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4月1日晚上“新車變舊車”的事,4月2日早上起來感覺好像沒睡一樣,整個人都沒精神。
在地鐵上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昨晚會出那些事?難道我不适合開車?這個時候,我好希望女朋友在我身邊,讓她抱抱我,也許我會舒服很多。我又想到,上周她生病的時候,肯定也很難受,那個時候應該也很需要我給她安慰,如果當時我抱抱她就好了。
思慮又轉回來,我為什麼會遇到事故?
我從開車起就是一個司機的角色了,司機開車出事故是很正常的,司機早晚都會出事故。我出事故也很合理,況且新手本身就容易出事故。所以,不是我不适合開車,而是作為一個必然要出事故的角色,在概率最大的時機出事故了而已。
我開車有什麼問題嗎?
我回顧我昨晚的開車過程,發現自己有一個錯誤的開車方式:在彎道上踩刹車,容易導緻翻車。我應該在進入彎道前就踩刹車把車速降下來,勻速進入彎道,或者在彎道上松油門,不到萬不得已絕不踩刹車。
另外,我昨晚不應該直接上高架,我應該和新車磨合一段時間後再上高架。比如我昨晚接電話,就不能很好地控制方向。
後面該怎麼辦呢?
先在路面開一段時間,等我熟悉了車的各項操作,能應對遇到的各種問題了, 再上高架。
下午,我從公司臨時外出,到交警大隊處理昨晚的事故。好在,查了監控,高架的擋闆基本沒有變形,而且我雖然離開了現場但是報警很及時,交警認為不需要我負責,也不算逃逸。
最後交警建議我,以後遇到這種事,如果現場不危險,就留在原地拍照和報警;如果造成堵塞或者有危險,就拍照後離開現場,再及時報警。總之一句話,要保留現場證據和及時報警,并保留報警記錄和通話,就不算逃逸。
處理完後,我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算是落地了。後面按照計劃,慢慢練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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