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價值的構成及評價人生價值的標準是什麼

題目:

人生價值的構成及評價人生價值的標準是什麼

解答:

人生價值評價的根本標準,是看一個人的人生活動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否通過勞動對社會和它人做出了貢獻.一方面,自我價值是個體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自我價值的實現構成了個體餵社會創造更大價值的前提;另一方面,社會價值是實現自我交織的基礎,沒有社會價值,人的自我價值就無法存在.人生價值是價值的屬概念,也是客體與主體需要之間的特定關係.在人生價值關係中,價值客體是人生,指的是一個人的生命過程的一系列實踐活動;而價值主體則是人.人生價值不同於其他客體的價值,一方面,人生價值必須體現爲能夠滿足社會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生價值又必須表現爲滿足個人全面發展的需要.因此,人生價值是個具有多維性的價值系統.首先,人生價值是人生社會價值和人生自我價值的統一.人是社會的人,人生具有社會歷史性和客觀實踐性,人的社會價值就表現爲個人行爲同他人、社會羣體需要之間的一種肯定關係,標誌著作爲客體的人對作爲主體的他人或人類社會的有用性,貢獻和意義.而人生的自我價值表現爲人還具有對自己的有用性,即滿足自己的需要.一般物在主體同客體的關係中,只是作爲客體而存在,而人則既是主體又是客體.在人生價值關係中,所反映的.主要是個人和社會的關係,也包括個人與自我的關係,社會和「自我」都處於價值主體的地位.從個人對社會的關係來說,他表現爲客體,因爲他的人生價值要靠社會來評價.從個人的行爲或一生對自己的利害關係來說,他又表現爲主體,就是說他是站在個人需要的立場上來評價自己的行爲有無價值的.正是人本身在價值關係中所具有的這種主客體兩重性,構成了人生價值的二重性.一方面,人生價值必然具有社會性;另一方面,人生價值又都具有自我性.社會實踐反覆證明,世界上任何一個有價值的人,其人生在對社會、對他人具有價值意義的同時,都毫無例外地對自我也具有價值.我們所講的人生社會價值,指的是個人的人生能夠滿足社會需要而對社會具有的有用性.我們所說的人生自我價值,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個人自我認識、自我改造、自我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中,實際存在和實現的自己滿足自己需要的肯定關係.在這裡,人生的社會價值和人生的自我價值是統一的,不是完全對立的.但我們平時講的人生價值,一般強調的是人的社會價值.其次,人生價值是人生物質價值和人生精神價值的統一.作爲人生價值的主體,無論是「社會」還是「自我」,都具有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需要.因此,人生價值的兩重性又進一步體現爲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人生的物質價值是指個人以其創造的物質財富和服務性勞動,滿足社會和自我的需要,促進社會繁榮和發展.人生的物質價值不僅僅指個人和社會的物質消費價值,而且包括物質生產價值.人生的物質價值是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也是人生價值的基礎.人生精神價值,是個人以他創造的精神產品及其思想觀念,道德情操等滿足社會和自我的精神需要,促進社會精神文明的建設,滿足人們精神生活的需求.人生精神價值是在人生物質價值的基礎上產生,發展起來的,是人生價值不可少的重要方面.總之,人生價值是一個具有豐富內容的概念,是由幾層價值關係結構而成的.從人生價值的主體需求對象講,分爲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從人生價值需要主體看,分爲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人生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人生的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是相互聯繫,辯證統一的.它們都是人的能動創造力實現的結晶,也是對人生目的和行爲表現所做出的一種社會評價.正確認識和評價人生價值,是人類社會進化的重要槓桿,也是正確選擇人生道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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