,李楠沒有挽留我,并且被他媽媽拖住了,我是一個人回來的。路上他給我消息,說他再努力一下,我沒有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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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後,我消沉了幾天,這幾天,他也一直沒有消息。我也終于想清楚了了,在他的出租房裡,打包好了他的衣服,按照地址給他快遞了過去。房子是我租的,自然我來退。随後我給他發了消息,告訴了他東西給他快遞回去了,然後我們分手吧,并且告訴你爸媽一下,我也不稀罕進你家的門。好一會,他回複:好。我的眼淚忽然就掉了下來。

幾年的感情,說不難過是不可能的,但我也知道,這婚不能結。他父母不好相處,即使不同個屋檐下,也擋不住本就不喜歡你的他們,各種搗亂。再說了,李楠在我身邊,對我不錯,也拎得清,講道理。但一到家,有父母在身邊,他就是另一個他了。我說分手,他沒有挽留,也沒有問原因,很大程度是他也覺得他媽媽是對的。這樣的人,确實不值得留戀,希望我能盡快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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