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随筆 14|讓着她

古人曰:“智者務其實,愚者争虛名”。世上多少有些事,因争而錯過,比如高與低之争、河與海之争、樹與葉之争,其實就是愚者喜歡幹的傻事。

昨日接待一個開大貨車司機的小夥子,東北人,妻子是四川的,結婚不到兩年,生育一子一歲半。近期因疫情,生活過了結巴些,小兩口鬧别扭,甚至動粗。妻子一氣之下,說要起訴離婚。

我問小夥子,你倆為何争吵吒?小夥回答:她說我沒本事……

其實就是一句話的事兒,夫妻上升到妻離子散的地步,非争個高低罷了。

透過現象看本質,我沒講什麼婚姻法、婦女兒童保護法,而送給小夥古人講的十個字:“智者務其實,愚者争虛名”。他高高興興的回去了,并表示:問題在于我,不懂得讓着她。

多好啊,夫妻之間你讓讓我,我讓讓你,再苦再累的日子也有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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