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照顧,不要伺候
今天回來的有些晚,實在太困了,但是想21天養成寫作的習慣,所以簡單分享一下最近深受啟發的一個概念:區分照顧和伺候。
照顧是幫他做暫時做不到的事,伺候是替他做他會做但他不想做的事。舉個例子,他生病了爬不起身,我幫他遞一杯水和一顆藥,她生小孩動不了身,我扶着她就醫如廁,這是照顧;在一起之前他/她自己吃喝拉撒都自己能做,在一起之後我給他/她做飯洗衣端茶倒水,這是伺候。
謹記任何關系都是要照顧,不要伺候。這不是自私,不要有負罪感,這是課題分離,是尊重他人要走的路。
适用于婚戀關系:男找女不應該是為了找個保姆,女找男也不應該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巨嬰情感。人格是平等的,感情是相互的。
也适用于親子關系,她/他沒有想象的那麼弱小,不需要一個24h全天候的老媽子,她/他是個獨立的個體,可以自己吃飯走路睡覺摔跤,隻要不危及生命安全和重大健康問題,他/她都可以去體驗,給我們自己松綁。對上一代父母同理。
很實用,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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