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溝通是社會中人與人聯系的基本形式,通過溝通,形成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系、經濟利益關系或者雙重關系。

      溝通包括溝通主體與客體,溝通的目的與目标,溝通的内容與方式,溝通的過程與結果等要素。就最終溝通結果看,未必與溝通的目的目标一緻,有的甚至适得其反,其原因即是與之前的要素有關。

      首先是溝通主體是否掌控了溝通過程,對過程的掌控實際上是溝通主體主動性、積極性的展現,而不是控制溝通客體信息源,更不是對溝通客體人身的控制,因為如果是這樣,就違背了溝通中平等的基本原則,也就不是溝通。

      其次要看溝通溝通的方式是否符合溝通内容的傳播特點,也就是溝通内容的展現方式和載體是否充分、準确、及時地反映了溝通内容,如果方式與内容不匹配,就導緻溝通的内容衰減、失真,自然也就影響到溝通結果。

      第三,影響溝通結果的因素在于溝通目标的設立是否合理,也就是溝通目标指标是否與溝通目的吻合,如果指标與目标不一緻,就無法準确評估溝通結果。

      第四就是溝通内容是否與溝通目的一緻,溝通目标就是要改變、改善溝通對象對溝通主體的認知,溝通目标在溝通對象的認知方面不外乎就是知名度(知道不知道)、認知度(熟悉不熟悉)、美譽度(喜歡不喜歡)、滿意度(偏愛不偏愛)和忠誠度(迷戀不迷戀),所以,準确的溝通目的确立的前提是對溝通對象認知程度的評估。

      第五就是溝通對象選擇是否合理,就是看溝通對象是否能夠滿足溝通主體的需求,在情感聯系方面是否能夠與溝通主體同頻,在經濟關系中是否具備提供相應産品與服務或者購買産品服務的能力。

      第六就是作為溝通主體是否明确知道自己的需求,本質上是是否對自己有準确的認知,如果認知不準,之後其它溝通要素都不再重要。

      溝通是正常社會運行基本形式,有可能體現社會運行過程中社會主體的平等性、社會運行過程的公平性和社會運行結果的公正性,而且這些溝通要素構成完整的溝通自然會盡顯公開。

      但是對于非正常社會中擁有特權的群體而言,這樣的溝通顯然太過麻煩,而且在形式與過程上十足地體現了是對特權的藐視和削減,因此,非正常社會溝通受到了很大限制,設定了以身份、地位對等為溝通前提,所以非正常社會中溝通很難公開,結果也不公正,恰恰又回到了溝通主客體的特權起點,也就是這種溝通本身就是特權、目的目标也是為了特權。

      溝通作為社會運行形式的體現,溝通不是一次溝通就終結的過程,而是一個持續循環的過程,正常社會的溝通具有開放性,非正常社會溝通則是封閉性,開放的溝通即是上旋的過程,封閉的溝通則相反,必然就是沒落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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