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事跡關於包拯的清明,廉潔,

題目:

包拯的事跡
關於包拯的清明,廉潔,

解答:

包公無私 流芳百世
爲了父母辭官職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爲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爲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爲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爲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倒坐開封府
包公先任天長(今屬安徽)知縣,後又升爲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兩任滿後,他剛正清廉的英名已經傳遍天下,因此調到了京城,任殿中丞,後來又歷任監察御史、三司戶部副使、天章閣待制(所以後人稱他爲"包待制")、知諫院,還曾多次任地方官,如轉運使.
在公元1052年,包公因爲彈劾外戚張堯佐而觸犯了仁宗,讓他離開京城去任河北督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區別,有"官"、"職"、"差遣"之分,歷史上稱爲"差遣制".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祿的高低,叫做正官、寄祿官,簡稱爲官.其他一些文官還有學士、直閣等頭銜,是一種榮譽稱號,叫做"貼職",簡稱爲"職".而擔任的實際職務叫做"差遣"或"職事",有實際權力.但是前邊還要加上"判"、"知"等限制詞,表示你的官職也是暫時的,隨時可以撤換,這是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表現.如"知縣"就是臨時讓你做縣長官的意思.如果官員沒有"職",就是吃國家閒飯的人.所以宋朝官員太多,造成了很大的弊端.加上軍隊數量大,軍費開支多.官多、兵多,造成了宋朝的貧、弱,所以宋朝和遼、西夏、金的對抗一直處於下風.
轉運使的職務在地方上也是很高的,仁宗並沒有極力打擊他,只是讓他離開京城.因爲這次所加的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所以後來的人們就稱他爲"包龍圖".
這次離京後四年,包公又被調回了京城,任開封府的知府.這是個很重要的職位,相當於現在北京市的市長,在整個國家中的地位是很顯要的.在這個位置上,包公爲了表示對皇帝向南而坐的尊重,在升堂辦公時他就向著北面坐著,所以,後來的戲詞中便有了一句"包龍圖倒坐南衙開封府".後來,包公又任右諫議大夫、三司使,最高的官職是樞密副使,是主管軍事事務的副職,相當於副宰相.
包公無私 流芳百世
名聲千古
在公元1062年,包公病到了府衙,不久便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虛歲,中國古代及現在民間的習慣).朝廷追封爲禮部尚書,並贈諡號爲"孝肅",即孝道和鐵面無私.由於包公一生爲官正直無私,百姓稱他爲包青天,包老爺,士大夫們則尊爲包公.
包公去世後,宋仁宗親自率領百官弔唁,還派專使護送靈柩回到合肥,安葬在合肥城東五十里的大興集,現在的包公祠有一副對聯:"理冤獄,關節不通,自是閻羅氣象.賑災黎,慈善無量,依然菩薩心腸."總結了包公無私愛民的品格.
包公的聲名流傳極遠,在世時已到了塞外,根據《甲申雜記》的記載,西羌的於龍呵在歸順宋朝後,對宋神宗說:"我平生最仰慕包公,他是朝廷的忠臣,我現在既然已經歸順漢族朝廷,就請求陛下賜我姓包吧."神宗很高興,於是賜他姓名"包順"."順"即歸順.
以民爲貴 開倉放糧
在包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時,常常不辭辛勞,深入下層體察民情,救民於水火之中.江南地區有一次發生了旱災,百姓們飢餓得難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況後,立即下令開倉放糧救濟,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當時的慣例,開倉放糧是件大事,必須事先請示皇帝,等批准以後才能打開糧倉救濟百姓.但當時情況緊急,如果將文書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來,要等上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百姓不知要餓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邊派人急奏朝廷,一邊就果斷地開始放糧了,終於使很多百姓免於災難.
還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範圍受災,百姓已缺糧斷炊,而地方的官吏們爲了虛報政績、討好上級,以利升遷,便隱瞞了災情,置人民生命於不顧.不僅如此,還反過來逼迫百姓們交糧賣米.包公了解到災情後,就給皇帝寫下了《請救濟江淮災民疏》,要求立即糾正不法官員誤國害民的行爲,並予嚴懲.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從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稱爲"再生父母".現在仍然在上海地區上演的戲劇《陳州放糧》就是根據這件事編寫而成的,並非憑空設想.
勸止食鹽專賣法
在公元1042年,宋仁宗實行食鹽官營專賣制度,出現了很多的弊端.由於工作非常辛苦,食鹽極爲沉重,致使很多的差役、士兵、牲畜都不堪重負,人則逃亡他鄉,牲畜累得常常倒地而亡.食鹽供應成了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這也影響了人民生活.
包公爲了解決這個難題,專門去了陝西的解州(今山西運城)考察民情,並及時上奏朝廷,請求廢止官營專賣制度,讓商販們自由經營,國家可以收稅增加收入,這樣就可以雙方獲利,百姓也方便.
仁宗採納了包公的建議.施行新的食鹽通商法後,國家的收入不但沒有減少,還增加了很多,人民也不再爲吃鹽而犯愁了.稍後的北宋政治家、科學家沈括也對此制度讚嘆道:"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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