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滅亡的主要原因?

題目:

秦朝滅亡的主要原因?

解答:

春秋戰國時代,諸候不斷混戰,長期的戰爭,使人民生活疾苦,人民渴望和平與統一.而當時的現實,周室已經無法控制局面.諸候國逐漸強大,通過戰爭來實現統一.當時的社會矛盾是戰爭與和平的矛盾.秦國的變法,是統一的選擇,通過變法,最大限度地調動了戰爭機器,只有強制性地驅動人力、物力,才能使秦國更加強大.在當時,秦國的「苛政」沒有使秦國滅亡,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商鞭變革」獲得秦人的支持,《史記》記載「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在戰爭的壓力之下,想通過所謂的「仁政」休養生息,是不可能的.戰爭是殘酷性,爲了諸候國的生存,必需調動一切戰爭資源,必需有兵役、勞役,最終勞民傷財.長期的戰爭,更需要長期地強制性調動一切戰爭資源.如果用「仁政」,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物力,就會在戰場上失敗,最終威脅諸候國的生存.戰爭是災難的開始,又是災難的結束,人類社會渴望和平,意味著戰爭必須結束.歷史選擇了秦國,結束分裂的戰亂.商鞭的變法應運而生,是時代的選擇.在長期戰爭的特殊環境下,歷史否定所謂的」仁政「,而肯定秦的變法.
但統一後,人心思定,人民渴望和平與幸福,社會的矛盾不再是戰爭與和平的矛盾,而是反抗與壓迫的矛盾.人民渴望能有安定和睦的環境,而對秦朝的」苛政「否定.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事物發展的道路是曲折向前的.統一是大勢所趨,是必然性的.和平是歷史的長期結果,戰爭只是短期的結果.只有在特殊性的環境下.「商鞭變革」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秦國統一後,沒有及時改變政策,仍用「商鞭變法」,在「苛政」下,民不聊生,違背了人民的意願,最終被歷史所拋棄.歷史對「商鞭變法」否定,而肯定「仁政」.改變秦朝的命運,是陳勝起義.秦朝強制性調動人力修築工事,因爲誤期不能到達,按秦法令要嚴罰,造成陳勝起義.點點星火,點燃全國,帶起反秦勢力,在浩浩蕩蕩的反抗之下,秦國滅亡.這就是爲什麼秦國在統一之後滅亡,裡面有量變與質變的問題.量變和質變是辨證統一的,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的準備,一切事物的發展,從量變開始,量變積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質變.統一前,秦的「量」是指秦地.統一後,秦的「量」是指全國.統一前,秦人經過秦國的長期治理,人心安穩.但統一後,六國之人沒有經過秦政洗禮,對秦的「苛政」難以接受,人心未穩,潛伏動亂危機.《史記》記載「商鞭變法」初時:「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令之不便者以千數.」在這裡可以看到,在變法初期,秦人也抵制變法.六國之民初被秦國統治,同樣抵制秦政.人民在戰爭結束之後,渴望和平穩定的生活,人心思定.而秦國不反思,更換政策,仍用「苛政」.隨著秦統治的擴大,反抗秦的量變擴大,而且秦政越來越苛,達破一定的度後,就會質變.被壓迫的人民,終於起來反抗秦朝,秦朝在起義反抗之下崩潰了.
社會是不斷發展的,歷史只是過去.秦先統一而後亡,是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封建社會經過了二千年的改朝換代,最終還是被淘汰,證明了事物曲折向前發展的,人類社會不斷向前發展.正面了解秦朝,通過辨證分析,既有肯定又有否定,反對「否定秦一切」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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