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十四)盡心下篇2——若固有之①:原文注釋2

【原文】

孟子曰:“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然則非自殺之也,一間(jiàn)耳①。”

【譯文】

孟子說:“我現在才知道殺害别人親人的嚴重性:殺了别人的父親,别人也殺他父親;殺了别人的哥哥,别人也殺他哥哥。雖然不是他自己殺了父親與哥哥,但相差實在不遠。

【注】

①間(jiàn):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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