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能帶給人們什麼?

我也是一個膽大的人,領導不在,同事在煲電話粥,我膽子大來點開了【中國作家網】的一則新書推薦《生活在低處》:為普通事物感到驚訝(作者:胡安焉),讀後深有感觸。

這篇文章時胡安焉新書的一篇序言。很少讀到那麼真摯的序言,以往讀過的一些序言多是作者邀請的大家寫的讀後感,其實對于理解正本書的幫助不大;有的呢?是作者在百忙之中匆匆寫成,貌似隻是應付讀。為何我說胡安焉寫得真摯,他寫自己是極其普通發的一個人,就如山腳的路上的石頭,随處可見。寫他讀文學、寫作的态度,都是及其普通的。

讀胡安焉的《我在北京送快遞》這本自傳似的小說,可以看出他一直在生活的底層掙紮,像他這樣的人成千上萬,許多人就随大流人雲亦雲地活着,但是他在低處始終仰望着星空,并等到了月亮——靠着他的書寫。而《生活在低處》這一書,可能更加便于了解胡安焉,從随筆能看出一個作者的生活。

所以,我讀完他的這篇序言,我再次思考文學是什麼?胡安焉說“文學不能幫我獲得别的東西。比如說,它不能為我找到一份工作。當然,我也不需要它為我找工作。文學隻能帶我進入文學,而這就是我想要的。” 文學隻能帶人進入文學,這才是文學的價值。我的目标是成為一個作家,但是我不能進入文學,何談成為一個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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