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波動性定義及其包括哪幾種現象(除了光的干涉衍射外)
題目:
光的波動性定義及其包括哪幾種現象(除了光的干涉衍射外)
解答:
科學家發現光既能像波浪一樣向前傳播,有時又表現出粒子的特徵.因此我們稱光有」波粒二象性「.
胡克在1685年發表的《顯微術》一書中,認爲光是一種振動,發光體的每一振動在介質中向各個方向傳播.胡克初步建立了波面和波線的概念,並把波面的思想用於對光的折射和薄膜顏色的研究.
惠更斯著《論光》更明確地提出了光是一種波動的主張,他認爲光是一種介質的運動,該運動從介質的一部分以有限速度依次地向其他部分傳播,他把光的傳播方式與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作比較.
波動光學是光學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內容包括光的干涉、光的衍射、光的偏振等,無論理論還是應用都在物理學中占有重要地位.粒子在光場或其他交變電場的作用下,產生振動的偶極子,發出次波.用這樣模型來說明光的吸收、色散、散射、磁光、電光等現象,甚至光的發射也是一般波動光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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