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一個人訛了兩次我該不該生氣

  “孩子,你可長點兒心吧,對于這樣的同學咱躲遠點兒!行嗎?”我不得不如此告誡兒子,其實我一直教育孩子同學間要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可是事情發生後我自己也挺矛盾!起因是正忙碌的做晚飯,突然接到兒子同學的媽媽打來的電話:"你是飛揚媽媽吧?我告訴你,你家孩子把我家孩子打了,聽我孩子說你兒子對我孩子拳打腳踢,我家孩子現在肚子疼的滿地打滾,我們得去醫院檢查,你明天來學校一趟吧?”我一聽怒發沖冠,我家這孩子是瘋了嗎?難道是校園霸淩事件發生在自己兒子身上了,反思了下我平時對孩子的教育,這也太匪夷所思了。先耐住性子安慰了下對方家長:“好好好,孩子該住院住院,該治療治療,千萬别耽誤了,明天一準到校解決問題!”挂了電話,趕緊把兒子叫到跟前了解情況:“你今天在學校欺負别的同學了?”兒子一頭霧水:“沒有啊?”我想人家都找上門了,還不承認,人家家長都要求住院了,你小子沒事兒人似的:“剛接的電話,人家家長說挺嚴重呢?你說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們才好解決問題啊?”兒子還是一臉懵:“誰呀?咋地了?”努力控制自己的怒火:“金海媽媽,說你對金海拳打腳踢,打的人家要住醫院呢!”兒子:“我沒打他呀,就是昨天下午我們倆玩跨大步,他摔了一下,還是我把他拉起來的呢!”這怎麼版本還不一樣呢?那誰在說謊呢?“行,那我給你們班主任打電話吧!報備一下,讓老師給調查清楚。明天咱們去學校再說。”給班主任打了電話,班主任表示會調查清楚。

        第二天,如約去了學校,看到金海那孩子坐在位子上一言不發,心安了不少,起碼沒有住院,證明傷沒那麼嚴重,後來調了學校的監控,還有幾名其他同學的證明,終于證實兒子沒有動手打人,才緩下心情,看看金海媽媽,手裡握着藥單收據,班主任還有些為難,“飛揚媽媽,你看,雖然孩子不是動手打人,可畢竟是和飛揚一起玩兒摔的,對方還是要求賠付醫藥費。”我早上出門,還一直以為孩子傷的嚴重,備了三千元在包裡,現在看到孩子還能來上課,總算松了口氣“我們沒意見,聽老師解決就好,畢竟孩子傷的不重,皆大歡喜!我以後告訴飛揚,讓他們玩兒的時候注意點。”班任老師連忙說:“太感謝你們配合了,對方是拍了個片子,抓了些三七藥片,說是軟組織損傷,一共花了68元,既然是兩孩子玩兒造成的傷,雙方都有責任,一家一半吧,你給賠付34元就好了。”呃!我是該慶幸虛驚一場吧?可是心裡有些不舒服呢!接兒子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告訴兒子:“可能金海嬌氣了一些,以後和同學玩,注意點兒不要打鬧,你們這會兒沒輕沒重的,萬一碰壞了哪裡有可能毀人一生的!”兒子小聲說:“媽,我以後不和他玩兒了!"

        事隔了一個學期,大概到了五年級下學期,突然又接到了金海媽媽的電話:"我家金海和飛揚玩,把腿摔斷了,腫了個大包,疼的飯也沒吃,在那一直哭,我們要去住醫院去,你看怎麼辦吧?"我有了上一次的教訓盡量不讓自己心驚膽戰了:"孩子傷那麼重,該住啊,得挑最好的醫院住,趕緊去醫院吧,你這每次不着急孩子,老是先給我打電話,通知學校沒啊?我們一切聽學校解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孩子要緊,你趕緊帶孩子看,别耽誤了。我工作忙,一切等學校通知吧!"說完挂了電話,我心裡挺不理解的,為什麼有這樣的家長,老希望自己孩子住醫院的,結果,過了兩天班主任老師給我打電話:"飛揚媽媽,對方家長太難纏,每天堵在校長辦公室門口,說你說話态度太硬,語氣不好。天天來鬧,害得我們沒辦法正常辦公了,要不你來解決一下吧!"還要交待一下這次調查的結果是,金海捶了我兒子一拳,然後我兒子就去追他,在還有兩節樓梯就到樓下的時候,金海一着急就一步跨了兩節樓梯跳下去了。結果崴了腳,醫院隻給開了瓶紅花油和跌打丸,醫院方跟本就不同意住院。我真的是境界不夠高吧,我對老師說:"老師,兩次了,我真的無法再心平氣和的和對方說什麼了,要不你告訴我該賠多少錢,我直接把錢轉給你好了,如果見到對方,我想我會說金海還捶了飛揚一拳,現在孩子也腰疼,我也想去醫院給拍個片子呢,他媽媽會怎麼樣呢?"後來不知道老師怎麼和對方說的,我給賠了56元才算了事。

          萬幸的是快要小學畢業了,兒子說:"媽媽,初中隻要不和金海報在同一所學校就好了,是不是?他都快成了瓷海了,一碰就碎!"我原本該斥責他這樣不禮貌,該說教一通不該和同學打鬧,可是小孩子間,真的可以不打鬧嗎?孩子們能做到不打鬧嗎?最後隻輕輕的說:"以後還是盡量别和同學間打鬧吧?太危險了,你想想如果這次真的腿碰斷了,以後生活得多不便,假如他不是從兩節樓梯上跳下來,是從更高的樓梯上跳下來呢?"兒子說:“難道他傻啊?多高都跳?不過這些以後我注意就是!”我不知道這事兒會給孩子什麼樣的心理影響。我真正想的是男孩子頑皮,打鬧很正常,小嗑小碰再所難免,受傷了,理應好好賠償,可是對方家長這誇張的做法讓人接受不了。事後和朋友說起此事,朋友說:"你該高興啊,慶幸不是真的斷了腿,住了院,不是嗎?"我想想也對,做為一個不相幹的人,我還真沒惡毒到希望人家缺胳膊斷腿的!

    注: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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