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國改革開放60年的科技變化

題目:

求中國改革開放60年的科技變化
切記 一定是科學方面的變化
越多越好

解答:

我們党進行革命的初衷,就是爲了改變貧窮落後,求富強.對此,大家的認識都是很明確的.正是毛澤東,在新中國成立以後,最早提出共同富裕的要求.1955年10月11日,毛澤東在七屆六中全會上講話提出:「要鞏固工農聯盟,我們就得領導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使農民羣衆共同富裕起來.」(《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197頁)這是講農民的共同富裕.過了十八天,即1955年10月29日,毛澤東又在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問題座談會上講共同富裕.他說:「現在我們實行這麼一種制度,這麼一種計劃,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強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強些.而這個富,是共同的富,這個強,是共同的強,大家都有份,也包括地主階級.」(《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495-496頁)提出共同富裕,是毛澤東社會主義思想的閃光點,但遺憾的是,由於沒有從理論上充分加以論證,因而這個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不鞏固的,所以不久,在國內國際複雜的政治背景下,毛澤東的共同富裕思想發生了大的搖擺,由追求共同富裕到讚賞「窮」、貶斥「富」的大轉變,影響到全黨全民.
「文革」是在「反修」、「防修」的名義下發動和推進的.據說,人富裕了就要變「修」.什麼叫「修」?「修」就是傾向資本主義,就是要走資本主義道路,「修」等於「資」.實際的邏輯就是,窮了才能保持革命性,富了就沒有革命性,就要變「修」,變成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人.在這種輿論的引導和影響下,人們以窮爲榮(所謂「窮光榮」),不敢言富,更不敢求富致富.
以窮爲榮,懼怕富裕,不敢求富,不准致富,這是對人們追求財富的正常心理的扭曲(馬克思曾說,致富欲望是所有人的欲望),是「左」的思想的最大危害.粉碎「四人幫」以後,鄧小平提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鄧小平明確指出,絕不能講什麼貧窮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的特點不是窮,而是富,是人民共同致富,致富不是罪過.在改革開放中,我們清算了窮社會主義的思想,徹底否定了「窮革命,富變修」的糊塗觀念和錯誤思想.黨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富民的政策,鼓勵和支持人民創業.黨的十六大提出,要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黨的十七大又提出,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羣衆擁有財產性收入,使家庭財產普遍增加.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黨的一系列富民政策的落實,人們的思想觀念逐步轉變.現在,困擾了我們多年的「窮革命,富變修」的錯誤思想已經被基本消除,廣大羣衆能夠理直氣壯地講富,理直氣壯地創業致富.這是改革開放30年來最具實質意義的思想解放.
轉變之二:對待人的態度——從見「人」就批到「以人爲本」
很長一個時期中,在「左」的思想影響下,我們的社會一度把階級的概念絕對化,把階級同「人」割裂開來,只講階級,不准講「人」.由此出發,導致忽視甚至否定無產階級和廣大人民羣衆作爲人應有的尊嚴與權利,批判資產階級人道主義,批判資產階級人性論,認爲人權是資產階級的口號,等等.這種輕視「人」的思想,在「文革」中造成嚴重惡果,對人的輕視和蔑視達到了登峯造極的地步.
輕視人,蔑視人,摧殘人,是「左」的突出表現,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我國經歷了長期封建社會,作爲封建社會基本人羣的農民,他們沒有起碼的做人的權利.馬克思說:「君主政體的原則總的說來就是輕視人,蔑視人,使人不成其爲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411頁)馬克思講的是德國的封建社會,但這個原則具有普遍性,中國的封建社會實際上也是這樣.
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是對「人」的問題的一次深刻教育,使人們懂得了要尊重人的權利.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各種經濟體制改革措施的提出和落實,也是對人的權利問題的生動教育.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首次提出了「以人爲本」.以後,黨中央對「以人爲本」的意義和內涵進一步闡釋.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爲本」,要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爲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黨的十七大提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爲本」.在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黨中央響亮提出,人的生命高於一切,搶救生命是重中之重.這是對「以人爲本」的最明確也是最好的詮釋,把對人的理解提到新的高度.這裡,已經拋開了片面的階級論,這裡講的人,是覆蓋全社會的,不分階級、地位、財產多少,前後都沒有限制詞.這次抗震救災,使珍愛生命,尊重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是一次極爲成功的關於「人」的問題的普遍教育.
從否定人性、人道、人權,見「人」就批,到提出「以人爲本」,把人的生命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這表明,在「人」的問題上我們的思想觀念和理論,已經實現了根本的轉變.
轉變之三:對待自然的態度——從「人定勝天」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在對待人與自然的關係上,我們一度堅信「人定勝天」,迷信人的主觀能動性.在這種思想觀念的支配下,在「敢叫日月換新天」,「重新安排河山」,「改天換地」這些豪言壯語的鼓舞下,無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另一方面,在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以後,不少地方片面追求GDP,而忽視了對環境和生態的保護.近年來,頻頻出現的生態災難使人們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開始覺醒.
1998年長江洪澇災害後,人們重溫恩格斯的話:「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後和再往後卻發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集第383頁)恩格斯的這些話,好像就是針對我們今人而言,使人們有所醒悟,從此停止了對長江上游林木的亂砍濫伐.2004年12月3日,老一輩革命家任仲夷同北京的一位學者探討科學發展觀,寫了一段很精闢的話:「與天斗與地斗其樂無窮,何樂之有?到頭來還是其苦無窮.從根本上講,人是不能勝天的.天——大自然,大宇宙,只能與之和平共處,與之適應,絕勿做違天之事.違天,即違背自然規律和客觀規律.違天,是做孽.古語曰: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治(逭),我說的自做孽是指違反客觀規律之事,教訓太多了.」(引者按:原文有兩處訛誤)這是任仲夷對幾十年來我們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深刻反思,也是許多人的共識,具有代表性.
近年來,黨中央將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作爲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之一.2006年10月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又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之一.黨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任務.這標誌著我們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思想觀念已經有了大轉變.可喜的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已經越來越成爲全民的共識.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