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的錯誤》:荒謬的瘋狂
《河邊的錯誤》,我從讀者到觀影者,我的身份在改變,兩個作品的視角也在改變,電影是以刑警隊長馬哲的視角展開,而小說我覺得更多的是以藏匿在背後的兇手視角展開——
電影片頭加缪的話:
我們每個人都站在荒謬的起點,唯一有意義的行動就是經曆,所以我們不應該希望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阿爾貝·加缪 《鼠疫》
我覺得,加缪這句話也可以放在這裡。
# 電影的細膩
我把它稱之為文藝懸疑片,有年代感的濾鏡、冬季不停的雨、潮濕的路、吟誦的詩歌、追音溯源的磁帶錄音機等等,文藝氣息貫穿全片。
或許,從一開始馬哲被局長要求去電影院辦公,一切都像電影一般虛無、夢幻、反複、瘋癫、超越真實又承載現實。
視角從馬哲展開,他的刑警隊長身份,懷孕的妻子是老師,在雲南工作過,有個徒弟叫小謝,小謝喜歡一位女同事,小謝還會功夫劈叉,馬哲認真負責,态度端正的形象迎面而來。
第一位死者被害時的鋼琴曲很好聽,悠揚又娓娓道來的下面躲着血腥的殘忍,鏡頭跟着音樂一路來到了馬哲的家裡,關閉錄音機,音樂停止,哇!當時我就感覺真不錯真不錯。
其實讓我這個讀者更驚喜的是電影編劇的魅力,無以言表的精彩!
電影的質感是有股膠片質感在裡面的,演員狀态接地氣,尤其那幾段夢境中,似乎不知道是在夢中,還是現實,眼角的抽搐,虛空的眼神,若有所思,兇手到底是誰!
被點燃的電影錄像機好像一隻野獸沖破了牢籠,在無盡的曠野中嘶吼着,我擡頭不見天,低頭不見地,我左右徘徊,唯一能看見的,隻有我自己……
有人說馬哲瘋了,是不是弄混了現實與夢境,他到底想做的是什麼?在兇手不是兇手的情況下,在兇手必須是兇手的情況下,他該承認還是否認?
最後,孩子出生了,他承認了……
# 電影的隐喻
這裡的隐喻實在太多,想要表達的也太多。
不被理解的孩子,隻有同齡的哥哥們才認為他說的是真的,反而大人們覺得他在撒謊,孩子真誠的表達不被世俗所接受,人們隻相信他們一直以來所相信的,“我想看看兇手長什麼樣”,孩子或許是馬哲内心深處的映照,馬哲也想看看兇手到底是誰,所以不停的追逐真相,最後,孩子死了,追逐真相的心也死了;
不被接受的地下情侶,詩歌是唯一寄托,躺在河邊念着詩歌,河邊的植物圍在身邊,如同他們不被接受的愛情;
被誣陷流氓罪的異裝癖,他半長的頭發,性格溫和,語言溫柔,行為禮貌,但他早就知道馬哲會來詢問他死者一案,好像命中注定一樣——你來了啊,那我應該死了……
死者幺四婆婆,她獨身一人,好像在收養着“兇手”瘋子,但她和瘋子的相處模式又很令人不解,我不太願意用什麼特殊癖好去定義。有人說瘋子因為這種特殊癖好最終殺害了婆婆,他就是兇手,但我不這樣認為。
因為早就讀過原著小說,所以對于婆婆和瘋子的相處,瘋子為何會打婆婆,部分原因就是婆婆在被他打的時候,覺得自己是被需要的,她缺失的那些關注、關心,在被打後很享受地覺得,看啊,這個世界上還有個人在關心我,我很滿足了。
馬哲的孩子,有百分之十的概率會患智力障礙,但還是被生了下來,他在賭什麼?像瘋子是重大嫌疑人,他是兇手的概率非常大,他還是被捕了。孩子出生與瘋子被捕兩者之間又有什麼不同?
前後都表明的三等功,滾落的乒乓球,抽獎機裡的三号球,是馬哲很想要三等功,辦完這個案件就可以獲得三等功,現實的榮譽在誘惑他,内心的不安在提醒他。我覺得,他在賭,賭一個認命,賭一個妥協,賭一個現實。
馬哲與妻子在家纏毛線的鏡頭很有意思,他是個警察,雙手卻像個被手铐铐住的嫌疑人,也許那個不存在的四槍,是他真的想殺掉兇手的四槍,也是結束這一切的四槍。
小說中,死者是屍首分離,頭被放在一個土堆上,像是一種祭祀儀式,電影中隻是被砍死,這可能也是導演照顧觀衆的一種方式吧。
# 電影的完善
電影中,馬哲一路追查,可沒有确認婆婆的死因是因為什麼,是财殺?情殺?臨時起意?總之是謀殺。也沒有表露死者婆婆的詳細身份,她是個什麼樣的人,家裡為什麼隻有自己,為什麼收養瘋子?或許,對現實一筆帶過的模糊,就是電影荒謬的瘋狂與夢境的糾纏。
我再次提及小說,小說中幺四婆婆養的鵝是有隐喻的,電影中給弱化了,如果鵝在電影中出現些鏡頭,和馬哲對視,我想會有更驚人的表現力。
馬哲的“瘋”,我覺得他最後是對現實妥協了,他瘋過,掙紮過,但沒有用,現實中所有的一切都在推着他往前走,夢中被點燃的電影錄像機是他最大的掙紮。
- 上一篇 記錄日常生活(185)(君子蘭花語之1503)
- 下一篇 深秋的夜晚,漫步在秦淮河畔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