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風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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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拍照了,翻了張20年的

老婆有些許感冒,為了不影響家裡的小朋友,這兩天暫時住在爸媽那兒。由于去得急,沒帶換洗衣物,我下午得去送一趟。正好我在家裡悶得難受,小家夥們有奶奶們在帶,我索性跨上自行車就出發了。

全程約8公裡,來回就是16公裡,對于不怎麼騎行的我來說,還是個不小的挑戰。果然沒騎多久便汗如雨下。不是,我看天氣預報說隻有9度啊,我穿個秋衣秋褲,套個薄絨外套,不過分吧。隻能敞開衣服繼續騎,臨江長江,潮濕的晚風直往脖子裡鑽,希望今天這一趟下來自己不要感冒。

我這人不管開車還是騎車,總是離不開音樂。開車音量為15%,騎車的話直接拉到100%。是的沒錯,你如果在路上看到我騎自行車,想和我打招呼,請打我電話,否則我根本聽不見。

即便有音樂相伴,還是略顯無聊。眼看四下無人,正是開嗓的好時候!最近正好有幾首歌很感興趣,上班也好,在家也罷都沒有發揮的空間,趁着今天,正好試試看是否合适。

一開始還有些拘謹,時不時回頭看看屁股後面有沒有人跟着,蹭我的個人演唱會。唱着唱着越來越肆無忌憚,管他呢,自己唱嗨了就行。一路唱到爸媽家,嗓子倒還好,屁股缺先開始發出抗議了,然而還得默默騎回去。上次從我們家騎到爸媽家還是在剛買自行車那會兒,35度的天,兩個人就這麼堅持到底了。年輕真好。

回頭我就慢慢騎了,身體其實也已經騎不動了,而且再出汗的話,感不感冒真的由不得我了。本來還想去江邊看看的,現在我隻想回家。

來的時候感覺找到了頭聲的位置,回去的路上想确認一下,因為帶着兩個耳機根本聽不清自己在唱什麼,也有可能是太陶醉了,莫名的感覺良好,所以我摘了一個耳機,想确認一下自己的判斷。

要不說戴上耳機完全不覺得有問題呢,摘了一個耳機後,我就發現原來我來的時候一路上聲音唱的那麼大,這會兒我能聽到自己的聲音了,都不好意思唱了。

騎到一段人相對較少的路段,總算能好好唱一整首了。挑了首《無名的人》,毛毛的歌我一直覺得演唱難度并不大,對于我這種沒有接受過系統訓練的人來說非常友好。果然,依舊輕松駕馭,下次去ktv又可以裝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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