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劌論戰中「忠之屬也」的「之」字的用法

題目:

曹劌論戰中「忠之屬也」的「之」字的用法

解答:

是「結構助詞」還是「復指代詞」
《左傳·曹劌論戰》中有這樣一句話,「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古文觀止》和《古文鑑賞辭典》等很多材料中都把句子中的「之」字理解爲結構助詞,意思是「的」,筆者認爲不妥.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有很多種,因其位置、作用的不同,其用法和意義也不同.它的前面是動詞時 ,常常用作代詞,可代人或代事,如「明日,徐公來,孰視之」(《戰國策·鄒忌諷齊王納諫》);它在主謂語之間時,常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如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呼東西 」(柳宗元《捕蛇乾說》);它後面涉及的對象表處所時,常常譯作「到」「往」「去」等,如「輟耕之壟上」(《史記·陳涉世家》);它做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詞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時,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如「頃之,煙炎張天」(《資治通鑑·赤壁之戰》);它的後面是名詞時,常理解爲結構助詞「的」,如「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但有一種情況必須注意,就是當「之」字後面是「屬、徒、倫、族」等這些表示某一類或某一種人或事物的名詞時,「之」必須做代詞,復指前面列舉的內容,不能再理解爲一般的結構助詞.像下面這些例句:
1、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陶淵明《桃花源記》)
2、於是六國之士,有寧越、徐尚、蘇秦、杜赫之屬爲之謀.(賈誼《過秦論》)
3、至則族滅其豪穰氏之屬,河內道不拾遺.(班固《漢書·酷吏列傳》)
4、天子既聞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屬皆大國,多奇物,土著.(司馬光《資治通鑑》)
5、齊明、周最、陳軫……樂毅之徒通其意.(賈誼《過秦論》)
6、郯子(萇虹、師襄等)之徒,其賢不及孔子.(韓愈《師說》)
7、吾不能不爲匈奴冒頓、 突厥頡利之徒悲也.(梁啓超《正統論》)
8、孔子序列古之仁聖賢人,如吳太伯、伯夷之倫,詳矣.(司馬淺《史記·孔子世家》)
9、忠之名望,素非關、馬之倫也.(陳壽《三國志》)
10、吳起、孫臏、帶佗……趙奢之倫制其兵.(賈誼《過秦論》)
11、至於王、謝之族,希、瘐之倫,縱不盡其神奇,咸亦挹其風味.(孫過庭《書譜序》))
12、廷理拘之,聞其令尹之族也而釋之.(劉向《說苑》)
13、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云者.(韓愈《師說》
以上例句中的「之」,因爲後面跟著「屬、徒、倫、類」等詞,所以都要譯爲「這些」或「那些」.再看「忠之屬也,可以一戰」中的「之」,後面的「屬」是「類」的意思,前面的「忠」是指代莊公說的「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這些盡心盡意、盡力爲人民的事情,因此,「之」應該是復指代詞,代指莊公提到的事情,故本句話也就可以譯爲--「(您提到的這些)都是爲百姓盡心做事這一類的事情,可以憑藉這個打一仗了」.
再問: 挺好,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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