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今日說法案例及觀後感
題目:
2010今日說法案例及觀後感
要2010年暑假的,7月份以後的
要三個案例及讀後感
每個400字
解答:
《今日說法》觀後感
在近日收看的幾期央視《今日說法》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現,給人一種非常壓抑、憂鬱的感受.僅舉幾例:
在8月27日《追兇19年》中,19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他爲何自首?與真兇有何關係?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19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她拾急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說: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尋女》中,陝西被騙女子小霞失蹤後,其父母找警方尋求幫助,卻被派出所拒絕.自己四處探尋無著時有人捎信說在山西某地,趕到去屢次撲空(人被轉移),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盡艱辛,小霞的父親差點哭出聲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能反覆盡心地幫助他,而兩地的警方卻幾乎無所作爲.
在9月11日《爛尾樓爛在誰手》中,建築商齊女士投入了百萬元建造的一棟樓房,因建設方的破產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沒要回一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一分沒有兌現.在無法討回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了,下達的判決書卻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其後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屬一市的縣法院因建設方曾欠有其轄區某單位20萬的債務,就大膽地將此樓180萬給拍賣了,錢到那兒去了至今都還在閃爍其詞,其間還出現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0萬,個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傷害最深、苦難最重的倒是齊女士和工人們.
雖說「十個指頭不一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寫入《人民警察法》第3條中的.尤其是在第21條里更加明確的申明了職責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這應該說是每一個端這個飯碗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爲規範.然而在現實中,類似上面幾則例子中的情形卻屢屢出現,的確令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不作爲,甚至於違法亂紀,是基本的失職失責.難怪現在許多人眼見危難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卻緘口不語,聽見盜賊偷竊鄰居自己卻趕快閉門熄燈(防盜門業現時成了一大行業)……,很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衛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執法部門,縱容與不作爲就爲黑惡勢力和沉渣泛濫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與活動經營的溫牀,這些情形難道媒體報導與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如今,一些類似電影裡的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爲、有當街持刀(槍)搶劫殺人、有「小姐村」的公開營業,這些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的現象,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還倫爲土匪(如不久前才見報的四川南部縣某某,還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監督、監察出來的).因此最高人民檢查院最近明確指出:查辦瀆職罪案重中之重是嚴懲「黑保護傘」!
當然,在媒體中報導的也好,在我們周圍耳聞目睹的也好,日常爲人民羣衆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險救災中捨己救人、捨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救困,不畏恐嚇勇揭黑幕、拒絕利誘「得罪」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特別是與邪惡勢力和歹徒鬥爭中衝鋒陷陣,中彈掛彩,流血犧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據報導,近幾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們珍貴的眼淚.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改革開放與社會轉型期,因此真善美好與假惡丑壞同生是必然現象,於是清純濁雜共處也就不足爲奇了,正是這樣,我們的黨才確定了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國中大大地擴充了人民警察的隊伍,不斷改善著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在加強他們素質的培訓提高,黨的要求,人民的重託,都寄望於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呵!
今天看今日說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又領養了一個男孩,對這個孩子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親生的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待遇,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的任性,粗暴,冷酷,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帶給這個家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屬都看在眼裡,急在心上,特別是自己的兩個已經結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爲父母耽驚受怕.由於父母的忍讓,被虐待後從不報警,助長了養子的氣焰.養子曾對八旬的養父說:"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又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砍死而後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可最後的結果卻是我們無論如何沒有想到的,我當時覺得故意殺人就是有自首情節最少也要判處二十年徒刑啊!可這起故意殺人案,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二百多名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絕對在中國的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爲什麼這個案件會這樣判決哪?老人是弱勢羣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護了這個羣體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爲那位姐姐而慶幸,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件中獲取教訓.對虐待老人的絕對不能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愛其後果是極其嚴重的,"慣子如殺子,"父親從小就教育我的這個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小子死的活該,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人不報,天也要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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