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釣魚執法?國內第一件釣魚執法的案件曝光是哪件?鉤子從哪找來的?
題目:
什麼叫釣魚執法?
國內第一件釣魚執法的案件曝光是哪件?鉤子從哪找來的?
解答:
執法釣魚-事件
「放倒鉤抓黑車」執法方式曾引發廣泛爭議私家車主張先生遇到樁好心沒好報的事.2009年9月8日他開車時,一男子要求捎一段,他拒絕了,但男子央求稱胃痛等不到計程車.於是張心一軟就答應了,車上男子提出給他十元錢,張說不要.當張按其要求停車時,男子迅速拔走車鑰匙,車外七八個身著制服的人將張拖出車外.原來這是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查「黑車」,張先生因「非法出租營運」被罰款1萬元,還遭遇了「扭手臂卡脖子」的待遇.
張先生認爲自己被「執法釣魚」,但有關官員否認這種說法,稱沒有僱社會人士誘騙車輛,但有「一部分有『正義感』的社會人士」「配合執法」.
「黑車」擾亂了正常的營運秩序,由於證據較難固定,處罰難度較大.一般由執法人員扮演乘客乘坐,用電子設備記錄證據,在交易之後,「人贓並獲」.這就是所謂的「誘惑偵查」,或者叫「誘惑取證」. 偶動惻隱之心居然招致「飛來橫禍」,引發網友爭相頂帖.
執法釣魚-簡介
執法釣魚,英美叫執法圈套(entrapment),這是英美法系的專門概念,它和正當防衛等一樣,都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從法理上分析,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國家當然不應該懲罰這種行爲.
世界各國執法機關也都使用類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癮君子向毒販購買毒品.但它也備受爭議———「誘惑取證」的目的是取得那些有違法意圖、違法行爲者的違法證據,而不是引誘、教唆那些沒有違法意圖的人去違法;否則就違背了執法的正義初衷,淪爲「執法釣魚」、「放倒鉤」,或者叫執法圈套.
執法釣魚-例子
比如,一名便衣警察對某女子說:給你100美元,陪我過夜.她不同意;警察增加到500元,她還是不同意;警察再次加價到1000美元,她才勉強表示同意.這就是執法圈套———該婦女的賣淫意圖是在警察高額金錢引誘下萌發的.大陸法系國家對此也有嚴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執法者爲了取證,誘惑當事人產生違法意圖,因爲這是國家公權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自律權.
執法釣魚-危害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非法運營」.從法治國家的經驗看,誘惑取證應受到嚴格限制,它絕不能由所謂的「協查員」,乃至「有正義感的社會人士」操作,因爲他們往往對「執法」有利益訴求,傾向於「引誘」當事人.而這種「執法釣魚」撕裂了社會成員間樸素的情感,敗壞了公德,今後那些真的生病、臨產的路人可能再也得不到幫助.
它更會引發嚴重的衝突,比如,去年3月上海奉賢區一位「黑車」司機被所謂「女協查員」帶入「執法伏擊區」之後,當著執法人員的面在車內用刀捅死「女協查員」.以前上海還發生過黑車司機爲洩憤綁架所謂「倒鉤」的事件.
現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謂「比例原則」,即行政手段應該與行政目的相匹配,「非法營運」雖有危害,但其危害的惡劣程度遠低於暴力犯罪,因此,不能對其採用激進的「執法釣魚」手段,這一手段既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風險,又破壞了社會成員間的信任與互助,實在是害莫大焉.
行政執法不僅需要事實正義,也需要程序正義.加緊行政程序立法,將行政執法權牢牢限制在程序正義的籠子裡,「釣魚式執法」才會真正退出歷史舞台.
執法釣魚-規定
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對此有專門規定.這份頗具開創意義的地方規章第66條規定: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在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在調查記錄中予以記載.行政機關執法人員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證據;第70條又規定,「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證據材料,不得作爲行政執法決定的依據.若將以上規定應用於上海這起「釣魚式執法」事件,其行政處罰顯然不成立.
執法釣魚-反應媒體:「釣魚式執法」在拆道德文明的台
在電視採訪中,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對記者的提問總是以「不能談「不能說」作答不敢想,這件事情的蝴蝶效應最終會發散成一種怎樣的風暴.但毫無疑問的是,這種「釣魚式執法」戕害的不只是一顆善良的心,恐怕在網絡的傳播中已將萬千善意的火苗澆滅.過往,我們總說鋼筋水泥的建築將鄰里之間的溝通割裂,人們之間失卻了「近鄰」的美好情愫.而今,我們又多了一件盔甲——在「釣魚式執法」的助虐之下,鋼鐵構造的汽車將我們徹底與車外可能發生的、邂逅陌生人之間的溫情故事阻斷——我們只會活得越來越孤單,越來越自私!
運管部門:自我表揚「釣魚」爲「新招」
媒體、網絡對閔行區運管部門釣魚式執法猛烈批評,而被批評的對象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則是「青松挺且直」.昨天,該大隊在上海閔行區官方網上還發布了表揚意味的總結稿件:《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出「新招」整治非法營運》,文章稱該大隊面對取證難題積極應對,想出了取證和查處分步進行的執法新招,進行先取證後查處.
這篇表揚稿被愛卡網友認爲是官方對釣魚式執法的正面解釋.
網友:設計車貼拒絕「倒鉤」
有網友戲謔稱「倒鉤」在兵器譜上排名第一,很多帖子裡都可以看到「閔行倒鉤,天下第一」的跟帖.
愛卡論壇上不少網友將自己設計的車貼發到了論壇里,口號有:「拒學雷鋒,謹防倒鉤」、「預防倒鉤,只開車不開門」等.
有很多網友提出要對執法人員進行人肉搜索,看能否找到「周久耕」,特別是曾表示倒鉤是「有正義感的社會人士」的閔行建交委管理科萬科長成爲衆矢之的.
其實早有網友把萬的住址告訴他了,他沒有公布到網上,他不想針對某個具體的個人進行報復.他想的是針對這種釣魚式執法提起集體訴訟.
張軍聯繫了幾名有同樣遭遇的私家車主,準備集體訴訟,目的非常簡單,要執法大隊就放倒鉤的行爲向全上海市民道歉.
執法釣魚-評論有關部門可能還在爲了自己所「發明」的「釣魚式執法」屢屢釣獲「大魚」而沾沾自喜,孰不知在這種備受爭議的執法方式面前,社會的善良和正義正在打著寒戰,隨時準備抽身而退.
暫且認爲交通管理部門這種「釣魚式執法」是出於善的目的,但即使這樣,也不能因爲目的的善,而放任過程的惡.交通管理部門聲稱此舉的目的是爲了查出黑車拉客,可是當那些作爲「魚餌」的執法人員在要求搭乘私家車時,有人已經表示了拒絕,這就足以說明他們不是靠營運謀利的黑車,但是執法人員爲何還要百般「哀求」,總想把私家車主引上自己的魚鉤?
但有些執法人員竟然強行把錢塞到私家車主的手裡,然後叫出躲在暗處的執法人員上前罰款.嗚呼,面對這樣的執法,難怪有網友直呼這哪是「釣魚」啊,這簡直就是欺騙加搶劫啊,簡直就是爲了罰款而不擇手段啊.當一種執法方式被證明只是爲了多得一些罰款,就足以說明這種執法手段已經嚴重異化和變質,必須得到完善,修改,甚至是徹底廢除才行.
看上去,「釣魚式執法」的最大受害者是那些被算計的私家車主,而實際上,最大的輸家是社會的善良和正義.在這種執法方式的影響下,人們再也無法互相信任,而只能互相猜忌和設防,那將是一個多麼讓人無奈和壓抑的社會氛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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