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的影響(在當時的影響,對後世的影響,對現在的社會的影響)

題目:

宗法制的影響(在當時的影響,對後世的影響,對現在的社會的影響)

解答:

  當時影響:①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結合.保證王權的穩定,保證貴族的特權; ②與分封制互爲表里,建立封建等級政治結構
  對現在社會的影響:
  時至今日,宗法制已經消亡,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響仍然存在.
  積極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於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極影響是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係,人爲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識多少有些違背.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解決貴族之間矛盾.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爲大宗,嫡長子稱爲宗子,又稱宗主,爲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爲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衆庶子封爲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爲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衆庶子封爲大夫,這些大夫爲小宗,而諸侯則爲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爲大宗;衆庶子爲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導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國內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諸侯國,諸侯國又產生了衆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無數大小的祿田.由於諸侯國、采邑(邑、關)、祿田(鄉、亭)的地名直接轉變成了「氏」(以國爲氏、以邑爲氏、以關爲氏、以鄉爲氏、以亭爲氏),於是,中國人的姓氏遍地開花,驟然增多.——這就是宗法制度對中國姓氏產生的根本影響.
  "宗法"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爲規範,是一種宗族之法,也稱族規.它源于氏族社會末期父系家長制的傳統習慣.西周初期,周公"制禮作樂",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統化,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繼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爲法定的王位繼承人.我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夫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制.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制,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長繼承制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爲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這些諸侯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爲卿大夫.諸侯對於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以天子爲根基的宗法系統. 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系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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