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冤中的選擇

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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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嶽飛)

        “以人為鑒,可明得失;以史為鑒,可知興替。”曆史就如同一畫鏡子,映照着我們今人行為的對錯;曆史又如同轉輪,總是在一次次的重演中警醒着後人,給我們帶來深刻甚至是沉痛的教訓,這就是曆史的意義,也是曆史的可貴之處。隻是,有太多的曆史被歪曲了。

      衆所周知,秦桧是南宋時期權傾一時的奸臣。千古英雄嶽飛就是被他誣陷并害死的。秦桧誣陷嶽飛,需要由下屬審理官員羅織嶽飛謀反的僞證,而不同的審理官員表現出了不同的選擇。

        周三畏(生卒年不詳),河南開封人,紹興十一年(公元 1141年),宋高宗和秦桧命他作為相當于現在的最高法院的法官誣害嶽飛,他聽了嶽飛的申辯後,回家挂冠而去。(如《說嶽全傳》中“勘冤獄周三畏挂冠”一回中所說,不肯“屈勘嶽飛”,甯願“棄了這官職,隐姓埋名,全身遠害”。)盡管周三畏沒有直接與秦桧抗争,但選擇回避,也是在名利與正義面前做出的理性的選擇。周三畏後來隐居白露山,死後遂葬于白露山下。後人紀念他,建了個“忠隐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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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畏挂冠〉

        而另一個人則更為了不起,他的名字叫何鑄。何鑄本來是秦桧陣營中的一員,他接手嶽飛一案後,責問嶽飛為什麼謀反。這時,嶽飛無言,袒露後背,顯出背後刺着的四個大字:“精忠報國”。這深深觸動了何鑄的心靈。他仔細查閱有關卷宗,發現沒有任何證據,然後,他和秦桧據理力争。

        《宋史•何鑄傳》記載,鑄曰:“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金國的威脅始終都在,曾立下大功的嶽飛如果被殺,會寒了将士們的心。将來萬一再有戰争,誰還會像嶽飛一樣為國征戰呢?這樣做,對社稷江山很不利啊!"

        何鑄仗義執言,最終被秦桧排擠出了朝廷。何鑄雖然曾經依附于秦桧,但在關鍵時刻、在大是大非面前,卻能夠堅守自己内心深處的那一份良知,脫離秦桧陣營,成為仁人志士。何鑄因為認定嶽飛案系冤案而青史留名,被河南湯陰縣嶽王廟列為“五大賢臣”之一。

        秦桧最後任用了萬俟卨。萬俟卨順着秦桧“莫須有” 的意圖,用他手中的筆,勾下了萬世唾棄的罪惡一筆,将嶽飛在風波亭殺害,釀成了一樁令人發指的“千古奇冤”。

        相傳秦桧構陷嶽飛謀反,将嶽飛下獄後,韓世忠曾為嶽飛讨不平,質問秦桧:“嶽飛有何罪?”秦桧說:“其事莫須有。”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何以服天下?”後來,嶽飛含冤而死,而秦桧被永遠地釘在了恥辱柱上,在嶽飛廟前,還有秦桧跪像。

      秦桧之後,民間流行這樣一副對聯:“人從宋後羞名桧;我到墳前愧姓。”據說是秦大士頂寫,相傳秦大士是秦桧的後人。對聯的大意是:宋代以後,再也沒有人起名叫桧了。作為秦姓後裔,見到先祖跪地遭人唾罵,“愧姓秦”油然而生。

        在這場“千古奇冤”的大案中,每個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做出了自己的選擇。嶽飛雖然含冤離世,卻留下了千古美名;周三畏、何鑄等人捍衛正義,不向強權低頭,令人敬佩;而秦桧、萬俟卨等人颠倒是非,殘害忠良,必将遺臭萬年!

        再舉一個西方的例子。想當初,耶稣以一位木匠的兒子形象出現在衆人面前,說自己是救世主,是神的兒子,有多少人恥笑耶稣,後來,耶稣的信徒越來越多,這引起了猶太教祭司和長老們的妒嫉與怨恨,于是就羅織了耶稣很多莫須有的罪名,扇動百姓仇視耶稣及他的門徒,對耶稣進行了非法審判和毆打。

        當時,他們讓彼拉多判耶稣死刑。而在此之前,彼拉多癱瘓的兒子的頑疾就是被耶稣給治好的,他也知道耶稣是被冤枉的。彼拉多為了保全自己最終還是違心的判耶稣死刑。他命令鞭打耶稣,并釘上十字架。

        彼拉多作為當地的最高司法官,不去維護司法尊嚴,反而放棄職責,判無罪者死刑。那 麼彼拉多又遭到了什麼樣的報應呢?當彼拉多宣判完耶稣的死刑後,他那曾被耶稣治好絕症,救了性命的獨子彼羅就撲倒在地,當即死了。彼拉多不久就發燒病了,最後死相極慘,而且留下了永久的罵名。

        曆史是留給後人看的,好讓今天的人通過曆史上的教訓而得到啟發,做出正确的選擇。其實無論上面的事情是不是曆史,都不影響什麼。曆史也好,故事也罷,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讓看的人受到啟發,明白是非善惡,不要再重蹈覆轍。

        現在,當你望着那川流不息的車流,欣賞着表面上繁華的都市的時候,你不知道有多少善良的人正在遭受着迫害與磨難,又有多少人在正義與邪惡之間做着同樣的選擇,更不知道有多少勇士為了捍衛正義、守護善良而義無反顧,他們頂着巨大的壓力,為我們撐起了一片天。

        每當想到這裡,我的心情就格外的難過,可是我又能做什麼呢?一切都是那麼的蒼白無力,那麼的虛僞。他們是這個時代真正的勇士,而我,隻是一個呼喊者,一個為了正義而發聲的人,僅此而已。

        其實在面對邪惡的壓迫時,并不一定非要你挺身而出,但最起碼不要往相反的方向走,更不能攻擊那些不懼威脅,比你更勇敢的人,正因為有他們的存在,社會才有正義。打壓善的一定是惡的,這是絕對的真理。

        在邪惡的威逼利誘下,你可以選擇退縮,但絕對不能順從;可以不揭發他們,但絕對不能為他們辯護。其實,不認同黑暗,就是選擇光明;不支持邪惡,就是聲援正義!

        司法權,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人員要守住基本的職業底線:“不與不公正為伍,不與邪惡合作”,但是在極度黑暗統治下的國度中的司法工作者,又有幾人能問心無愧呢?

        我覺得,當今的法律工作者,無論是律師、法官還是檢察官,所有在公檢法司工作的人,都應該認真的看一看這些故事,并做一下深刻的反思。在你辦案之前,不妨先摸着自己的良心問自己一個問題:“我真的做到‘秉公辦案,執法如山’了嗎?”這樣,或許就會少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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