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怎樣才能與自然界協調發展
題目:
人類怎樣才能與自然界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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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自然界是人的無機身體,而人又是自然界的有機身體,因此,人與自然界具有辯證的同一性.在人與自然界相互聯繫中,自然界居於優先地位,人則居於創造性主體的地位.這一辯證關係及各自地位,啓示我們必須重構主客體關係,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
也就是說:應當同自然界的萬物保持和諧親近的關係,而不是對抗的關係.人與自然界之間不能是征服與被征服、掠奪與被掠奪的關係,應當建立和諧統一的價值關係.「敬畏」既有尊敬之義,又有畏懼之義,是人類在自然界面前表現出來的一種神聖的情感.自然界爲人類提供了一切,包括人的生命.但是,自然界的資源是有限的,人類不能無限制地、過分地、失去理性地進行掠奪.人類如果認識到人與自然是一個生命整體,就要像愛護自己的身體一樣愛護自然界的萬物,同情和尊重自然界的生命.自然界的動物與家養的動物雖然生活在不同的環境裡,但它們都是我們的朋友,都應當受到尊重和愛護,決不能任意虐待、丟棄和殺戮.與野生動物保持一定的界線,正是爲了保護它們的生存環境,同時也保護人類自己——維持人與自然的有機和諧與生態平衡.自然界不僅是豐富多彩的,而且是有「內在價值」的,人類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類應當重新理解人在自然界的地位與作用,盡到人類的職責.人的最大特點是有理性,有良知,應該知道什麼是愛,也應該知道如何去愛.
自然資源作爲自然物具有自身的特徵,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要實現自然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必須使其價值得到合理補償.自然資源價值補償形式主要包括價格補償、地租補償、稅收補償和收費補償.受傳統經濟增長模式和傳統資源價值理論的影響,我國自然資源價值補償不足,具體表現爲補償水平偏低、補償構成不完整、補償機制不完善.自然資源價值補償不足不僅阻礙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且是造成自然資源嚴重浪費、導致自然資源利用率偏低、引起資源生態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爲此本文從價格機制、稅費制度和產權制度三個方面,提出了自然資源價值補償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自然資源 價值補償價格機制 稅費制度
自然資源作爲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當今社會約有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業原料直接或間接地來自自然資源.自然資源價值能否得到合理補償是其可持續利用的關鍵,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局.長期以來,我國盛行自然資源沒有價值的觀點,自然資源價值補償嚴重不足,是造成自然資源低效配置的深層次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自然資源的供求矛盾,阻礙了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要提高自然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避免未來經濟社會發展中自然資源難以爲繼現象,保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使自然資源價值得到合理補償.
一、自然資源及其基本特徵
隨著工業化發展和人口增加,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巨大需求和掠奪性開發,正在嚴重地威脅著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要研究自然資源價值補償問題,必須正確認識自然資源及其基本特徵.
(一)自然資源的概念
關於自然資源的概念,可謂衆說紛紜、莫衷一是.較早給自然資源下定義的是地理學家金梅曼(Zimmermann),他在《世界資源與產業》一書中認爲,無論是整個環境還是其某個部分,只要它們能或被認爲能滿足人類的需要,就是自然資源.1970年聯合國出版的有關文獻指出:人在自然環境中發現的各種成分,只要能以任何方式爲人類提供福利的都屬於自然資源.1972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指出:所謂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稱.《辭海》一書把自然資源解釋爲「一般指天然存在的並有利用價值自然物,如土地、礦藏、氣候、水利、生物、海洋等資源.是生產的原料來源和布局場所.」[①]《大英百科全書》則把自然資源定義爲:人類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及生成這些成分的環境和功能.著名資源經濟學家阿蘭·蘭德爾認爲,自然資源是由人發現的有用途和有價值的物質.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1987年發布的《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的解釋,自然資源是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自然界中對人類有用的一切物質和能量的總稱.
綜合上述觀點,筆者認爲:自然資源是存在於自然界並在一定的時間、地點、經濟、技術和社會條件下,能被人類利用、產生經濟價值或生態價值以提高當前和未來福利的物質與能量,通常是指那些能爲人類提供生存和發展所需的自然物質與自然條件,以及這些物質和條件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自然生態系統,它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生產經營布局場所.對自然資源的概念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
1、自然資源是來自於自然界的天然生成物.礦產、原始森林、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都是天然生成物.正是由於自然資源的天然性,使之與人工合成產品、人力資源等有著本質區別.多數自然資源是經過漫長的自然歷史過程形成的,如石油的形成需要數萬年或更長的時間.當然,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使其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人類勞動,因而自然資源又具有社會經濟屬性.
2、自然資源具有對人類有用的特性或功能.自然資源天然地具備向人類提供生產、生活資料以及生產、生活場所的屬性或功能,能夠給人類帶來福利、舒適或價值,是重要的生產要素.任何自然物質和能量,只有在其能夠被人類用來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時,才能被稱爲自然資源.也就是說,天然生成物要成爲自然資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前提:一是對人類有使用價值,能夠滿足人們的需要;二是人類能夠對它進行開發利用.對人類沒有用或人類無法對其進行開發利用的天然生成物,不能作爲生產要素.
3、自然資源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動態變化的.一種物質或能量是不是自然資源,並非一成不變,它會隨著時間和經濟技術發展而發生變化.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類對自然界認識的深化,使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範圍、規模、種類和數量不斷得到拓展.如在19世紀之前人類還未掌握開發利用石油的技術,石油只是一種普通物質,如今它成了一種寶貴的自然資源.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地球大氣層以外的宇宙空間正越來越成爲人類矚目和競相開發的自然資源.
(二)自然資源的特徵
自然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重要條件.作爲人類可以開發利用、天然形成的物質與能量即自然物,自然資源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徵:
1、聯繫的整體性.自然資源是構成環境的要素,各種自然資源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互相聯繫也不是機械的,它們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通過物質和能量的轉換及相互轉化,共存共榮或有興有衰,從而共同構成完整的自然綜合體即自然資源系統.「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就是人們對自然資源整體性的認識.人類對任何一種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必然會給其周圍的其它自然資源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進而導致整個自然資源系統的變化.
2、數量的稀缺性.自然資源儲量是有限的,並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稀缺是其基本屬性.其稀缺性主要表現在:某些自然資源就其總量來說雖是巨大的,但人類可以利用的部分是有限的,如太陽能、風能、水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自然資源的數量是有限的;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和技術水平條件下,人類利用自然資源的能力和範圍是有限的.自然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其開發利用是有限度的,超過這個限度就會產生一系列生態災難.如對石油等非生態資源而言,隨著人類消耗量的增加,資源儲量會逐漸減少直至完全耗盡;對森林等生態資源而言,如果人類的利用速度超過其更新速度,也會導致枯竭.
3、功能的多樣性.自然資源通常有多種用途即功能多樣性,它不僅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條件和勞動對象即人類物質文明的基礎,同時也是人類生態需求、提高生活質量、建設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的物質基礎.如森林既可以提供木材等產品,還具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淨化空氣等多種生態功能.隨著社會經濟技術的發展,自然資源的用途已由完全的經濟價值逐漸拓展到倫理價值、文化價值、社會價值、生態價值等方面.以河流水資源爲例,先是出現灌溉、運輸功能,接著出現養殖、發電功能,如今其調節氣候的環境功能和供人觀景的休憩功能正在上升.
4、分布的區域性.自然資源的空間分布很不平衡,有的地區富集,有的地區貧乏,呈現出明顯的區域特性.如我國自然資源分布的空間差異極爲明顯,耕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的90%以上主要分布在東部,而能源、礦產和天然草原相對集中於西部;長江以北耕地面積占全國耕地總量的63.9%,但水資源僅占全國總量的17.2%,長江以南耕地面積僅占全國耕地總量的36.1%,但水資源占全國總量的82.8%;長江以北煤炭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90%,而長江以南則嚴重缺煤.
5、用途的不可替代性.現代科學技術進步使人類經濟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自然條件的限制,如遠洋運輸的發展使自然資源貧乏地區能夠建立起大型資源產業基地,長距離輸變電技術帶來了能源產業布局的根本性變革,部分自然資源產品可由人工合成品代替,但幾乎所有替代品的原材料仍來自於自然資源或其衍生物,在本質上仍然是自然資源.有資料顯示:人類目前使用的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業原材料和70%以上的農業生產資源都來自於自然資源.同時,有些自然資源在一定的時間和技術水平下是完全不能由人工產品替代的.
(三)自然資源的分類
自然資源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包含著許多形態和性質不同的物質與能量.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研究目的、依據不同的方法對其進行分類.
1、按自然資源形態或使用價值劃分.可將其分爲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原資源、海洋資源、礦產資源、物種資源、氣候資源、旅遊資源和能源資源等.土地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主要場所,具有滋生萬物的能力,是基礎性自然資源.水是所有生物和人類的生命之源,淡水資源與土地、氣候、森林、海洋和草原資源互相影響,互爲依託.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大部分陸上野生物種資源和旅遊資源的依託,對氣候具有重要影響.草原是部分陸上野生物種資源的依託,具有保護、淨化環境的功能.海洋是部分礦產資源、能源、物種資源和旅遊資源的依託,也是決定氣候的重要因素.礦產一直是人類科學技術進步依託的資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殊性.生物物種是人類食物的重要來源,其多樣性是生態系統賴以平衡的重要因素.氣候資源是指大氣圈中的光能、風能、熱量、氣候、降水等可以爲人類直接或間接利用的資源.旅遊資源分爲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兩類,是可以循環利用的一種特殊資源.能源是指提供可用能量的資源,其種類十分繁雜,與其他資源交叉,如土地資源中有地熱能源,森林和草原資源中有生物能源,水資源中有水能,海洋資源中有潮汐能源,氣候資源中有太陽能和風能等.
2、按自然資源的區域分布狀況劃分.可將其分爲陸地資源、海洋資源和空間資源.陸地資源是指分布在地球陸地上的資源,主要包括淡水資源、森林資源、陸地礦產資源、動植物資源和土地資源等.海洋資源是指分布在海洋領域的資源,主要包括海洋礦產資源、生物資源、海水資源等.空間資源是指分布在陸地和海洋之外的資源,主要包括陽光資源、空氣資源、風力資源、氣候資源等.
3、按自然資源的消耗後果情況劃分.可將其分爲非枯竭自然資源和可枯竭自然資源.非枯竭自然資源供給穩定、數量豐富,幾乎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一般不因開發利用而枯竭.如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大氣和氣候等.可枯竭自然資源是在地球演化過程的不同時期形成的數量有限資源,其中有的將會枯竭,如化石燃料;有的則在不合理開發利用時才會枯竭,如能適當利用就可不斷更新,例如生物資源.
4、按自然資源是否可以再生劃分.可以將其分爲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可再生資源又稱可更新資源,是指在被消耗以後可以通過人類勞動或依靠自然力(自然循環或生物的生長、繁殖)作用而得到再生的資源,主要包括可以自我更新和自我繁殖的物種資源、森林資源等.如物種資源具有生命力和自我更新能力,只要不破壞其生態系統的食物鏈、生命鏈,其物種和生命可以再生;森林資源具有自淨或恢復能力,只要按其規律開發利用是可以實現永續利用的.不可再生資源又稱非更新資源,是指經過若干地質年代形成、被消耗以後不可能經過人類的努力或在人類可以預期的時限內經自然力作用而再生的資源,主要包括金屬礦產資源、非金屬礦產資源和石化能源等.
5、按自然資源的空間流通形式劃分.可將其分爲可移動的自然資源、製成品可移動的自然資源和不可移動的自然資源.可移動的自然資源,如徑流.人類可以開掘運河、渠道,把徑流引到需要的地方.我國實施的南水北調,其前提就是徑流的可移動性.製成品可移動的自然資源,如礦石、木材等.這類資源可以加工成不同程度的半成品和成品輸向資源短缺的地區.不可移動的自然資源,如土地.不可移動自然資源具有固定的空間,土地資源的不可移動性決定了固定在土地上的房屋、道路、橋樑、港口等資產也具有不可移動性.
二、自然資源價值補償的含義
補償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經濟範疇,是對生產過程的消耗、損失進行物質形態的補充或價值形態的補足,即人們通常所說的有償使用.所謂價值補償是指對商品生產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和活勞動價值,通過商品的出售以貨幣形式收回,用以彌補生產中預付的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並獲得剩餘價值.自然資源價值補償是對人類生產和生活中所產生的自然資源耗費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態破壞與環境汙染等進行恢復、彌補或替換的價值表現.對自然資源價值補償的含義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
(一)自然資源價值補償包括其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的補償
可持續發展的自然資源價值觀認爲自然資源是構成環境的要素,它們之間是相互聯繫的有機整體,這種整體性決定了自然資源價值的補償不僅包括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有形耗費(經濟價值),還應包括因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受到影響的生態功能恢復和重建費用(生態價值).
1、自然資源經濟價值補償.自然資源是天然之物,在一定限度內可以自然地更新、再生、恢復和增殖,我們稱之爲自然再生產.但隨著人類活動的強化,自然再生產已不能滿足人類的需要,人類必須付出勞動,使之具有社會再生產的性質.就自然資源而言,當其不追加物化勞動、不能被人們直接以商品形式加以利用時,其存在價值只是一種潛在價值.只有當人類通過長期的生產勞動和生活實踐逐步認識到其用途,經過長期的探索和積累,形成了發現、開採、加工和利用的技能、知識與技術,並能爲人類帶來經濟利益時,自然資源的存在價值才會顯示出來.因而自然資源價值即爲在其自然再生產能力之上,人類爲維護、恢復、增殖自然再生產所付出的必要勞動時間.自然資源的這部分價值被稱爲「經濟價值」,包括自然資源的存在價值,即未經人類勞動參與,以天然方式存在時表現出的價值,它取決於各自然要素的有用性和稀有性;自然資源的勞動價值,即人類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勞動投入所產生的價值,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與此相適應,自然資源經濟價值補償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自然資源存在價值的補償.以礦產資源爲例,其存在價值在資源耗竭的同時也隨之耗竭,並轉化爲採礦企業現實的收益.這樣,一方面是礦產資源存在價值的耗減,另一方面是採礦收益的增加.後者由前者轉化而得,前者的耗減必然需要後者的收益加以補償.二是自然資源勞動價值的補償.在礦產開發以前,為準備開發勞動對象所投入的勘探耗費和保護耗費,具有預付資金的性質,需要通過補償的方式加以回收.因此,自然資源作爲商品應遵循商品經濟法則,使其經濟價值在再生產過程中得到合理補償.
2、自然資源生態價值補償.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一方面可起到改善自然環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會起破壞自然環境的作用.現代經濟活動中出現的各種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問題,都可以歸結爲某種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帶來的後果.這就是說,每一種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在取得一定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和破壞生態環境.提出自然資源生態價值體現了人類對此問題的正確認識.自然資源生態價值即自然要素對生態系統的功能性價值,包括維持生態平衡、促進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的勞動耗費等.自然資源生態價值補償就要使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通過自然資源價格使維持生態平衡、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的費用得到相應的彌補.以煤炭資源開採爲例(見圖1),其勘查、開發等活動不可避免地會對土地、水、大氣、生態環境等造成一定的破壞和汙染,比如土地生產力的下降、開採中「三廢」排放及所產生的汙染、地下采空及露天堆放誘發的各類地質災害,會對周圍社區居民的生產、生活乃至身體健康帶來不良影響,從而產生外部環境成本.當煤炭企業根據私人邊際成本曲線PMC安排生產時,產量爲Q,市場均衡點爲E.企業僅承擔私人成本OQE,附近地區居民則承擔了外部環境成本OAE.社會成本OAQ,是私人成本加外部環境成本,社會淨收益僅是面積PE0減去面積E1AE.如果企業按照社會邊際成本SMC曲線安排生產,那麼產量是Q1,市場均衡點在E1,社會淨收益和私人淨收益都是PE1O.按照社會成本安排生產的社會淨收益大於按照私人成本安排生產時的社會淨收益.因此,當外部環境成本發生時,必須將其內部化,即由行爲人承擔外部不經濟性所造成的後果,對外部環境成本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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