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刻,我破防了

早上11點16分,我小心翼翼地從車位倒出車,又轉正車身往前開走,剛直直地走出九幾米開外,突然耳邊傳來“擦擦擦”的響聲。

我的腦子“嗡”地一聲:“壞了!車子與某物刮擦了!”急匆匆停下車,打開車門下去,原來是一同事倒車時,她的右側車屁股完美地與我的右前門後幾厘米處親密碰撞了。

因為我的速度是向前的,導緻右側車身上有了一條長達一米多的劃痕。

看着同事面如鐵青,也不知道她倒底是心疼自己的車子,還是驚恐撞到我的車了了。我忙安慰她:“别急!别急!對不起,是我不小心!你去看看修車要多少錢,我賠你就是了。這是小事,别急噶!”

下班的同事陸續圍在旁邊指指點點,我不想讓人圍觀,就再一次道歉,并再一次安慰了她,開車回家了。

一路上,我強迫自己冷靜再冷靜:小事一樁,小事一樁。

我把車開到龍華路上打了快餐,又開車回家。

我再次把整件事從頭到尾理了一遍,發現自己犯了一個緻命的錯誤:我車子同樣也劃了長長的一條痕,也需要修理,可同事沒有直言片語對我說聲對不起。

然而,确确實實是她倒車不注意看後邊有沒有車子,撞在我車上的。

如果是我不看右前面,撞到她的車的話,我的車頭肯定要先撞到他的車屁股。然而事實是,我的車中間受到她車尾部撞着的呀!

算了,大不了賠她幾百塊錢。如果她好意思要的話。

隻是我心煩自己,明明是别人的錯,為什麼我要在衆人面前向她道歉和檢讨呢?

回到家,生怕自己對這件事的判斷有錯誤,我便打電話給另外一個目睹了現場的同事,求證一下這莫名其妙的撞車到底是誰的責任。

她笑笑說:“她倒車撞到你的車身上,主要責任是她,隻不過你們倆恰好一個倒車,一個以那種速度經過她的車屁股而已。”

聽了後,我有些釋然。

但我為自己擁有這種什麼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找原因的人格感到一陣陣懊惱和沮喪。

不上一次了,每當我與他人發生矛盾,我一股腦往自己身上攬責任,總是反思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從來不問問到底自己錯在哪裡,是不是别人也有錯?

午睡時,我竭力撇開這件事,聽着手機裡的聲音很快就睡着了。開始還挺好,大約30分鐘後,不知怎麼就醒了,一下子就想到了車被撞這件事,心裡的懊惱又一陣一陣升騰起來……

回想整件事情,我并不是懊惱自己要出幾百塊修理費和承擔自己車輛也要修理這樣浪費時間精力的後果,而是無端的讨厭起自己的這種人格來……

又深深自責自己遇事不冷靜,為什麼當時不拍下幾張現場的照片呢?

天陰沉沉的,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家中,突然悲從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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