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的歷史意義和局限性

題目:

獨立宣言的歷史意義和局限性

解答:

  簡介
  美國《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獨立宣言是一份於由托瑪斯·傑斐遜(1743-1826)起草,並由其它13個殖民地代表簽署的最初聲明北美十三個殖民地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的文件.
  1776年7月4日,大陸會議通過了《獨立宣言》.
  在整個18世紀60年代和18世紀70年代之間,英國和其北美殖民地之間的關係日益緊張.1775年,在萊克星頓和康科德城爆發了戰爭,這標誌著美國之革命戰爭的開始.雖然最初的想法並不是完全的獨立,但是托馬斯·佩因的小冊子《常識》促使人們相信對於殖民地來說,完全的獨立是唯一可能的出路.
  1776年6月7日,在第二屆大陸會議中,維吉尼亞州的理察·亨利·李提出一個議案,宣稱:「我們以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義和權力,謹莊嚴地宣布並昭告:這些聯合殖民地從此成爲、而且名正言順地應當成爲自由獨立的合衆國;它們解除對於英王的一切隸屬關係,而它們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的一切政治聯繫亦應從此完全廢止.」6月10日大陸會議指定一個委員會草擬獨立宣言.實際的起草工作由托馬斯.傑佛遜負責.7月4日獨立宣言獲得通過,並分送十三殖民地的議會簽署及批准.這十三個殖民地分別是:新罕布夏,麻薩諸塞,羅德島,康乃狄克,紐約,新澤西,賓夕法尼亞,德拉瓦,馬里蘭,維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喬治亞.
  委員會的成員由麻薩諸塞的約翰·亞當斯、賓夕法尼亞的班傑明·富蘭克林、維吉尼亞的傑斐遜、紐約的羅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乃狄克的羅傑·謝爾曼組成,並被組成以起草合適的宣言.傑斐遜起草了很大一部分.在宣言被大陸會議採納以前,大陸會議對傑斐遜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動,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寫,特別是在喬治亞州和南卡羅來納州代表們的堅持下,刪去了他對英王喬治三世允許在殖民地存在奴隸制和奴隸買賣的有力譴責.其中一個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隸制度
  傑斐遜曾寫道,《獨立宣言》是「籲請世界的裁判」. 自1776年以來,《獨立宣言》中所體現的原則就一直在全世界爲人傳誦.美國的改革家們,不論是出於什麼動機,不論是爲了廢除奴隸制,禁止種族隔離或是要提高婦女的權利,都要向公衆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論在什麼地方,當人民向不民主的統治作鬥爭時,他們就要用傑斐遜的話來爭辯道,政府的「正當權力是經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獨立宣言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闡明政治哲學——民主與自由的哲學,內容深刻動人;第二部分列舉若干具體的不平等事例,以證明喬治三世破壞了美國的自由;第三部分鄭重宣布獨立,並宣誓支持該項宣言.歷史意義
  首先,《獨立宣言》是一個偉大的政治文件.《獨立宣言》雖然是北美殖民地上層討論的結果,但卻代表了廣大殖民地人民的心聲.它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綱領的形式提出了如下原則:人人生而平等、人具有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以及政府必須經人民的同意而組成,應爲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權利而存在,人民有權起來革命以推翻不履行職責的政府.這些原則成爲以後美國的意識形態,爲美國此後200多年的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大大鼓舞了北美人民的革命鬥志,爲實現獨立的崇高目標而英勇奮鬥.它也直接影響了法國大革命,是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的範本.對亞洲、拉丁美洲的民族獨立運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民主思想
  《獨立宣言》的民主思想,主要體現在平等、天賦人權、主權在民和人民革命權利這四個方面.
  第一,平等與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s)思想.「天賦人權」又譯爲「自然權利」,其基本精神是強調人具有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些權利絕不應該被剝奪.《獨立宣言》繼承並發展了洛克的天賦人權學說,認爲人人生而平等,這些權利是大自然所賦予的,不可剝奪,這些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第二,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學說.「主權在民」又譯爲「人民主權」或「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天賦人權」在理論上的延伸,其理論要點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礎來自廣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種形式的政府如果變成損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權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權改變或廢除它,建立新的政府.《獨立宣言》提出,人民是主權者,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政府應服從人民意志,爲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權利而存在.
  第三,人民革命權利的理論.《獨立宣言》以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理論爲基礎,指出:既然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目的是保障人民的自然權利,如果一旦政府不履行職責,侵犯人民的權利,人民就有權起來革命來改變或推翻它.
  歷史背景
  第一,早在獨立前的一百多年間,歐洲啓蒙思想就開始在北美傳播,爲《獨立宣言》的發表奠定了理論基礎;
  第二,在歐洲啓蒙思想的薰陶下,北美殖民地也產生了自己的啓蒙思想家,代表人物是班傑明·富蘭克林(1706-1790)和托馬斯·傑斐遜(1743-1826),他們反對奴隸制,主張人民享有自由、平等的權利.
  第三,「沒有代表權,就不得徵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是獨立戰爭期間北美殖民地人民喊出的最爲響亮的口號.這句口號原本是英國政治的基本原則,在英國貴族與王室的鬥爭中使用過,但獨立戰爭期間被殖民者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英國議會對殖民地不斷徵稅,但在議會中卻沒有殖民地的代表.英國議會分別頒布《糖稅法》(1764年)、《印花稅法》(1765年)、《湯森稅法》(1767年),引發殖民人民的反抗.英軍對殖民地人民的抗議活動血腥鎮壓,造成轟動一時的「波士頓慘案」.1773年,英國議會頒布《茶稅法》,波士頓市民一怒之下,把價值近10萬英鎊的英國茶葉倒入查爾斯河.英國議會大怒,通過一系列被殖民地視爲不可容忍的法令.英王對北美人民反抗的血腥鎮壓,使殖民地人民與英國王室和解的幻想徹底破滅,「要求獨立」成爲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普遍呼聲.
  第四,1776年,潘恩的《常識》在北美發表.在這本不到50頁的小冊子中,潘恩以簡練而生動的語言準確地回答了北美殖民地人民所關心的問題,並從一個全新的角度指出了北美殖民地獨立的必要性.潘恩呼籲,殖民地人民必須與英國一刀兩斷,建立自己的共和國.他強調真正的權力必須而且只有來源於人民.潘恩的思想代表了美國革命中激進派的主張.他的理論激勵了更多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特別是中下階層的人民,堅定地投身於獨立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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