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帶來了生命
我在這裡抛出一句話——如果有什麼事情可以讓你迫不及待、不顧一切、不計後果地去做,那它才真的是你自己的,否則都是假的。是的,人們總想知道什麼才是自己,這才是自己;人們總想知道什麼才是夢想,這才是夢想。如果一個東西對你而言可有可無,那它為什麼要屬于你呢?如果一個結果對你而言可要可不要,那你為什麼非得要它呢?這隻能說明,它們并不真的是你自己的,因為你本來就有舍棄的權利。你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你并沒有與它們綁定起來,它們對你而言就像蒲公英一樣飄蕩。這樣看來,我們許多的夢想似乎都是虛空的,我們許多的渴望似乎都是動蕩的,它們對你也許很重要,但你轉念一想,又好像沒那麼重要。是的,這是我們無法堅持的一個原因,也是我們習慣拖延的一個原因。事實上,這并不符合人的天性,人的天性永遠是躁動、是渴望、是停不下來、是迫不及待、是提前完成、是超越可能——難道不是嗎?有哪個人生來就是死氣沉沉的?有哪個人生來就是想躺平的?你小時候難道不是那樣的嗎?所以,請看看自己,你還活着呢!你怎麼會讓自己停下來呢?你還沒死呢!然而,我們總是已經死掉了一部分,才發現自己竟然還活着、還要活着——我都死了一部分了,我還怎麼堅持下去呢?因此,堅持永遠都不是一個問題,真正的問題在于你死沒死——我們不能死,我們必須是活着的,但活着又必須讓自己身上一部分東西死去,否則我們就活不下去了,也許這就是辯證法呢?所以,為什麼人們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都是因為人們想要活着,因為人們總感覺自己沒有活着。但活着是想象不出來的——怎樣才是真正活着?事實上,一旦你真正活着的時候,一旦你完全是你自己的時候(當然這個時刻會很難到達),你不會意識到,你又讓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死掉了。是的,你又得死。但這後一種死不同于前一種,後一種死亡帶來了真正的生命,這可以是向死而生。我們必須讓自己在某種意義上先死掉,然後才能複生。因此,之前我們都是先出生,後死亡;而現在,我們要先死亡,然後複生。是的,正是因為你清楚自己不會真的死掉,所以你才會不顧一切地擁抱死亡,就如同不顧一切地去擁抱你的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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