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寫長篇?

談談你想寫的長篇小說類型和原因。

我一直有個執念:寫鄉土,寫父親,寫與父親有關的故人舊事。

如果我能為父親做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必定是寫下一部關于父親的故事,讓他可以在若幹年以後繼續“活着”。我沒感覺自己對文學創作有多熱愛,但我能确定自己對于寫下父親過往的執念一直久揮不散。因為我要寫父親,所以會習慣性地留心周圍的人和事:見證過新生命的到來之喜,也經曆過長輩長辭之痛,理解事不關己時的淡漠,清楚樓起樓塌後的萬人千面……

想做記錄父輩生活的執筆者,也想刻錄那段恍如隔世的童年,我是“有幸”坐在煤油燈下寫作業的九五後,也曾是手持火把同月亮一道披星趕路的“月光人”。都說人若頻頻懷念過往,多半是如今過得太差。對也不對,懷念與否皆無過,不該忘了過去的苦,也不願忘了幼時的甜。記憶裡一毛錢可以買三顆糖,夏天的麻芋果(半夏)可以挖來賣錢;茅針(茅草芯)是童年佳肴,沙參可以生吃果腹;我被五點深如水潭的晨霧美得震撼,也被雨天黏如漿糊的泥水煩得發愁。

我想讓文字替我将刨制木花的阿公“複活”,我想在文字裡看看有阿爺阿奶的父親是否也曾天真無邪。我要記住父親搖沙立瓦挖基修樓時和泥沙的汗,也想認真感念他手挑家園肩扛日月時咬牙咽的苦。被歲月印了皺紋染了青絲的長輩們,被時間奪了天真賦了清愁的小小少年們,如果我能夠為之做些什麼,大抵就是借用文字的力量使“昨日重現”。

每個人的生活都是一部獨一無二的小說,無論精彩或是平淡,總會有讓人心動或心痛的時刻,也會有讓我們靈魂受到觸動的事物。我沒想過要讓我寫的作品有如何引人發省的力量,記錄下來,等我垂垂老矣,可以緩緩閱之,再用已經蒼老的靈魂與過去的舊人們對話,時光或許便能重來。

志得意滿或是意氣消沉之時的一個“前車之鑒”就可讓人少走彎路,每一個人都是萬花筒裡的一部分。千人千面千雙眼,沒能讓你靈魂顫動的人或許就能對他人射出鼓舞的雷電。若我的文字能有幸給人啟發,哪怕隻有一人,那也成功的讓那些可敬可念的故人故景再多“活”了一遍,隻要這個世界還有一個人知道過他們的到來,閱讀過他們曾經生活的痕迹,那麼墳墓就不能讓他們真正地死亡。

我很慶幸自己能在記事的年紀同時接觸改革前後的鄉村變遷,也很遺憾那些古老神秘的奇技巧俗黯然退出曆史舞台。存在即合理,被取締不代表那些事物的存在是一種錯誤,它們隻是不再适用于不斷發展的當下而已。看着陪護延承于曆代族人的傳統沒能在史書留下一筆一墨,我想用自己的笨筆将它們盡可能全面地串聯起來。或許記錄這些事物的書稿無人問津,但總歸是為它們留下了“複活”的契機。

最後,我想寫一部長篇,寫一部記錄鄉土更叠的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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