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屬性和本質屬性的區別
題目:
根本屬性和本質屬性的區別
解答:
任何事物都有許多的屬性,在事物的諸多屬性中,有些屬性是某個或某類事物所特有的,決定該事物的本質,使某一事物之所以成爲它自己的最低限度,並把這種事物與其他事物區別開來.這種最低限度所包含的性質就是事物的本質屬性,它是事物本質的規定性.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的思想主要有三個命題:一是「勞動或實踐是人的本質」;二是「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三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質」.人的屬性主要有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和精神屬性.精神屬性本質上屬於社會屬性,因此,可以把人性歸結爲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人的自然屬性是指人的肉體特徵和生物特性,如吃喝需要、防衛本能、情慾本能等.人的社會屬性是指人作爲社會存在物而具有的特徵,如勞動、交往和意識以及各種社會關係等.根據上述說法,我認爲本質屬性是最接近事物本身的定義的概念,而根本屬性是最符合事物性質特徵的類別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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