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至元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歷程

題目:

秦朝至元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歷程
把中間的每個朝代 分別列出來

解答: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宰相作爲官制首次確定下來.廢分封,設郡縣,廢諸侯,設官吏,皇帝不再通過宗法親緣關係進行統治,改爲任命官僚向全國發號施令,因此有必要組織一套官僚機構,並藉助於宰相大臣輔佐政務.宰相就在這一歷史條件下產生了.隨著封建國家的發展,宰相制一直沿襲了兩千年.
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爲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爲副職.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漢哀帝改丞相爲大司徒,東漢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執政.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魏晉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爲權臣自命,成爲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爲錄尚書事.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唐朝改內史省爲中書省,內史令爲中書令,納言爲侍中.唐高宗後,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五代基本都是以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各部尚書、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爲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後唐和後周.後唐明宗長興四年 ( 933年 )九月敕:「馮?有經邦之茂業,宜進位於公台,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爲同中書門下二品」.後周顯德年間,樞密使吳廷祚曾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的名號.其他的宰相名號仍爲「同平章事」.五代時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大,宰相的權力被皇帝侵奪的同時,本身開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務.宰相往往另判、領使、分管某一部門的工作,特別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幾乎都是由宰相領判.與唐代相比,五代時期宰相制度的一大變化是,宰相的品級得到統一固定和提高.後晉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書門下平章事爲正二品」,同時規定「以中書門下侍郎爲清望三品」.從此,宰相的品級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書侍郎、門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爲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爲正二品.後晉這一宰相制度的變革,徹底改變了唐以來宰相品級較爲混亂和不盡合理的局面.與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個變化是,五代時期,宰相制度出現了首席宰相的制度,並被沿襲下來.後唐莊宗時,「豆盧革時爲首相,故稱之爲首座相公」被認爲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開始.宋朝以同平章事爲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爲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爲副相.政和時,改左僕射爲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爲少宰兼中書侍郎.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爲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爲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爲左、右丞相.宋太祖建國後,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宰相併不是一個正式官名,它實際上在隋代就是一個羣體,是除皇帝之外的最高領導層.宋初實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職權被一分爲三.中央雖設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長官不經特許不得管理本司事務,成爲閒職.實際權力歸屬「中書門下」這一機構,又稱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國家行政事務,以同平章事爲長官,多由中書、門下兩省侍郎擔任,無定員.此外,以參知政事爲副相,分割行政權.樞密院爲中央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爲樞密使,與政事堂合稱東、西「二府」.「三司」(戶部、鹽鐵、度支)主管財政,號稱「計省」,長官爲「三司使」,號稱「計相」,地位略低於「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構成最高輔政機關.宋神宗元豐改制,廢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僕射爲宰相,左僕射兼任門下侍郎,右僕射兼任中書侍郎.南宋初,左、右僕射加同平章事,爲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兩省侍郎改爲參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後,正宰相爲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復參知政事.此外宗、寧宗、理宗都曾設「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由老臣或權臣擔任,處理軍國大事,位高宰相.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 北面: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政.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爲正式官名).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崇高,卻並無實權.是國家用來養士的崇高機構.金朝以尚書省爲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爲宰相.元朝以中書省爲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爲左右丞相,再下爲平章政事,副職爲左右丞及參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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