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太平廣記選》之靳老

恒州井陉縣豐隆山西北長谷中,有毒蛇據之,能傷人,裡民莫敢至其所。采藥人靳四翁入北山,忽聞風雨聲,乃上一孤石望之。見一白蛇從東而來,可長三丈,急上一樹,蟠在西南枝上,垂頭而歇。須臾,有一物如盤許大,似蝦暮,色如煙熏,褐土色,四足而跳,至蛇蟠樹下,仰視,蛇垂頭而死,自是蛇妖不作。前沣州有鹍鵊雛,為蛇所吞,有物如蝦蟇,吐白氣直沖,墜而緻死,得非靳老所見之物乎?凡毒物必有能制者,殆天意也!

恒州(治所在今河北正定)井陉縣豐隆山西北的長谷中,有毒蛇盤踞,會傷害行人,鄉民們沒人敢到谷裡去。

有個叫靳四的老年采藥人進了北山,忽然聽到風雨大作之聲,就爬到一塊大石頭上遠望。看見有隻大約三丈長的白蛇從東面過來,然後慌亂地爬上一棵樹,盤在西南的樹枝上,低着頭歇息。

不久,有個大如盤子的東西,似乎是隻哈蟆,外表呈煙熏過似的土褐色,用四條腿跳着前進,到了蛇盤踞的樹下,擡頭望着蛇,白蛇低着頭就死了,從此長谷中再沒有蛇傷人的事。

以前沣州(治所在今湖南沣縣)有鹍鵊(也作鶡雞,似鶴,黃白色)的幼鳥被蛇吞吃了。有個象哈蟆的東西,對着蛇口吐白氣,蛇就墜地而死。莫非就是靳老翁看見的東西麼?

凡是毒物一定有能克制它的東西,這大概也是天意吧!

《靳老》載于《太平廣記》卷四百五十九,“蛇”類。本文寫了生物界中天敵互克的現象,有一定資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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