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骈拇》(三)

自上期談了仁義的三大罪後,我們接下來繼續閱讀《骈拇》這一篇文章,不過接下的文字則比較枯燥難懂,但卻是為上文做解釋。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義,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故嘗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故此數子者,事業不同,名聲異号,其于傷性以身為殉,一也。臧與谷,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䇲讀書;問谷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陽之下,盜跖死利于東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财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于其間哉!”其大意為:“小的迷惑會使人弄錯方向,大的迷惑會使人改變本性。從哪裡知道是這樣的呢?自從虞舜拿仁義為号召而攪亂天下,天下人便沒有誰不是在為仁義而争相奔走,這豈不是用仁義來改變人原本的真性嗎?為此,讓我們試着來談論一下這一問題。自夏、商、周三代以來,天下人沒有不借助于外物來改變自身本性的。平民百姓為了私利而舍棄生命,士人為了名聲而舍棄生命,大夫為了家族的利益而舍棄生命,聖人則為了求取天下人的幸福而舍棄生命。所以這四種人,所從事的事業不同,名聲也有各自的稱謂,但他們為所求舍棄生命、損害人的本性這一點卻是一樣的。臧與谷兩個人一塊兒放羊,都丢失了羊。問臧做什麼事情了,臧說是在拿着書簡讀書;問谷做什麼事情了,谷說是在和别人玩投骰子的遊戲。這兩個人所做的事不一樣,卻同樣丢失了羊。伯夷為了求得賢名而餓死在首陽山下,盜跖為了求得私利而死在東陵山上,這兩個人死的原因不同,但他們在殘害生命、損傷本性方面卻是相同的。為什麼一定要稱贊伯夷而指責盜跖呢!天下的人都在為某種目的而舍棄生命,那些為仁義而死的,世俗之人稱他為君子;那些為财貨而死的,世俗之人稱他為小人。同樣是為了某一目的而舍棄生命,有的被稱為君子,有的卻被叫作小人。倘若就殘害生命、損傷本性而言,那麼盜跖也就是伯夷,又怎麼能在他們中間區分君子和小人呢!”

文章從仁義的三大罪的角度出發,解釋其為什麼不應該強加于人類身上。自從堯舜開始使用仁義攪和天下,天下人便開始為其本勞,就連戰國時期各諸侯也是如此,實在不得已還是要以仁義為借口攻占吞并他國,是啊,“天下何其嚣嚣也”!再到夏、商、周三代後,仁義就更為清晰了,從而産生諸如禮、法、兵等社會治理手段,這便是使天下不能回歸自己純樸的本性的主要原因,從而即使沒有是非人們也要制造是非出來刷刷存在感。于是文章從平民、士人、大夫、聖人的角度透徹地解釋了仁義是如何施加在人們的身上并且改變人的自然秉性的。最後以放羊娃臧與谷二人丢羊的故事指出了人們喪失道德:這裡的羊指代道德,而臧與谷指代仁義——重點在“二人者,事業不同,其于亡羊均也”。與伯夷和盜跖的死互文用法,伯夷為求賢名而死,盜跖為求私利而死,“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殘生傷性均也”。可見,老莊等先秦道家完全是從能否保持自然秉性的角度出發,而不刻意标版仁義,于是得出世人大多都是為了某種目的而死的結果是相同的,因此君子和小人也是人們标版出來的,條件轉化後,君子也可以是小人,小人也可以是君子。

文章結尾,莊子們說:“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于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餘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大意是:“況且,把自己的本性綴連于仁義,即使如同曾參和史那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認為的完美;把自己的本性綴連于甜、酸、苦、辣、鹹五味,即使如同俞兒那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認為的完善;把自己的本性綴連于五聲,即使如同師曠那樣通曉音律,也不是我所認為的聰敏;把自己的本性綴連于五色,即使如同離朱那樣通曉色彩,也不是我所認為的視覺敏銳。我所說的完美,絕不是仁義之類的東西,而是各有所得罷了;我所說的完善,絕不是所謂的仁義,而是放任天性、保持真情罷了。我所說的聰敏,不是說能聽到别人什麼,而是指能夠内審自己罷了;我所說的視覺敏銳,不是說能看見别人什麼,而是指能夠看清自己罷了。不能看清自己而隻能看清别人,不能安于自得而向别人索求的人,這就是索求别人之所得而不能安于自己所應得的人,也就是貪圖達到别人所達到而不能安于自己所應達到的境界的人。貪圖達到别人所達到而不安于自己所應達到的境界,無論盜跖與伯夷,都同樣是滞亂邪惡的。我于道德行為很感慚愧,所以于上我不能奉行仁義的節操,于下我不敢從事滞亂邪惡的行徑。”

這裡意在,修道的人不要居于仁義的标版之中,而要向内求,以達到回歸自己的天性,從而始終居住在“道德之鄉”,這就是“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的真意。

全文均在以骈拇枝指在人體上的意義與仁義強加人們身上做比較,淺顯地批判了仁義的過錯,提出了統治者應該使人們恢複天性,也就是本性。也就是說不應該以仁義這個手段控制人們失去喪失道德,仁義在無需使用的時候就放下吧,等到社會出現極端病态再使用,其實我們可以将仁義對人的關系與藥對人的關系做一個對比:一個人生病時需要藥材輔佐來調養生息,但是當病好了還要将要當作寶貝一樣天天吃、頓頓吃不是很多餘和損傷身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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