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透的人

今天看到一位已婚女人說:“雖然我的婚姻也爛尾了,但是我不離婚,人到中年了,又有多少夫妻還有愛情的?

如果我跟别人說我離婚是因為不相爰了,估計隻會引來一陣哄堂大笑吧。就算我現在換一個很愛我的人,五年之後呢?還不是一樣誰能保證他不變心呢?我老公曾經也那樣真心愛過我呀,折騰不起啦,有那個力氣啊,還不如多陪陪孩子和父母,多照顧好自己。至于老公呀,就客客氣氣的,互不幹擾。雖然沒有愛了,但作個伴還是合格的,至少現在回到家還有個人不會冷冰冰的,電器壞了有人修,燈泡有人換,水電費啊有人交,孩子還有個親爸,家裡遇到個事兒也有人可以商量,父母也就少擔心了。

婚姻,愛情而起,但不僅僅是為了愛情,除了愛情,婚姻裡還有平淡的親情,互相陪伴的友情,還有綁在一起的經濟利益,哪一樣都不比愛情的分量輕啊,雖然愛情沒了,但隻要這些都還在,那麼愛不愛就不再是離婚的理由了。

沒有愛情的婚姻對我也不是枷鎖。相比之下,如果離婚後陷入孤立無援的處境,婚姻啊,倒更像是一個保護傘了。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